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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页(第1页)

闻言,沈寒山难得笑了一下:“吴通判,你未免太看得起你自个儿了。沈某手上有林州牧死前留下的陈情书与追罪状,还有你雇凶杀人,特地赠予渔夫阿武的那一匣带你本人牙印的罪金,再有阿武的相好香兰作为指证你行凶的证人,加之你亲笔书写的囤药密令以及哑奴衙役们的指证……一桩桩一件件铁证如山,你觉得,你逃得掉吗?你死不死,同我干系已经不大了。代笔写一封谢罪书么,沈某很擅长。”

他似是要击碎吴通判最后一重幻想:“哦,若你死在诏狱里,官家只会欣慰——好歹贪官污吏还有一星半点儿羞耻之心,知道自个儿罪孽深重,要以死谢罪。毕竟这一出官场丑闻闹出来,地方百姓怨声载道,对皇家不再亲信……上头失了民心,你当官家会饶过你吗?最想你死的,或许不是我,反倒是天子。”

吴通判明白了,全明白了。

于天子而言,贪污一事尚可掌控。若是引起社稷动荡,丧失民心,那便是滔天大罪了。

吴通判犯了大忌,他不可能活。

故此,官家也会默许沈寒山的行径,甚至希望他死在衢州。

这样一来,能挽回一些京官的名誉与声望,至少让当地百姓知道,他们是为黎民伸冤来的,是大家伙儿的救星。

沈寒山悠悠然补刀:“明白了吗?吴通判,你的生死,全凭我心情。”

吴通判整颗心都凉了,他颓然闭上了眼:“你比我年轻太多,却比我深谙官场之道。沈寒山,今日,我算是输得心服口服。”

“呵。我给你多活几日的机会,你要不要?”

“请、请沈提刑垂怜。”

“把那些同你有勾结的官吏报上名来,说一个名字与罪状,我许你多活一个时辰。”

沈寒山看了疾风一眼,后者会意,从刑具里抽出一把锋利匕首。

疾风和吴通判有私仇,下手不会徇私。

吴通判抖若筛糠,他知道了,沈寒山是多心狠的人。这厮是要将他的根基尽数挖出,要他身败名裂、众叛亲离。可眼下,他还有什么选择呢?他本就是将死之人,能苟延残喘一瞬便是一瞬吧。

吴通判放弃了所有念想,任人鱼肉。

他招了,全招了。

既然要死,那他就得拉所有人陪葬。

凭什么他在这里吃苦,倒让旁人有一线生机。

吴通判泄了气,只得把那些罪孽娓娓道来——

原来,吴通判早在一年前就打起了用瘟疫害人的主意。

疫气肺病需用麻杏石甘汤调养。他想着,衢州忽然爆发瘟疫,官办药局开不出更多药材,他可以故意把多的药材寄存于私人药坊高价出售,从而赚取差价。待他赚得盆满钵满之时,又明面收购回余下的药材,免费送给百姓。这样一来,他平定地方病情可为政绩添彩,还得了老百姓爱戴,赚钱手段又不似加重税赋那般落人口实,招数太漂亮。

只是染病的病患不服药汤至多十日可活,死后过三日,便无法传染瘟疫。

他必须要养着这个病症,故此得豢养不少的人当饲料。

当地籍口失踪太多人,且平白死去那么多人,一定会引起怀疑。

他起了邪念,欲同人牙子买奴。最好是外边州府的籍口,且要不谙世事的孩童,年纪小,好操纵,还不能识字,这样便可防止人逃跑。割掉舌头,也是为了让他们无处申冤。

不过这些年大庆改了律令,女使奴仆大多都是和雇关系,鲜少卖身了,除非是世代相传的家生子,才会留在府中。

一时间要那样多的孩子,吴通判找不到人,他动起了歪心思。

一日,吴通判同桔花县县令吃酒,听人说起一桩布老虎杀人案的旧闻。

吴通判想到了那个凶犯朱青留下的双生子——朱逢与朱毅。

罪犯之子,必是妖邪出身。日后即便被人发现罪孽,吴通判也有个说头,把一切事宜都推脱到朱青的孩子身上,说是他们自小在凶犯父亲耳濡目染之下,养成的坏心。

拐卖孩童,都是他俩自个儿的主意。待他把人屈打成招以后,再用毒药药死对方,便高枕无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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