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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页(第1页)

看到这里,他还不能确定自己是那个“顾永安”,尽管身形体型喜好都很接近。百度搜索边上“相关人物”里还有一个“顾永言”,说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大多是如何在商场上大展拳脚,后来得重病让位给二叔之类的新闻。他点进去一看,几乎确定自己就是顾永安了。

因为他弟弟顾永言,长得和自己几乎一模一样。

断定了自己是顾永安后,他也没有回去顾家集团。他醒来时是在一处垃圾堆,为什么会在哪里,头部为什么会受伤,都不好说。毕竟在名利地位面前,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只好等想起来再说了。

这大半年来,顾永安想方设法查了不少资料,回忆了很久,也才拼凑出一点线索来。今天好不容易让他碰见了“熟人”,一个自称认识他的女人,他怎么可能错过机会。

所以,当林维安开口问他:“你前女友啊,忘了?”的时候,顾永安当机立断地编了一个半真半假的故事:“不知道你听过选择性失忆没有?”

他说自己因为低血糖晕倒在路上,被老何的儿子救了。醒来时有些事情不记得了,尤其关于感情事一片空白。希望她能给自己说说这个苏珍珍。

因为情伤过深,一直无法缓解,最后人体的自保机制发挥了作用,选择性忘却了这一段痛苦记忆。这种事电视剧里演得多,发生在身边还一个都没有见过。所以林维安听了前半段挺相信的,后半段一听就皱眉,勉强耐着性子听了,也还是半信半疑的。

等顾永安让她讲讲苏珍珍的时候,她才稍微有点相信了,看他那眼神,似乎还真的不记得。何况编故事骗她有什么好处,她要钱没钱,要样貌没样貌,他图什么啊?林维安就选择信了。

“你都忘记了,还要想起来干嘛啊,又不是什么好事。”林维安好心劝了两句,顾永安却不领情,十头牛都拉不回,非要知道。

林维安心想这人不是脑子有毛病呢,好不容易给忘记了,还非要别人给他说说,让他恢复这种惨痛记忆。这不是找虐么?她在街上站了半天,腿也麻了,腰也酸了,还是拗不过他。说到底自己也有点私心,她提议道:“要不这样,现在大晚上了,都快九点了。我还没吃饭呢,我家就在前面不远,咱们坐下慢慢聊。”

顾永安同意了。

作者有话要说:郑重提醒下各位姑娘,千万别学老何小何一样把陌生人往家里带。另外女主是想钱想疯了,她以为自己是个妇女了所以安全度略高(并没有)

妹纸们别向她学习!

又当了一回标题党因为我发现按前几章的内容提要,拼凑起来,分分钟可以脑补出一个渣贱的故事……→_→

☆、感情这事嘛(二)

进屋后,林维安随手丢了一双备用拖鞋给他:“顾先生,我也不跟你客气了,我是真饿死了。你先坐,我进去炒个饭,很快的。”她实在是快饿昏了,哪有心情给他讲故事。她拽了个拖鞋去打开冰箱,翻出了点囤货来,就进厨房做蛋炒饭去了。

没多久厨房里的抽油烟机“呼呼”响起。

顾永安一进门就注意到了那一大缸金鱼,就在她家饭桌后放着,那氧气管子咕噜咕噜冒着水泡呢。

他顿时走不动脚了。

金鱼缸不大,只能算小型的,和他家的没法比。里面养了四条体型中等的普通金鱼。金鱼甩着婀娜的尾巴,慢悠悠地从这一头挪到另一头,生活过得相当滋润。看那水底挺脏,水质也没有清可见底,他琢磨着这金鱼主人估计也不怎么打理吧。可以想象完全是放任自流的状态。

而他自家的鱼缸足足占了大半个客厅,仪器先进,饲料讲究,换一次水都不是容易事。他在别的事情上都懒,全靠钟点工解决,对金鱼这事却很上心。

他亲自伺候这一缸子鱼,勤劳换水,生怕它们长了寄生虫,定期下药杀虫。他疑心病重,喂食也不经过他人的手,自问功夫是做到家了。可养的鱼总养不活,没几天就死了。

一看别人家的金鱼,粗生粗养,却生命力顽强,真是各种羡慕嫉妒恨。

他跟着进了厨房,“你也养金鱼。”

林维安正满头大汗在翻锅铲,也没听清他说什么,“什么?”

他满腹的话都被堵在喉咙了。因为他刚踏进去就闻到了浓郁的香味,锅铲翻炒出芝士香,又有家常菜的烟火味,很是独特。

顾永安对什么事都不太感兴趣,除了养金鱼这么点爱好,别的都不上心。尤其这附近的快餐不合口味,每天吃饭有点像完成任务。难得闻到这样的香气,还真有点食指大动。

其实林维安进厨房前还问过他要不要吃,当时他还说了句“不用客气。”

林维安看他进来了,回头问了他一句:“这个要来点不?”

顾永安朝那平底锅上瞧上一眼,色泽鲜美,估计味道不错。可他自己几分钟前才说了不用,这下要是说来一碗,有点尴尬。最后也只是摇摇头,转身出了厨房。

顾永安在沙发上百无聊赖地按着遥控按钮,等了几分钟,林维安端了一碗出来,下巴冲着厨房一扬,笑道:“给你留了点。给个面子,尝尝呗。”

这话正中了他下怀,顾永安却非要摆一摆架子:“嗯,那好吧。”

林维安自认为自己最拿得出手的就是厨艺,当年郑宇尝过了她做的鱼香肉丝和广式老火汤,简直惊为天人,第二天就卯起劲来追她了。她对馋猫的表情了如指掌,隐藏再深的吃货也逃不过她的金睛火眼。

她将青菜切成粒,混着玉米粒、灯笼椒、肉丁、鸡蛋和芝士搅成一碗,加上秘制酱汁,浇在冷饭上炒出来色彩缤纷的一盘。

果然,顾永安尝了第一口,接着又舀了第二口,最后吃完了整碗,也没停下来。林维安在旁边看得叹为观止,觉得这人真心闷骚。

顾永安脑子记不住事情,不代表舌头忘了。大概是之前出身大富之家,他那舌头被养得刁钻挑剔。吃快餐时难免郁郁寡欢,这一次的大杂烩炒饭却让他觉得不错,甚至心情也挺愉悦。

饭后,顾永安抓紧一切机会提问苏珍珍的事。他双手在桌上交握,神态不自觉就流露出一点傲慢:“那么来聊聊苏珍珍吧。”

因为本来就是一句话的事。他瞎了眼,把痴心喂了狗,爱上了苏珍珍这个绿茶表。她看着纯洁如小白花,实际上暗地里勾他弟。为了他弟,狠心把他一脚踹的悲惨绿帽子故事。

林维安起初有点担心他的反应,毕竟选择性失忆都有了,万一听了真相,谁知道他会不会受不住刺激发起疯来,那她可扛不住这么一个大男人。据说压抑越久,外表看起来越是冷静的人,发起疯来越可怕。

于是,她思考了下,将某些细节润色了一遍,尽量让整个故事看起来没那么不堪。

林维安的版本就成了这样:“本来你们好好的在一起,后来苏珍珍劈腿了,你伤心欲绝和她分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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