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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頁(第1页)

小夏伸手接的動作遲疑了一下,賭氣似的,沒拿那張紙,而是離我更近了些,拿我的衣角蹭了把臉。好像在說,瞧,你這個人讓別人平白擔心,要讓你長長記性。

很久沒和人有過過社交距離的接觸,我大腦空了一下,不知道該做出什麼反應。只是她這副樣子實在很像方岷生氣撒嬌時的神態,我也就沒管。衣服嘛,回去再洗就是了。

衣服扔進洗衣機時我忘記掏出藥瓶,經過浸泡和脫水後藥瓶已經變形得不成模樣。我只好再次打電話問劉醫生開藥。

就這短短一通電話,花出去我一個月的工資。

加上上次的手術,差不多已經花光了我的積蓄。

我乾脆把銀行卡也和化驗單放到一起。

床頭櫃是臥室里最私密卻也最顯眼的地方——當然「顯眼」是針對愛侶來說。我倒不想像電視劇里那樣苦情地瞞個幾年。單子就放在那,他如果有心,應該一回來就會發現。

我只是擔心,他知道後,我們要怎麼辦。

我的男孩真的躍進江河湖海,而我已經沒了信心,他還會不會回來。

怕他不回來,更怕他是因為同情或責任才回來。

小豹子如果真的在草原里遇到更鮮活的生命,那我這具行將就木的軀殼,該攥著他不許離開嗎?

沒有這樣算的。畢竟,連一紙婚約都能說廢就廢,七年又算得了什麼呢?

再說,我們除了在一起的七年,還有無法越過去的七年。五年就是一代溝了,我們之間,又有多少鴻溝呢?

我突然分不清自己究竟是在擔心我們出現了問題,還是厭煩現在這個過度敏感的自己。要說也是三十來歲的人了,還跟個孩子一樣和自己擰巴——我不知道這種狀態是如何形成的,要說歸咎於方岷未免太自私無恥。

歸根結底,大概應了那句古話——方枘圓鑿。格格不入的兩個人,何苦硬要擠在一起。

病痛還是會常常侵襲,尤其是在夜裡。有的時候痛感不是在胃上,而是在他它往上兩公分的心口。

當然,我不敢放任自己情緒起伏太大,那會影響胃酸。所以我每天要吃很多很多藥,其中有些是鎮定精神的,全都倒出來在手上會嘩啦作響。

它們會讓我昏昏欲睡一段時間,渾身乏力又常犯噁心。

說實話,這種感覺並不怎麼樣。身體的難受很容易讓人情緒脆弱,尤其是晚上家裡安靜到可以聽到自己的回音時。我甚至會自言自語,或者跟陽台上的一盆花講話。

病人做些病態的事情,應該沒有人苛責吧?

第27章

方岷回來後,在寧城機場換回了國內的號碼,給我回了電話。

「你今晚不要等我,公司辦了個接風趴,太晚也許就不回去了。」

後面說了什麼我也聽不清,因為機場的背景音很嘈雜。但有個聲音我再熟悉不過,跟跳蚤似的鑽進耳朵里。

他說,方哥,咱行李轉過來了。

這是那天自稱「助理」的聲音。而這聲「方哥」也讓我猛地回神,熟悉得和那天舉杯的年輕面孔重合。

這不是什麼助理,這是方岷從大學起就認識的人,鄭九。

2o18年早梅盛開的第一天,是方岷落地的日子。也是我出院的第六天。

外面在搞煙花秀,劈里啪啦響個不停,人潮擠得手機信號只剩下一格。

禁燃煙花爆竹許多年的雲市,在這周開放了夜空。星點在窗外升降起落,終究爆出一朵花,開在玻璃上。

那光閃得迅,明滅瞬間,在窗里映出個形銷骨立的我。

倒影里的男人瘦得顴骨突起,藍色條紋睡衣又大又寬,即便被罩了一層又一層,還是能看出肩胛輪廓。

睡衣是方岷的。我開始回憶我們在一起的點點滴滴。

我們的名字很像——這大概是我們之間拉扯不斷的開始——但除了名字,我們沒有半點相像的地方。

他喜歡飆車喜歡搖滾,我嫌它危險嫌它鬧;他喜歡辣油喜歡汽水,我只能喝涼白開來護胃;他直白、熱烈,過了元旦也才二十三而已。

我們能在一起,起因像是個夸父追日的故事,他自然是那個追著太陽跑的人。

可惜現在我不是太陽,我是飛蛾。

手機信號還是沒能恢復。我盯著信號格走神,想如果把時間撥回到七年前,方岷看到我這副鬼樣子,大概會天天翹掉晚自習,然後逼我到醫院化療,或者偷偷打個幾個月的工,拿杯水車薪的報酬找我邀功。

我尋思是不是該給他發一句「歡迎回國」之類的話。可想想看,方岷估計這會夜場正酣,多半,哪怕看到了也會直接忽略。反正也沒信號,我也就一直沒點擊發送。

時針指向二的時候,方岷回來了,帶著一身酒氣。

「你去看煙火秀了。」我說。不是個問句,因為我聞到了硝的味道。

他點點頭,說本來覺得太晚不想回家了,但是好久沒見你,怪想的。

想嗎?我輕輕問。

方岷三步並作兩步往我這邊走,歪頭倒在旁邊的沙發上。他看起來醉得不輕,無意識帶出幾聲輕哼——還是和原來一樣,輕易就能在我心裡刺撓。

「怎麼還不睡啊。」方岷倒還委屈上了,拿頭髮在我腿邊蹭了蹭,「也不知道跟我說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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