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时分,段明臣一行人来到一个小镇。经过十几个时辰的赶路,他们的身上都蒙上一层灰扑扑的尘土,顾怀清那么注重仪表的人,也显得有几分狼狈,发髻也松了,黑色大氅上溅满了泥点子。
赶了一日一夜,人还可以坚持,马却要撑不住了,接下来还有一千多里路程要走,于是段明臣当机立断:“我们就在这个镇上找个客栈住下,休息一晚,养好精神,明早再走。”
镇子不大,很快就找到当地最好的一家客栈。说是最好的,搁在京城也就是普通水平,但对于辛苦赶路一天一夜没合眼的人来说,能有张床躺下就是非常幸福的了。
掌柜看这群人虽然衣着不显贵,但浑身透着强悍之气,骑的也都是好马,自然不敢怠慢,堆着笑脸道:“欢迎光临!大爷们是要打尖还是住店?”
段明臣道:“我们要住一晚。”
“好的,大爷!小店有上好的厢房,给你们来五间?
段明臣带着八个锦衣卫再加一个顾怀清,一共十人,两人一间,五间上房够住了。
段明臣正要点头答应,顾怀清却摇头道:“不,给我们六间,我要单独一间。”
掌柜的吃了一惊,抬头看清顾怀清的样貌,不由呆了一呆,怎么会有这么俊美的少年郎君?
掌柜的平日里爱看才子佳人的话本,立刻脑补出富家小姐女扮男装追情郎的情节来,他啊了一声,自以为了解了内情,暧昧的笑道:“没问题没问题,给小……公子单独一间。”
段明臣看了顾怀清一眼,心里虽有点奇怪,但没有多问。罗钦却嘲讽的嗤了一声。
顾怀清连正眼都没扫他,反正他自己付房费,又没有让别人付钱。
罗钦指挥着店小二把他们的马匹牵去马厩,交代下人好好喂食。
店里人手不足,唯一的小二去喂马了,掌柜便亲自拿了钥匙,领着他们朝客房走去。
顾怀清想了想,追上段明臣,扯了扯他的袖子,似乎不好意思的小声解释道:“我不习惯跟人睡一张床,而且我睡相不好,会打呼噜,还会踢人……”
段明臣拍拍他的手,笑道:“没事,我理解。”
顾怀清被他笑得俊脸微红,表情有几分不自然。
掌柜的回过头,正好看到两人“含情脉脉”的对视,顾怀清还红了脸,顿时心中八卦大盛。向来这位美丽的小姐暗恋这位男子,不惜女扮男装追随他,真真是个痴心人儿!
掌柜唏嘘不已,一方面感叹这男人真是榆木疙瘩,竟看不出小姐的心意,辜负了美人情意;另一方面又羡慕这男人好艳福,能得到这么漂亮的小姐爱重,不计名分的随他浪迹天涯。掌柜偷眼看顾怀清那张好看得不像话的脸,感慨自己怎么就没有那么好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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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柜的把客人领到上房后,段明臣又吩咐掌柜做一些饭菜来,考虑到大伙儿车马劳顿,掌柜的很贴心的把饭菜端到他们各自的房里。
饱餐一顿后,时辰不早,掌柜给他们送了一些洗漱用的水。这个小镇属于内陆地区,近来又少雨,所以水格外珍贵,掌柜给的水只够每人洗个脸而已。好在锦衣卫都是随遇而安,并没有计较,顾怀清却另外掏出五两银子,要了一大桶热水洗澡。
掌柜喜滋滋的捧着沉甸甸的银元宝,越发肯定了这必然是一位千金小姐,而且大户人家出身的,否则哪里能这么讲究,花这么大手笔买一桶水洗澡。
得了银子,掌柜自然越发殷勤,不一会儿就烧好热水,将水和浴桶送到顾怀清的房间。
其实不是顾怀清讲究,而是他天生爱洁,赶了一天路,出了一身汗,头发上皮肤上都沾了一层尘土,不洗干净怎么睡得着?
顾怀清除去衣衫,将身体浸泡在热气腾腾的水里,后脑枕在木桶上,舒服的展开修长的四肢,放松赶了一天路而疲累不堪的筋骨。
将自己里里外外清洗干净后,顾怀清用毛巾擦干身体,披上宽松的外袍,随意的在腰间打了个结,然后打开门窗透气。
说来也巧,顾怀清对门儿住的正是罗钦和另一位锦衣卫,顾怀清叫水、洗澡的动静,罗钦都听得一清二楚,本来有些困乏,但听着对面房间哗啦哗啦的水声,不知怎么就是睡不着。
罗钦黑着脸,推门走出来,不料对门正好打开,看到洗完澡的顾怀清。他穿着一身飘逸宽大的白袍,莹白如玉的皮肤吸透了水,变得愈发饱满润泽,透出水蜜桃一般的粉嫩,满头黑发湿漉漉的垂到腰间,有几缕长发结在一起,顾怀清拿着木梳一下下的梳理。
罗钦头脑一激荡,竟脱口而出道:“顾公公时时不忘梳妆打扮,简直跟娘们儿一样!”
这话说得诛心,顾怀清哪里能忍?只见他俊脸含煞,当地一声扔下木梳,撸起袖子,对罗钦冷笑道:“我是不是娘们儿,罗大人过来试试便知!”
说着,顾怀清霍然站起身,潇洒的摆了个迎战的架势,轻蔑的朝着罗钦轻轻勾了勾手指。
罗钦的话冲口而出,说完其实也有点后悔,但面对顾怀清的挑战,他怎么也不能示弱,大喝一声便挥掌攻过去。
罗钦出身于武学世家,家学渊源加上自幼勤练,武功方面自有过人之处,在锦衣卫里面也是排的上号的后起之秀。这一掌威势惊人,眼看就要击中顾怀清的胸口,就在罗钦的指尖几乎碰到顾怀清的衣襟时,顾怀清突然动了,他的动作快得让人看不清楚,手掌准确的刁住罗钦的手腕,往左侧一推,再顺势一转,罗钦只觉得眼前一花,稀里糊涂的就一头栽进浴桶,瞬间衣衫湿透,变成了落汤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