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孩子!
她知道那个女人是谁了!
陶花同林婶说了声自己要回去拿草纸,便立马转身,朝着工作人员的方向而去。
“同志你好。”陶花行至列车员跟前。
“你好,请问需要什么帮助?”
“我怀疑6车厢A0003556边上一位抱着孩子的单亲母亲,是一名拐子。”
“什么?”列车员一惊,而后带着陶花去找列车长。
“同志,你可有证据?”列车长亦是脸色严肃。
“首先,孩子的襁褓里侧是上好的衣料,手上戴着价值不菲的银镯子,但是那女人却穿着陈旧的衣服;
其次,孩子哭闹,女人不仅不心疼,还十分嫌弃,并且十分不耐烦地责骂;
最主要的一点,我在上火车站台见过那个孩子,当时抱着孩子的根本不是她,是一名打扮更加得体的女人,
所以我有理由怀疑,那个孩子的来路不明。”
听完陶花的话,两名列车员已经有些相信,列车长看了看时间,还有十分钟,火车就要到站了,这个时候是最佳的时机。
“这位同志,若你的言论不实,我们会对你追责。”
“可以,”陶花拿出自己的录取通知书,“我以北京大学即将入学的新生身份担保,那名女子与孩子绝对不是母子关系。”
列车长看到陶花手里的录取通知书,当下已然十分确认,立马联系站台,将情况一一反馈,其实即便是陶花没有出示通知书,他也会秉着宁可犯
错不可错过的原则去核实。
虽然……他前两天才因为这个挨了批评。
陶花将事情说清楚后,便继续去排队上厕所了。
其实她根本没见过那个女人,但是她却知道现在这个抱着孩子的女人,绝对是个拐子,
就在刚刚,她忽然想起来原书中的一个情节,就是原文中计颐然在被原主揭穿后,一个人去深圳经商时。
在车上结识了一名女子,那女人打扮得十分得体,计颐然与她交谈起来后,便欣然同意了女子的邀请。
但是直到进了女子的地盘后才知道,原来这是一个拐卖团伙,眼看着她就要被卖去不知名的地方,
危急关头,运用女主的光环以及当时已经密切审查的警察联系上,最终将这个团伙连根拔起。
原文中对那名主犯只是寥寥几句,只是对主犯第一次拐卖的案件进行了详细描写。
这名主犯在与单独带娃要去坐火车的女子闲聊了之后,确认了对方是与家里闹了矛盾,要带孩子回深圳,才敢偷了孩子坐车去北京。
而那名孩子,是后来全国有名的富商之子,可惜的是,孩子被多番倒卖,终是没能找回来。
如果没想起来便罢了,既然想起来了,那陶花肯定是不能置之不理了。
方才她之所以会察觉,是因为当婴孩遵从本能往女人怀里蹭的时候,那女人一脸不悦地直接将孩子抱开。
而同样的情况下,她后面路过的那名妇人,则是十分恋爱
地点了点自己怀里孩子的额头,这就让陶花一下子知道哪里不对劲了。
她细细回想了一下,发现孩子的衣着和手上的足银小镯子,再联系林婶说的内容,立马便反应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