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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更為重要的是,畢雪晴剛剛去區里開會,得到了消息,有人舉報了何大清和張翠花,他們兩個大概也都要被判死刑了。
畢雪晴看著林辰,感慨著說道。
「真沒有想到馬華和張強兩個人到了監獄裡也不老實,這下子估計大概率也要被判死刑了。」
「林辰,不過還有一件事情是我剛剛去上級領導開會得到的通知,就是何大清和張翠花原本案發是在建國之前,如今又老實認罪,主動坦白,原本是可以不被判死刑的。」
「不過他們兩個人又被其他人舉報了。」
「什麼他們兩個人還做過其他違法違紀的事情。」
「是啊,這個何大清還和其他女同志亂搞過男女關係,搞完之後就跑了,他和張翠花的事情登報了之後,才被那些女同志舉報到上級單位。」
「還有這個張翠花,不僅在柳北街道這邊碰瓷過,還在大前門那邊碰瓷過,好像是被一個姓徐的女同志,看到報紙之後舉報了。」
林辰也沒有想到賈張氏居然從西直門走到大前門那邊去碰瓷。
而且居然是被一個姓徐的女同志舉報的。
難道是被徐慧珍舉報的?
林辰心裡不由的這樣的想著。
不過畢竟是何大清和張翠花做了違法犯罪的事情,傷害了他人。
就算被定了死罪,那也是理所應當。
*
1966年8月25號。
街道辦的公告欄兒,再次張貼了公告。
「張翠花殺害其丈夫賈某、並敲詐勒索多人,情節特別惡劣,依法判處死刑。何大清作為其同夥實施殺人行為,且利誘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關係,依法判處死刑。何雨水敲詐勒索數額巨大,依法判處5年有期徒刑。」
何雨水被判的刑比較輕,也是因為考慮了易中海私藏,何大清寄給何雨柱,何雨水的錢在先。
才有了事後何雨水的敲詐勒索。
時隔一個月,街道公告欄,再次張貼出犯人被判刑的通知。
其實這次街道上的居民群眾還是有些驚訝的。
畢竟南鑼街道上出了那麼多違法犯罪分子,南鑼街道的居民百姓們耳濡目染,也都對法律常識多了些了解。
所以平日裡也有不少人在閒暇之餘會分析誰會被判什麼刑。
所以不少居民群眾都覺得何大清和張翠花的案子發生在建國之前,距今都已經過去了近2o年了,再加上兩人的主動,自情節。
最多也就是個死緩。
所以這時不少人都在公告欄前議論了起來。
「沒有想到何大清和張翠花居然是死刑啊。」
「誰能想到他們兩個人還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呢。」
「唉,何雨水的刑期我也預測錯了,之前我以為至少是1o年起步呢,沒有想到就是5年。」
「主要也得考慮具體情況,這畢竟是易中海先私藏了何家的錢,所以何雨水這個情況也屬於減輕處罰了。」
南鑼街道其他大院的居民百姓們,像圖一樂似的議論著,可紅星四合院的住戶們可就不能淡定了。
這紅星四合院又出了死刑犯,那就意味著他們又沒有休息日了,又得在休息日的時候去看死刑執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