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语调略略扬起,让人觉得他对护士会答应她表示非常不满,于是乎为了饭碗,张护士只得递给唐糖一记歉意的眼神,再低不可闻地表白,“我没有答应。”
意料之中的答案,还是令宋博彦拧紧眉头,“她没同意你就想走,之前我说过什么,你都忘了是吧”
“没忘、没忘。”看他要发火,唐糖赶忙解释,“婚纱店急着让我去,我想就出去一会儿,让你来回折腾没必要,张护士又不肯……”她边说边观察他的表情,见他神色越发冷凝,急忙话锋一转,做出正气凌然的态度,“不过,即使天大的理由,我一个人出门就是不对,太危险了。”
她急刹车一般的转变让宋博彦哭笑不得,“知道危险还出去?”
察觉到他火气降了些,唐糖吐了吐舌头,用手指勾住他衬衫的下摆晃了晃,“老公,我错了,下次再也不敢了,你别生气好不好?”
宋博彦一肚子的火就这样被她晃没了,可还想再教训几句,便捉住她的手正色道,“你知道的,就算家里有护士看着我都不放心,你自己出去是想……”
他眸子一垂,见她仿佛做错事被骂得不敢抬头的孩子,头都快贴在锁骨,剩下的责备怎么也说不下去。轻轻叹口气,他揉了揉她的头发,“好了,不是要去婚纱店吗?还不把鞋子穿好。”
他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让旁边的护士暗暗唏嘘,遇到这种好男人唐小姐真是好福气,可惜天妒红颜,摊上这么个病。
他们到婚纱店后,负责人又是一番道歉,接着拿出目录呈给唐糖,“唐小姐,这里面全是我们刚到的新款,您要不都试试?”
“不用了,你随便给我挑一件就行。”刚才清点计划时唐糖就累了,这会儿身子更疲乏,实在不想穿衣脱衣的折腾。加上潜意识里她总认定之前那款鱼尾礼服是最好的,现在怎么选都不可能找不到另一件可替代品。
看她赖在沙发里不想动,宋博彦主动接过目录,翻了几页后指着其中一件说,“把这件拿来看看。”
店员很快取来礼服,正在打哈欠的唐糖余光一瞄便再也移不开眼——这衣服她太喜欢了。和那些华贵逼人的设计不同,这件礼服没有繁复的设计,乍看没有任何亮点,可细细品味却能发现蕴藏在简单中的奢华和灵气。
礼服采用了欧洲最流行的抹胸款式,胸前的花纹却不是普通蕾丝,倒是有点像中国的刺绣,腰身自然收起,下摆则用小褶皱的方式增加了立体度,而细看会发现那些皱起处都被点缀上了白水晶,灯光一照,折射出璀璨的光芒,不过最别致的还是后摆,设计成了圆弧的小拖尾,灵动中不失华丽,要是再配一个长拖尾头纱,这俨然就是她梦想中的婚纱啊。
宋博彦拍了怕看痴的她,“喜欢吗?喜欢就去试试。”
“用这件做伴娘服不太好吧?”唐糖迟疑地问。这衣服太漂亮,伴娘穿这个不是想抢风头么。
似是看穿她的顾虑,宋博彦牵着她站起来,“放心吧,新娘子有独特气场,其他人穿再漂亮都盖不住的。”
唐糖琢磨着他的话,觉得有点道理,而且自家大嫂是标准的美人胚子,婚纱礼服同样是大师设计,自己就算有心想冒头还不一定能成功呢。
她注视着那件礼服,告诉自己,就穿这件吧,这辈子没机会穿婚纱,能穿一次这么漂亮的礼服也很好。
也许真的是缘分,这件礼服居然非常合身,大小、长短统统不用改,不知道的人肯定以为是替她量身设计的。
试好衣服,唐糖不放心地交待店员,“这次千万要小心,不能再弄坏了。”
负责人连连点头保证,“放心,我们店里没那么多坏掉的挂烫机。”
三天后,终于到了唐糖期盼已久的日子。
黎瑾希在b市没有亲人,乔依依作为她闺蜜,主动提出把接亲地点放在她家,并掷地有声地表示,"从此以后,我就是瑾希的娘家人。"
唐糖是伴娘,宋博彦担心她第二天起太早身体吃不消,便让她陪着黎瑾希在结亲头一天就住进了瞿白家。
结婚当日,化妆团队一早就赶来为黎瑾希打扮,不过画好新娘妆,非要拉着唐糖做造型,美其名曰是为了配她那件漂亮的礼服,一番折腾后,接新娘的队伍也就到了。
宋博彦今天是伴郎,一身黑色西服被他穿得格外俊逸,让唐糖看得失神,瞬时忘记半年身份,开门迎上去抱住他,“你今天好帅。”
负责迎亲的兄弟帮捏着准备塞给伴娘们的红包笑做一团,一个个全拍着宋博彦的肩膀说,“兄弟,你这使的是美男计啊。”
唐糖被笑得回了神,这才想起该堵门要红包,羞得转身想跑,却被宋博彦捞回来亲了亲嘴,“你今天也很漂亮。”
众人又是一番哄笑,趁机想破门而入,好在乔依依眼疾手快,高声吩咐其他姐妹守住卧室的门,不让他们轻易得逞。在完成众多刁难考验后,杨阳总算找到被藏起的婚鞋,单膝跪下替黎瑾希穿上后抱着妻子上婚车。
值得一提的是,在大伙起哄下,唐糖也是被宋博彦抱下楼的,而且两人还被凑堆坐上一辆车,浩浩荡荡的几十辆豪华婚车,一路开到酒店,引得行人驻足围观,看到两辆主婚车都以为是两对人行礼。
到酒店后,唐糖看到门口的安保愣了下,转念一想杨阳客户中有不少权贵,谨慎些不是坏事。不过,当她在宴会厅看见周延、钟帅他们时真有点懵了,难道他们也是杨阳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