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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扛回家去(第1页)

此时高明程所在的位置,距离黄麂大约五六米左右,在一定程度上,两者之间算是直线,利于高明程用石头进行攻击。

高明程用目光丈量了一下双方的距离,对这个距离,他是有一定把握的。

自从得到那金箔纸后,他每晚都会打坐入定,身体素质也得到极大的提升,如今的他,力气大了很多,他朝着野鸡和野兔的头部砸中一颗石头,都能够令这两种小型动物昏死过去。

黄麂的体型虽然大,但高明程也想试试。

他的指间不动声色的夹着一枚石头,瞄准后,朝着黄麂的头部疾射而去,准确的说,是朝着黄麂的右眼疾射。

“砰!”地一声,婴儿拳头大的石头精准的砸在黄麂的眼睛上,黄麂猛地受惊,立即出极为响亮的、类似狗吠的叫声来。

黄麂一边叫着,一边想逃命,然而头被砸到后,不但眼睛受伤流血了,头也巨疼,它起身时,身形踉跄了下,不如以往那般灵活。

这时,第二颗石头又已经应声而至,恰好砸到黄麂另外一只完好的眼睛上,两只眼睛同时受伤后,黄麂哀嚎不已,挣扎着想逃命,却分辨不清方向,原地打转了一圈。

高明程在丢出两颗石头后,就从躲藏处现身了,他快步跑到黄麂的身边,挥拳打在黄麂的头部,一拳下去,黄麂的哀嚎声慢慢地变弱了,鲜血从它的眼睛、鼻子和嘴巴处流了出来。

这一拳的威力,竟然如此强大,直接将黄麂给打死了!

高明程感受着挥拳时的状态,心中也不禁狂喜。

他的身体素质,变得更好了!

高明程弯腰将黄麂抬起,上下的拎了一下,这头黄麂体肥,有个五十斤左右,不过等回到家中去毛去内脏去头爪后,能有二十斤的好肉吃就不错了。

黄麂是鹿类动物,它的血肉和鹿一样,都是很滋补的,对于高明程来说,这是上好的补充气血的肉食。

因此哪怕黄麂能够卖出一个好价钱,高明程也不打算把它卖了,而是打算留着自己慢慢吃。

他现在放开吃的话,一顿能够吃两斤肉,一天吃三顿,那得六斤!

当然了,一天吃六斤肉,这只是高明程想想而已,因为他现在住在细奶奶家,细奶奶是绝不会让他一天吃六斤肉的!

“哎,还是得有一个自己的家才好!”高明程在心中暗想,琢磨着先靠卖蜂蜜和猎物攒钱,然后先买个旧房子来住,等到手里的钱更充裕了,再重修建一个房屋。

在前世,从93年开始,他们村就6续有人烧砖砌房屋了。

对,是烧砖,而不是买砖!

他们村是有烧砖技艺的,只是之前日子不好过,所以很少有人烧砖砌房屋,但93年时,村里大部分人的生活都过得去了,也有余钱砌房屋了。

当时他们村有好几个砖窑,大的砖窑一窑能够烧一万块砖,还有小一点的砖窑,只能烧个几千块砖。

烧砖那几年,他们村附近的山丘到处都光秃秃的,可丑了。

因为烧砖需要大量的柴火,村子附近的那些矮山,几乎都被砍光了,到那时,山里也没啥野鸡野兔了,想弄到野鸡野兔,都得往深山里走。

高明程将黄麂扛在肩膀上,一面想着事情,一面朝着山下狂奔而去,他度极快,可以和金钱豹媲美了。

西边的霞光逐渐消散,只余一片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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