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王听后起身道:“我也去!”
“你身上还有伤,还是留在这里蒸点干粮,明天我们还要和江大叔出远门呢。”
头狼立刻摇了摇尾巴,它还以为常小小要带着狼群去洗劫村庄呢,可看到常小小揣好银子、卷好绣品、背着竹筐,便知是往洛城而去,便失望地蹲下。
常小小此行去洛城,除了买肉外,还要置办些冬衣,在即将到达城门前,她取了黑泥抹脸,以免有人认出她的脸来。
随后才跟着来往人群向前走,还没进城,却见城墙根下,竟坐着些带枷锁的犯人。
“这叫枷号示众,听说都是新抓到的私盐贩子、山贼。”围观的百姓中有人主动解惑,可这样的天气下,犯人穿得单薄,还光着脚,怕是要不了多久,脚就要被冻坏。
有人愤懑道:“死了个林公子,便滥用酷刑,林家还真是权势滔天。”
“嘘~你小点声,现在官兵正到处抓人呢。”
“对了,你们有没有现那位也不见了。”
众人心知他说的是晋王,当下有人疑惑道:“王爷消失和林公子的死,会不会是同一人所为?”
“指不定是呢,堂堂护国将军府怎么会没有能人呢?”
“将军谋反一事,八成是被人陷害!”
“嘘~噤声,莫谈国事!”
这可离城门很近呢,万一说话被官兵听见,不免招来牢狱之灾。
不多时,围观的人群渐渐散了,但百姓心中有杆秤,几年前洛城遭遇旱灾,林家非但不出手相助,竟还囤粮居奇,再加上林家上下的所做所为,早已引起民怨,只是还未爆罢了。
而晋王被废,秦王新立,这里面没有隐情才怪,真当老百姓都是愚民吗?
常小小从守卫的盘查情况来看,现官兵的搜查频次降低,主要盘问长相凶悍的男人。
毕竟在他们的认知中,能在守卫眼皮子底下将晋王救走,还能杀了那么多林家人,定然是武艺高的男人所为,当然也不排除团伙作案,但怎么也不会把视线放到弱女子身上。
常小小来到绣庄,女掌柜一时还没认出她,直到看见绣品,方才恍然大悟,“你怎么搞成这样?”
“听说城里太乱,不得不防着些。”
“是呢,林家那位出事了,官兵查到现在都没个结果,倒抓来不少私盐贩子,如今城中盐价上涨不少。”
掌柜说话的同时,已经将绣品估好了价,同时还提出一条建议,“你一会儿去水粉铺子买些护手的香膏吧。”
常小小很听劝,当即点头,掌柜笑着解释,“你娘的绣工不错,但可能最近天冷干燥,手有些起皮,绣品有好几处刮丝。”
对于绣娘来说,拥有一双似柔荑的双手是多么重要,很多绣娘为保养双手,压根儿就不干家务活。
“确实如此,我这次来,正好要买些冬衣。”常小小还真没注意呢。
绣庄也兼卖些成衣,但购买者甚少,富贵人家自有针线上人,贫者都是自己买布裁衣,只有过往客商出于应急需要,才买上几件。
掌柜虽有些奇怪,但生意上门,自然没有往外推的理,便按照她的要求打包好了三件冬衣并一些丝线和绸布。
随后还陪着去隔壁水粉铺子,主动帮她选了护手的香膏,“我们这的绣娘都用这种,实惠不说,还不会在布上留印。”
“多谢,多谢!”常小小看着琳琅满目的胭脂水粉,眼都挑花了,怎么脸和手用的不一样,还有各种香味的,为啥不只卖一种呢。
果然是自己活得太粗糙了。
付过钱后,她此行的最后一站便是肉铺,“师傅,还有下水吗?”
在狼群中生活久了,常小小便知各狼的喜好,通常来说,地位越高的狼,越喜欢吃内脏,而地位最低的狼,吃骨头多的四肢和脖颈。
野外混得最惨的狼,就只配吃腐肉和啃骨头,等级关系分得很清楚。
常年杀猪的郑屠夫,长得一脸横肉,但还是努力堆起笑脸道:“小娘子有所不知,最近码头的活多,下水和一些边角料都被人买了去做瞪眼儿食。”
码头扛包的脚夫们,都是重体力活,不吃点肉根本就顶不住,但上好的肉太贵,就只能将目光放到下水上,好歹沾个肉味。
而且这种食物极受脚夫们的喜欢,每回挑子到了,都急急拿着筷子,瞪大眼专挑好的吃,故而有此名。
常小小看了看案板上肉,好像不太够啊,狼最近都饿狠了,真要让它们吃个肚饱,这点肉压根不够分。
最关键的是,她的背篓里已经塞满了衣服,装不下了,虽然可以扛着肉走,但太过高调,引来怀疑。
“你这有没有活猪啊?要不,我赶回去自己杀。”
郑屠夫还是第一次见有人来摊位上买活猪的,毕竟他的主业是杀猪,算是一门技术活,卖的肉价里已经包含了技术费。
真要收活猪,还不如自己去城外挨家挨户敲门问呢。
“我这不是急着要嘛,你若有,便直接卖于我,也免得你三更半夜爬起来多杀一头。”
郑屠夫的院子还真有几头猪备着,当下便赶来一头,“这个我给你算便宜点,但你会杀吗?”
“山里人没那么多讲究,几个人摁着捅死就成。”
这也太没技术含量了,郑屠夫脸抽了抽,压下了心中想为人师的欲望,递上根竹枝,“拿上吧,赶猪很简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