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一踏进院门,就被眼睛贼尖的闫埠贵给察觉了。
他习惯在前院把守,总想趁人之危,看看是否有免费的好处。
李子轩所购买的一包包杂七杂八的东西被他一眼看穿。
其中最为明显的,便是装了足足二十斤面粉的那个袋子,还有那五斤五花肉,直接用粗麻绳穿串在手里。
看着那一块大如土丘的肉块,闫埠贵两眼放光。
一开始,闫埠贵还想迎上来寒暄几句。
不过熟知他为人,李子轩根本无意与他会面,还没等闫埠贵搭讪出口,李子轩便自顾跨入了自已的房屋。
对此,闫埠贵只能暗自腹诽,但大消息绝不错过。
回家向他夫人报告道:
"亲爱的,你知道刚刚谁路过门口吗?
"
"谁啊?
"
"哎呀,李子轩啊!
"
"呵,这可真是有意思。
他的房子就隔着这么一条街道而已,见怪不怪的事,除非他哪天没回家才奇怪!
"
杨瑞华此刻正专注于准备晚饭,不想听他闲聊扯皮。
"子轩买这么多肉,肯定有原因的。”闫埠贵兀自说道,企图引起她兴趣。
他继续讲述:“你没看见啊,他进门时提了一大包重得要命的猪头,至少五六斤!”又补了一句,
"夏天这么热天他还买了这么多,到底怎么消化?
"
闫埠贵的妻子闻言也惊讶起来,询问丈夫:
"他真买了这么多吗?
"
闫埠贵鼓励她说:
"去问问看嘛。
这个年轻人肯定不懂如何过日子,在乡下吃的不够吧?突然进城,看见肉当然忍不住,但他那么多肉肯定不是短时间吃完的,不如让我们买一些回来!
"
长期受丈夫“启发”,闫埠贵老婆此刻也有相似的好奇心理。
另一边,李子轩回到家,把刚买来的食材清理整理完,准备动手下厨。
在救援站的日子里,他作为负责炊事的厨师,虽然大家都有口粮,但他们吃得很清苦。
现在他练武,饭量更是庞大,一顿二十几个馒头不在话下,且需肉食辅助补充能量。
为低调行事,他在救援站仅保持象征性用餐。
回到家后,他的主食大餐才会亲自制作。
这次挑选了五斤优质的五花肉,准备通过自已亲自制作红烧肉,挑战并展示自已的厨艺。
因为如今他已经达到了一般饭店主厨级别的烹饪技艺。
这次,他想要一试自已究竟有多大潜能,熟练切割那块肥瘦相间的猪肉,将之均匀切成适中的大小。
紧接着,取出棉线,十字交错地绑住了那肥肉。
一切都在按计划进行。
把捆绑整齐的肉类放入炖锅,用冷水慢慢加入,再放入葱、姜进行去腥处理。
炖煮约五分钟,取出洗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