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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第1页)

桌上烛光摇弋,有些晃了眼。

一个巴掌,两块桂花糕,半壶酒,心想这大约就是我新婚洞房花烛夜的全部了。

我失笑着摇了摇头,红烛也就不吹了,留着这点点火光还能照慰下,许是酒不醉人人自醉,抬脚要走时感觉头有些重,步履便变得蹒跚。

来到床边低眸看了看,阿平就躺在床边,留的那点位置恐怕没法挤不下我这小身板,要上床睡的话势必得从他身上跨过去。

一丝燥热浮上心头,并迅速在身体各处散开,暗想那桂花酒原来也是有后劲的。

身上这件喜服很繁琐,一层裹着一层又用腰带缠绕了很多结,我越解越感到全身发热,连额头都冒出汗来了。终于脱下喜服,立感轻松许多,就是那燥热还在。

我把衣服挂在了床的另一侧银钩上,然后从阿平的脚边放轻了动作爬上床,再半跪在床沿落下半边帐帘,回转头就撞进一双乌黑幽幽的眼眸里。

刚才我悄悄爬上来时有特意看了眼的,确定他是闭着眼睛,现在却乌溜溜的黑眼珠就这么定定看着我,一人在床头,一人在床尾,那股燥热有上升的趋势。

我怔愣着怔愣着,还举在那的手酸了,一个晕眩扑在了他的身上……

阿平依旧平躺着没动,眸光幽静湛然。可我脑中却不受控制地闪过之前人仰马翻一团乱中我的唇擦过他脸颊的画面,不知是羞涩还是酒精的作用我的脸在瞬间便涨得通红。

开口时声如蚊蝇般小:“你还没睡着啊。”可不说还好,说了顿然觉得这床帐之内的氛围变得暧昧起来,脑中又闪过一句话——芙蓉帐暖度春宵。

黑瞳仁眨了两下,“我热。”

还热?他已经脱得只剩中衣了,连衣襟都敞开在那,我的视线顺延而下落在他那条褥裤上,立即惊回过神来别转目光。我这是怎么了?脑子里想得尽都是这些,刚刚甚至还幻想他把褥裤脱下来……

夜难寐

阿平可能是见我不理他,在我还在胡思乱想时他自个就坐了起来,头发散在肩上,很是烦躁地又去扯了扯衣襟,于是胸前裸露得更多了。

在意识到他下一步动作时我出自本能地阻止:“别!”可他没理我,还是径自将中衣给脱了下来,于是,当真是春光无限了。

白衣兜头而罩,将我呆滞的视线挡住,微微的汗湿气和之前就闻到的一股清冽气息揉在一起,莫名使我焦躁不安。等我把罩在头上的衣物给拉扯下来时,阿平竟凑到了我面前,吐气如兰肯定不能用到他身上,可那呼吸喷在我脸上脑子一浑沌就只想到这个词。

无意识地伸手一推,手下的滑腻感令我犹如触电般,只稍稍将他推离了些距离,却使我的视线不仅只在他脸上,脖颈以下的春光也控制不住地会去飘。

帐外烛光摇弋,帐内暧昧暖融,交替的呼吸声与如雷的心跳就像在谱曲似的,不止如此,他在被我推开后又抵近过来,在我的耳畔低声说:“还是很热。”

我也热……

身旁这人就像暖炉似的在将温度传递过来,尤其是此刻他呼气在我的耳朵上都有热乎乎的感觉。一咬牙,我侧转过脸想要把他再次推开,可那漆黑的瞳仁里暗光潋滟不说,他的好红好红,额头上大颗大颗的汗珠在滚下来,顺着他的脸颊滑到脖子,再从脖子滚过锁骨、胸线、肚腹……

一滴汗,也从我的额角滚落。

在口干舌燥里隐隐觉得不对:“你怎么了?”

他舔了下唇答:“渴。”我盯着他的红唇无意识地应:“那我去给你倒水。”顿了顿,刚要起身却突然腰被圈住,他整个人都贴了上来,气息粗重。

刚刚形容他是暖炉错了,这分明是火炉,炙烫的胸膛看似单薄却将我肩背给完全包裹住了,我本能地想要推拒,可伸手绵软而无力,指尖触及他的肌肤更感酥麻。

目光慌走无处安放,落到桌案上的酒壶时忽而心头一动,之前喜婆有吆喝着让我给婆婆下跪敬茶,可这屋子里根本就没有茶水,只有这么一壶桂花酒。

再回眸看身后紧抱着我已经有些失控的阿平,除了越见粗重的呼吸、从脸庞到耳根的殷红外,黑眸秋波流转,迷离又热烈。隐约有些明白了,洞房花烛夜摆在桌台上的酒叫龙凤酒,但还有一个别名是叫——合·欢酒。呆傻的阿平可能不懂闺房之事,于是刘寡妇就在酒中下了那种药,难怪他会一直嚷着热,而我也亦然。

阿平即使呆傻也有着男人的本能,忽而将我倾压而下。

炙热的手掌抚上我的脸时不敢再看那双漆黑的眼,里头的沉静已经被闪烁的幽光取代,那代表了什么我清晰可辨,只觉指尖划过耳畔,沿着脖颈一点点向下,激起一阵轻颤,而我的衣裳也逐渐被褪去……

温软的唇落下,阿平的动作变得急切,呼吸也越发粗重,当身下疼痛来临时心头划过不可描述的感觉,似酸又苦,还有难以控制的激越,心绪纷沓。

夜难寐。

本源

身边的人已经在剧烈“运动”之后安然睡去,可能年少气盛外加那酒精的作用,使得时间绵长而持久,也使我此时躺着整个人如同散架了般,腿间也阵阵酸痛。

床帐外烛火已经燃到尽头灭了,所以一室昏黑,眼睛睁得再大去看床顶也是模糊的,就好像我那说来滑稽而可笑的命运。

不知道该算是穿越还是重生,睁开眼便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周遭的一切颠覆了我所有认知,从最初的惊惶不信到慢慢接受事实经历了一个很漫长的过程,一度以为是在做梦,可这个梦却没有醒来。时至今日,已经长达五年。

不是没有分析过我会来到这个时代的原因,从旁敲侧击里获知这具身体的主人曾落过水,倒没有就此淹死,被阿牛哥给救起来了,但回来就着凉生了一场重病。家中贫苦,又有弟弟小同这个病罐子,女娃再生病自然没有找郎中来看了。

估摸着女娃在这场风寒引发的疾病里故去了,所以才有我的新生。但即使我进到了这具身体里,该有的病痛症状并没有就此离去,昏昏沉沉了好多天才硬是给我扛过去了。不过因此我有了最好的借口:让旁人以为我发高烧烧坏了脑子,不记得好多事。

早有预料会有今天,能熬过五年才被家里嫁出去已经是奇迹了,起初我还真怕十四五岁就被媒人上门来说媒。最初会纠结这是什么朝代,但问了村子里的几人都一脸懵懂,想想也是,一个旮旯里的乡村,老百姓们关心的是能不能糊口,朝廷离得太远了。后来便释然了,乡村山野,虽然清苦了些,但人与人之间没那么多勾心斗角,很简单淳朴。

我没有什么特长,异世所学的电子专业在这里完全没有用武之地,也不会那么巧的刚好学医懂所谓的草药,所以即使眼看着幼弟常年喝药也无能为力。但这就是我所面临的现状,无力更改只能去适应与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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