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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第1页)

孟云清摸着胸口,似乎还能感觉到那锋利的剑尖插在胸口时那种钻心的疼。

说起来,那把剑的绝大多数材料还是他亲自寻来的,有些材料甚至连他想要弄到都花费了不少力气,就连那柄剑的名字都是他取的。

哈哈,那样一把和他渊源深厚的剑,最终却捅进了他的胸口,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因果报应。

孟云清其实不太清楚为何时间又回到了数千年前,但是这一回,他自然不会让那白眼狼好过。

孟云清原本是想把人直接掐死的,但是后来想了想,总觉得就这么弄死他就太便宜了。

想想上辈子到死都没能突破,这辈子想要突破怕是也没那么容易,日子如此漫长,总得给自己找点乐子不是?

于是,孟云清并未杀死那白眼狼,而是给他颁布了一条任务,看着那白眼狼用充满信任的目光看着他,然后生生掉了小命,孟云清眼底闪过一分无趣。

“唉,这么容易就死了啊…无趣。”

孟云清感叹完自己徒弟死的太快的第二天,他那个摔下山崖生死不知的徒弟竟然回来了,直把两个原本跟在他身边的修士吓得不轻。

要知道两人虽然没找到闫童的尸体,却是在山底下发现了大片的血迹,就那血量来看,人还活着的可能性实在太小,再加上周围有野兽出没,找不到尸体真是太正常了。

但是现在,人竟然好好的活着回来了。

闫童可怜巴巴的看着孟清,小眼神里带着委屈和庆幸,把他如何掉下山崖,又如何被树枝挂住,再如何想方设法回来此处都说了一遍,到也解释清楚了他和两位前辈错过的原因。

孟云清微微弯起了嘴角,“徒儿无事真是太好了。”要是死太快,那他以后还怎么玩儿?

闫童的眸子里惊艳之色一闪而过,随即像是十分感动一般,用亮晶晶的小眼神看着孟云清,眼中都是孺慕之情。

孟云清眸光微微动了动,记忆中他那个好徒弟可是十分坚毅正直的性格,平日遇事也是一副处变不惊的样子。

曾经,他可是最欣赏他的性子的。

但是面前这人,似乎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孟云清很快意识到了闫童的变化。

他那白眼狼徒弟可一直是个认真刻苦的人,哪怕天赋出众,自己的努力也是众人有目共睹的,曾经他还害怕他修炼进展太快,时不时提醒他要劳逸结合。

但是自从那人出事以后,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般,不再成天闭门苦修,而是在门派里转悠,和各个弟子拉关系,或者时不时到他面前来献献殷勤,看着就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

完全变了一个人吗?孟云清眼神沉了沉,虽然原来的那个是个白眼狼,却也不代表他就希望出现另外一个人占据他的身份。

既然连他便宜徒弟都不是了,那还是赶紧去死吧。

孟云清又观察了几日,见这人在门派里各种蹦跶,到是看不出什么目的来,他也懒得再等了,随便给他指派了个任务出去,这回他在半路上,直接就出手把人给拍死了。

这次是他亲自出的手,那人的五脏六腑都已经碎裂,绝对是死的不能再死了。看在师徒一场的份上,他还十分好心的顺手就给埋了。

孟云清回到门派中,继续过他的小日子,至于白眼狼突然失踪的事,他完全未放在心上。修真界如此危险,失踪死亡个把人,那不是十分正常的事?

他很快就把这事给抛到了脑后,只是没想到的事,没过几日,他那个被他亲自杀死,并且亲手掩埋的徒弟,竟然又回来了。

上一次那人回来,孟云清怀疑那人是被谁给夺舍了,也懒得多究。修士修行到元婴,若是身体受了致命伤害,就能利用元婴重新夺舍。

现在的闫童修为还低,又是重伤临死,被人夺舍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再加上那人本来在他眼里就是个要死之人,他也就懒得计较那么多。

但是现在不一样,孟云清自认为自己活了这么多年,还没见过一具死透的身体还能被人夺舍的。

难到是邪修?确实是有的邪修可以把尸体制作成傀儡,进行操控。

孟云清这一回上了些心,先是确定了面前的确实是个大活人,然后又确定了,这就是那白眼狼的身体。至于是不是夺舍,想要检测倒是有些麻烦。

不过麻烦虽然麻烦,作为一个渡劫期的修士,孟云清依旧有自己的方法,然而最后得到的结果,却让他眯起了眼睛。

被夺舍了并不奇怪,但是他得到的结果竟然是,身体和灵魂完全契合!

孟云清看着那个小心谨慎,连门都不敢出的“徒弟”,把玩着手中那盏拇指大小的魂灯,表情很是有些意味不明。

他亲自出来把人埋了的时候,他可是亲眼看到这灯已经灭掉了的。但是现在,这灯竟然又亮了起来。

就像是,一个原本已经死去的人,又突然活了过来一样。

而最诡异的是,他能确定身体里的灵魂并不是原本那个,本该随着灵魂消失的魂灯却像是什么也感觉不到一般,依旧散发着明亮的光芒。

就像是别的魂灯对应的是灵魂,而这盏魂灯对应的却是身体一样。

这就,有点意思了。

本来他就觉得,这么一个白眼狼,一次就弄死实在太便宜他了。现在好了,这人可以无限复活,那他不是可以无限次的弄死他?

这么一想,突然觉得日子也就没那么无趣了。

生存不易明媚的阳光照耀在身上,让人有种浑身都变得暖洋洋的舒适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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