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夏走到卖鸡的摊子前,蹲下身,特意加粗声音,小声问道:
“同志,你这鸡怎么买?”
卖鸡的摊子上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国字脸,一身腱子肉,穿着一件军绿色背心,胳膊上的肌肉贲张,像一块块坚硬的石头,又拉着脸,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看着挺唬人的。
难怪他的摊子前凄凄凉凉的。
他眼前放着一个草编的篮子,里面有两只精神头不太好的母鸡。
葛二牛抬眼看了一眼蹲在摊子前的大嫂,眼睛往她手里提的篮子里看了一眼,见上面盖着一块布,啥也看不到,又看这位大嫂穿着补着补丁的衣服,无精打采的敷衍道:
“十块钱一只,不论公母。”
沈夏闻言目光又放回到草编筐里的两只母鸡身上,两只母鸡看着有个四五斤的样子。
脑子里在迅计算,这个年代一斤猪肉才七毛钱,一只鸡大概四五斤,十块钱一只,一斤鸡肉算下来要两块钱,乖乖,比一斤猪肉贵了三倍。
之前看过的那些年代文小说还真的没有骗她,黑市真的是穿越重生人士家致富的必然选择。
作为穿越大军中的一员,她沈夏自是不能不例外。
眸子闪了闪,收回视线,看着眼前的葛二牛又问:
“同志,你这儿有买的野鸡吗?”
葛二牛终于抬起头正眼看了一眼沈夏,拧着两条粗眉粗声粗气道:
“大嫂,野鸡没有家里养的鸡肉多。”
沈夏笑着摇摇头,“那可未必,山上的野鸡是散养的,吃的东西也都是山上的,可比家里养的鸡要吃的好,再者野鸡肉要比家里养的鸡肉更劲道,吃起来也要更美味儿。”
沈夏可没胡说,小时候她吃过野鸡肉,确实要比家里养的鸡吃起来更美味儿。
葛二牛一愣,脸上有些许不自然,他看眼前这个大嫂穿的破烂,还以为是个没见过世面的,谁曾想是个行家。
摸了摸鼻子,语气讪讪道:
“大嫂,野鸡那玩意可不好抓,我这儿没有。”
沈夏眼睛亮了亮,语气随意道:
“同志你应该对这儿很熟悉吧?我前两次来的时候就见过你,想问一下,来跟你打听买野鸡肉的人多不多?”
葛二牛警惕的看了一眼沈夏,冷着一张脸问道:
“大嫂,你打听这事儿干嘛?”心想,这大嫂看着面生,该不会是来找茬的吧?
沈夏看他误会了自己的意思,赶紧解释。
“同志,你不要紧张,我是有个生意想跟你做,不知道你有没有意向。
不瞒你说,我来黑市好几次了,也观察了你好几天,觉得你是个靠得住的,这才担着风险来找你商量来了。”
葛二牛怀疑的上下打量了一番沈夏,看她一脸认真,脸上看不出丝毫慌乱,眸子暗了暗,沉着声音问:
“你想跟我谈什么生意?”
沈夏也是在赌,她在赌眼前这个一脸凶相的男子的人品。
思前想后,觉得自己想要靠黑市摆脱困境,仅凭她一个人是不可能的,她需要一个帮手。
这个帮手最好是熟悉黑市的人。
葛二牛就很适合。,不论是他的体格还是给人的感觉,都很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