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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页(第1页)

袁老是在尝尽人生百味后溘然长逝,而孟爽,却是生命历程尚未真正开始时,便猝然结束。

短短一周内,我目睹了两个熟悉的人化为一捧骨灰,埋入一坯黄土。

一个苍老,一个年轻。

生死无常。

葬礼结束后,同学们大多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林木森和另外两个读研的留下来帮着孟爽父母处理后续事宜,我则立即启程,去看望夏燕。

孟爽花了近一年的时间,从北到南找了很多的地方,都没有找到夏燕的踪迹。最后,在那座海滨城市找了份工作,留了下来。

仅仅因为,在北方长大的夏燕曾经说过自己非常喜欢一句话,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那天晚上,孟爽加完班回去,在小区门口看到了刚买完水果准备离开的夏燕,以及一辆飞驰而来的跑车……

我们再也没有机会知道,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孟爽想了些什么。

只知道,当浑身是血的夏燕拼命爬到孟爽身边时,他喃喃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原来,你在这儿……”

孟爽和夏燕住在同一个小区,两栋相邻的居民楼。推开窗户,能看到同一片大海。

却一直不知,原来对方就在自己的身边,原来找了好久好久的那个人就在,这儿……

现实生活永远比编出来的故事更狗血,也更残忍冷酷。

影视剧可以ng,小说可以重写,现实却永远无法逆转。

孟爽死了,他终于有能力保护自己所在意的人不再受到伤害,他终于实现了当初的承诺,用自己的生命。

夏燕因为伤重,所以没有办法回东北,便由她的父母代为送孟爽最后一程。

事发时虽是夜晚,但因路口有摄像头,路边有小贩和行人,根据车牌号第二天便抓到了逃逸的肇事者,一个无所事事的小混混,只有十六岁。

初步将此事定性为普通的交通案件,虽撞人后不顾而去,但念在肇事者未成年,且愿意支付受害人一笔数额可观的赔偿金,故而考虑酌情轻判。

孟爽的爸妈在得知儿子出事的那一刻便情绪彻底崩溃,什么都不想管,也无力去管。沈佑便让其带着孟爽的骨灰回去办理后事,入土为安。自己则留下来照顾夏燕,顺便等待最终的判决结果。

事实上,沈佑是觉察到这个案子绝非表面看似的那样简单,担心二老再受什么刺激才让他们先行离开的。

事发后,夏燕在医院昏迷了四天才醒过来,而那时,一切已然尘埃落定。

她看了警方提供的资料,却一眼便认出抓错了人。因为她清楚地记得,当时驾驶座的车窗曾探出一个脑袋,五官虽看不清,发型却是板寸无误,而并非被抓少年那一头染成酒红色的过颈长发。

但她的质疑,却被不由分说判定为重伤所导致的记忆混乱,不予采纳。

待到沈佑闻讯赶来至,事情已经过去了一周半。经托人调查确认,肇事车辆的持有人是当地某官员的独子,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就出国旅游了。据其父所言,被捕者是儿子的朋友,擅自将车开出去玩才酿成的惨祸。

而再想要去找那几个当日的目击证人时,却或是有事暂离,或是一问三不知,或是坚称自己看到的就是红色长发。且,当日路口的影像资料,也已全部被洗去。

沈佑选择相信夏燕,当即悬赏二十万现金寻找目击者,十万现金买任何一个对案情有用的消息。

此事在当地掀起了不小的动静,只是目前为止尚未有任何进展。

因为火车晚点的缘故,我到达时天已经黑透了。

南方的八月底很是闷热,空气中隐约有股海水的咸湿气。

夏燕的电话关机,想必这会儿也已过了医院的探病时间。不想打扰她,便只有直接找沈佑。

年三十那天在北京一怒之下摔了手机后,我顺便也换了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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