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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那伤口原先只是难以愈合,如今却在一点点朝周遭的皮肤腐烂,流出脓血,摹冽的状态一日比一日差,本恢复了些红润的脸又变得惨白,连坐起身的气力都没有,整日躺在床上。

但他的心情却似乎不错,许是因为有燕执陪着。

他在床上躺腻了,便叫燕执抱他去茶楼听戏,去听戏子唱情爱婉转缠绵,去听酒楼说书人讲从古至今那些江湖侠士的爱恨情仇、肝胆仗义,和历朝流传于民间的宫闱秘辛。

摹冽听得十分认真,他从前虽在凡间普渡众生万年,却没有时间停下脚步玩乐消遣,而燕执贵为天界太子,先前也没有太多时间陪他在凡间游玩。

如今他身体有恙,倒是得空了。

他同燕执并肩坐在茶楼戏台的最前排,身上裹着出门前燕执为他穿上的厚厚的黑色狐裘披风,内里一袭红衣,半束于身后的长也是燕执亲手为他束起的,因为身上没有力气,他可以名正言顺地将头靠在燕执的肩头。

今日台上唱的曲目名叫《状元郎》。

两位主角皆是男子,他们出生于一处穷乡僻壤,因幼时村中遭遇山洪,父母皆亡故了,两人便成了孤儿。

因年纪相差无几,又互为邻居,两人自父母死后便搬到了一起生活,彼此相依为命。

机缘巧合下,其中一位叫汤全的主角在十二岁那年受到书坊先生的赏识,获得了去镇上读书的机会。

可由于家中贫穷,交不起学费,大他两岁的邻居哥哥沈笑便去镇上找活干,然而沈笑太过于瘦弱,看起来干不了力气活,根本无人愿意收他。

在一筹莫展之际,沈笑误入一座青楼,他生得细皮嫩肉,唇红齿白,被老鸨看中,破格留在青楼中做了小厮。

说是小厮,实际是大堂中供人亵玩的男妓,虽没有做到最后一步,可没有一处地方未被男人碰过。

不愿陪男人过夜,他每月拿到的银钱不多,但是供汤全读书够了,两人省吃俭用些,还能攒下一些,待多年以后汤全上京赶考时用。

有一回汤全到沈笑做工的地方找他时,看到了沈笑坐在男人怀中,被男人肆意玩弄,笑容谄媚的模样,才知道他干的是多么肮脏的勾当。

汤全因此将沈笑视作耻辱,骂沈笑下贱放荡,看不起他,却会在夜间凶狠地将沈笑压在炕上,旁的男人不曾去过的地方,他可以肆意出入。

后来,汤全终于学有所成,他离家进京赶考那日,沈笑站在门口问他,还会回来吗。

汤全留他一个沉默的背影,没有回答。

自那之后,沈笑就没再去那青楼做工了,汤全已经学有所成,再也不需要他供养。

他日复一日地在家中等待着,三个月后,终于等来汤全高中状元的消息,汤全回来的时候,全村人都去村口迎接,围着进村的小路,看着状元郎骑在高头大马上,前面仪仗队举着红牌,牌上是喜报、高中、回避、肃静,后面的乐队敲锣打鼓,好不风光。

村里人不识字,争先恐后地挤在前头,觉得能同状元郎搭上一句话都是面上有光,全然忘了曾经是怎样耻笑汤全一介孤儿不自量力,祖上三代皆农民,父母双亡,如今能活下去就不错了,竟还跑到镇上去读书,妄想一朝翻身野鸡变凤凰。

唯有沈笑相信他可以。

多少个挑灯苦读的深夜,汤全崩溃之时,都是沈笑在身侧默默陪伴着他,鼓舞他。

如今他这般风光,沈笑却只是站在人群最深处静静地望着他。

从前沈笑便觉得汤全是天之骄子,终有一日会离开他,只是没想到这日来得比他预想得还要快。

待那仪仗队远去之后,沈笑独自转身回了他同汤全曾经的家中。

汤全已经高中状元,在京城中有了皇帝御赐的府宅,今日不过是衣锦还乡回来报喜,待他的仪仗队将故土游过一遍之后,便会回到京城加官晋爵,再也不会回来了。

沈笑没想到的是,傍晚,他在院中劈柴之时,远远听到了鼓乐声,很快那鼓乐声便到了院中,他看到汤全身着状元服,头戴状元帽,一袭正红色,骑着汗血宝马,停在他面前,道。

“阿笑,我来接你了。”

沈笑身上的灰袍有好几处打了补丁,因为方才一直在干活,身前还染了黑灰,他若是知道汤全会回来,定然好生将自己整理一番,也不至于如此狼狈。

他眼中悬泪,有些局促地笑道。

“你接我做什么……我这样的人,只会给你蒙羞。”

汤全望着他,沉声道。

“接你去做我的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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