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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页(第1页)

凝华长公主笑道:“这个还用你说?谢礼我都叫人准备好了,等我亲自过目后,就叫人送去。”

镇国公听了这话自然在无异议,夫妇两个又说了些家事,国公爷就去出去公干了。凝华长公主却不急着走,一边吃茶一边同儿子媳妇说话。

又说起去定候府的事情,丰少颖说道:“侯府那边还是儿媳亲自去一趟才妥当。”

凝华长公主点头:“自然还是你亲自走一趟,不然叫人家说我们家闲话。”

韩明灿却道:“母亲和嫂子只说去定候府,又说去江南姚府,却为何不叫人去城郊的庄子上向姚姑娘当面道谢?姚姑娘现在是一个人住在庄子上呢,跟她姐姐也是十天半月通不了一回信儿,跟她父亲就跟别说了。我觉得,咱们谢人还是要谢正主儿。况且,去见姚姑娘时也正好再请教一下姚姑娘我大哥的伤还需注意些什么事情啊。”

凝华长公主听了这话立刻笑了,抬手握住女儿的手叹道:“还是我的灿儿想的明白,我昨儿还恍惚记得这件事情呢,今天又混忘了。我这记性真是越来越平常了。”

“姚姑娘是个未出阁的姑娘家,母亲想的是大面上的事情,自然要去定候府和江南姚府。女儿是因为跟姚姑娘见过两面,一直觉得她为人值得敬重,所以才想去看看她。”韩明灿说着,又低头沉吟了一下,继而补充道:“况且,女儿也有事想要求她。”

“你有什么事?”凝华长公主顿时紧张起来,难道女儿病了?

“母亲。”韩明灿似微微苦笑了一下,抬起手指拂过自己脸上的伤疤,“上一次我跟各府的郡主和姑娘们在姚姑娘那里玩,漾儿妹妹划伤了脸的事情,您可还记得?”

凝华长公主慈爱的目光落在女儿的脸上,幽幽的叹了口气,点头说道:“你的意思我懂了。娘这就叫人准备给姚姑娘的礼,你想什么时候去?”

“自然是越快越好。”马上又要过年了呢,过了年就十八岁了。十八岁的姑娘待字闺中,纵然贵为长公主和国公爷之女,韩明灿也依然感觉到了一种压力。

今年这个年后,太后的孝就满一年了。虽然皇室之家按照规矩还是不能大肆操办嫁娶之事,但相亲定亲这样的事情可以放开了。最主要的是像韩明灿这样的大姑娘每到各家走动聚会的时候总会有人提及婚姻之事,韩明灿自从八岁上受了伤到现在,因为脸上这道伤疤没少被人议论。

她是镇国公和长公主的嫡女,婚事自然马虎不得。

放眼京城的这些世族门阀,长公主但凡看得上眼的人家都多少嫌弃她脸上的伤疤,而那些不在乎这道伤疤的人家长公主和国公爷都瞧不上,他们怕自己的女儿成了对方的垫脚石,娶回去后不过是为了攀附国公府的势力,将来会亏待韩明灿。

但,岁月不等人。

韩明灿眼看着就十八岁了,这婚姻之事总不能再等了。再等下去就成了云都城的笑话了。

这也是长公主的一块心病,她甚至瞧上了卫章,想着以卫章上午父母,左右没有兄弟,卫家家族现在更是败落了,以韩家在军中的权势,料想卫章也不敢亏待自己的女儿。

但是,卫章说到底根基浅薄,十四岁就被送进了军营,一身兵痞习气,整日冷着个脸,一看就知道不是个会体贴人的。女儿嫁给这样的人……

长公主想到这些事情就头疼。

如今,姚燕语若是能把韩明灿脸上的这道伤疤给去了,那自然是天大的好事。那样的话,这云都城里的权贵子弟可不就由着她凝华长公主挑了?

一时间凝华长公主同儿媳和女儿说了会子关于如何答谢姚家和姚燕语的事情,定下来由丰少颖带礼物去定候府见姚凤歌,韩明灿另外带一份重礼去城郊的牧月小庄,另外再备一份儿礼由镇国公的侄子韩熵戟去一趟江南姚总督府。

丰少颖这边最近,乘马车从镇国公府出来不过两刻钟的功夫就到了定候府。

送了名帖进去,说明身份及来意,定候府的管家婆子便匆匆的迎了出来,将丰少颖带到了定候府内宅陆夫人院子的小花厅里。

陆夫人此时恰好不在,带着孙氏去大长公主府商议事情去了,管家婆子早去回了姚凤歌,丰少颖进垂花门的时候,姚凤歌已经扶着珊瑚的手笑意盈盈的出门迎接。

丰少颖见了便忙走几步,笑着挽住姚凤歌的手,说道:“何必如此客气。”

对方是国公世子的夫人,以韩熵戈的功绩,将来袭爵的时候定然不会降爵,丰少颖妥妥的就是将来的国公夫人,这身份论起来比定候夫人还要高一等,姚凤歌如何能不客气?

于是两个少夫人客客气气姐俩好的样子手牵手进门,落座后,奉上香茶。

一个连声道谢,说我丈夫的伤已经见好,多亏了令妹出手相救,长公主说了,让我代表国公府一家向少夫人以及姚大人一家表示深刻的谢意,这里的一些小礼物不成敬意,还请务必收下云云。

一个说,国公爷和长公主实在太客气了,定候府跟国公府素来交好,大长公主跟长公主又是姑侄,如此一而再的道谢反而显得外道了。说起来两家总还算是亲戚,帮忙是应该的云云。

姚凤歌是江南人,虽然来了云都三四年,但说话依然还带着一点吴侬软语,她长得又娇小妩媚,说话时一语三叹,又说世子爷是国之栋梁,他受伤我们也十分的挂念,一直想过去探望,又怕府上不方便,今儿上午太太还埋怨我人懒,失了礼数云云。

两个贵少妇相对而坐,绕了好大一圈儿,从天气如何到亲戚之间怎样,又从大长公主的安好到府中小爷和姐儿们如何玩闹,二人的关系从开始的客套到真正的熟络,俨然有手帕交生死姐妹的架势后,姚凤歌微微的叹了口气。

丰少颖因问:“姐姐因何不快?”两个人刚刚已经论过芳龄了,姚凤歌比丰少颖大半年,是以被丰少颖称为姐姐。

姚凤歌索性沉沉的叹了口气,说道:“我是为我那不省心的妹妹犯愁啊。”

“二姑娘?”丰少颖疑惑不解。

“是啊。”姚凤歌自嘲的笑了笑,“其实不用我说你也明白的,一个姑娘家家的,学什么不好,偏生学了医术。唉!这也许就是她的命吧。”

“学医术……”丰少颖想说学医有什么不好,但她没说出来。

医术若追起起源,应该是巫医,再早就是巫。再后来,各大家的学者们为了探索生命的奥秘,也渐渐地掌握了医术。

至大云朝,有很多大儒本身就精通医术,可以开药方,诊脉,针灸。但这些人却仅限于对学术的研究而已,家里有了病人依然会请郎中大夫来给诊脉开药。因为在这些大儒看来,医者每日跟病痛伤患打交道,做的一半服侍人的营生,总归不是什么高尚的职业。

而且,自古以来,鲜少有女子懂医术的,太医院里虽然也有懂医术的宫女,但那都属于奴婢的行列,根本不入流。像姚燕语这样一个官宦人家的姑娘精通医术的,自大云朝一来还是独一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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