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凤凰影视有两种选择;
一种就是一直选择四六分账,片方40%,院方60%,广告费和宣传费由片方承担。
第二种,是前面第一和第二周五五分账,第三和第四周片方40%,院线方60%;
();() 不过后者需要扣去10%的发行费,还有一些宣传费和拷贝费用,片方最终拿到的,可能只有30%。
这一次,凤凰影视选择的是第一种,和院方四六分账,广告和宣传费由凤凰影视自身承担。
这是因为,林嘉竣对宣传早有预案;
林嘉竣的安排,会减少常规宣传方式的费用,可以做到以最小的宣发成本去获得最大的电影票房。
还有一种分账方式,是针对一些不入等,又称作等外品的电影。
这类电影,片方需要每天支付给院方2万元包底费用,大概相当于一家戏院每天运营的成本。
不过,这类电影因为质量太差,一般只会放映几天,赚不到什么钱。
最后一种分账方式,可以说是最省事的分账。
这种方式,是片方将电影全权交给发行方,只拿10%的手续费,其它不管。
这种分账方式,就看双方各自的选择了。
总之,目前的香江,票房分账制度已经很成熟,针对不同类型的电影有不同的原则。
在香江半岛,一年发行的电影总数至少有四五百部,相当于每天都有30部左右的电影在上映;
真正可以做到脱颖而出的,无不是优秀的作品,有其独到之处。
所以林嘉竣的《英雄本色》能够在短短五周取到4000多万票房,在这个年代,是极为惊人的。
至于香江电影卖到外埠市场,又是另外一种方式了。
正常的电影,一般都会在四周时间内结束放映,这是香江大多数电影的常规放映时间。
如果电影表现不好,院方有权提前将电影下画;
如果超过规定的放映时间,片方选择继续放映,就要重新签署新的分账协议。
《英雄本色》的票房表现,无论是凤凰影视还是院线一方,双方完全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放映时间。
不过林嘉竣只选择多放映一周,就是为了能尽早和院线方结清分账。
对林嘉竣来讲,时间的成本,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电影继续放映,哪怕票房再多一两百万,凤凰影视这边也拿不到多少钱的分账。
而尽早结清账款,林嘉竣就有资金去运作下一个项目。
对比一下,林嘉竣会怎样选择,自然就能轻易做出决定了。
其实,院线对放映电影的时长,应该是比片方更有主动权的。
这一点,林嘉竣比较佩服江之强;
不知道江之强的第二轮谈判,是怎么把主动权拿回到己方的。
林嘉竣为凤凰影视选的这个负责人,确实选对了。
总之,按照正常的分账路线,凤凰影视这一部《英雄本色》,在本港的票房分成收入,大概只有1300万出头。
因为还需要扣去不少宣发成本,所以即便本港电影总票房拿到了4128万;
凤凰影视的收益,也远没有普通观众想象的那么多。
如果再扣去电影拍摄成本,以及特效制作费用,那么《英雄本色》这部电影,在本港所得的利润就非常有限了。
对一部香江电影来说,真正能够收回成本,或者赚取利润的,是通过将电影卖到外埠市场。
一部电影,只要在香江本地不亏本,能卖到外埠市场的话,外埠市场所得几乎相当于纯收入。
如果在香江本地亏了本,通过外埠市场就有收回成本和盈利的机会。
因此,80年代的香江电影圈,才会对台湾市场那么看重。
因为台湾是除香江本土以外,香江电影的最大票仓,大部分香江电影,都可以顺利在台湾上映。
();() 80年代,如果缺少了台湾票仓,很多香江电影都无法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