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苏清薇再次被鸡鸣声吵醒,她扭头看了眼跟自己同屋的两只肥羊,忍不住苦笑一声,看来自己是甭想穿回去了。
她拍了拍脸庞,既然回不去,就要把在这里的日子过好,跟秦三川的婚事是时候想办法解决了。
她小心地挪动受伤的脚下了床,打算今天到村里走走,多在邻居面前刷点儿好印象,以后要是跟秦三川掰扯起来,舆论战上绝不能输。
“小薇,你干啥去?”张桂芳看她一瘸一拐地往外走,便问了一句。
“我出去转转。”苏清薇老实回答。
“出去转啥转啊,你这两次摔得还轻吗?”张桂芳一脸不赞同。
“我这次一定慢慢地走,你放心吧。”苏清薇说完,不待张桂芳阻拦便出了家门,后者只能叹口气,随她去了。
出门后,苏清薇直接从村头逛到村尾,不管见了谁都笑呵呵地打招呼,就连邻居家的大黑狗都被她Rua了一把,成功地刷了一圈好感。
就在她自得时,一个意想不到的身影出现在了她面前。
苏清薇看了一眼身前这位穿着蓝色土布褂子,扎着两条时兴辫子的姑娘,很快就将她跟记忆中的一个人名对上了号。
来人正是孙思思,书里抢了原主老公的那位。
不得不说,孙思思的长相虽不如苏清薇明艳大方,却独有一股柔弱可怜的气质,尤其是右眼下一颗小小泪痣,更是锦上添花。
要不是她知道书中孙思思做了什么下作事,这副长相还真让自己讨厌不起来。
“清薇,你脚怎么了?”孙思思问道,声音跟她的长相一样娇弱。
“我不小心崴到脚了,你呢,准备去哪儿?”苏清薇问道。
“我去菜园里摘菜。”孙思思抿嘴一笑。
“哦,那你快去吧。”苏清薇一边说着一边扬手理了理额边的碎发,手腕上的银质手镯分外耀眼,衬的她手腕更加纤细雪白。
孙思思看到镯子,目光闪了闪,状似无意般问道:“清薇,你这镯子还挺好看的,在哪买的啊?”
“你说这个啊?”苏清薇把手伸到孙思思面前,“这镯子是三川哥在城里百货大楼给我买的,除了商品票,还花了两张大团结呢。”
“要不是三川哥非要买,我还真不舍得。”
闻言,孙思思面色僵了一瞬,很快又恢复了平静,一脸艳羡道:“三川哥对你真好,清薇,你真有福气。”
“是吧,我娘也说我有福气,三川不光长得好看,还有正式工作,他还说等我们结婚之后就在城里住,到时候我就算是城里人了。”苏清薇絮絮说着,全当看不见孙思思越来越僵的脸色。
“思思,你长得这么漂亮,以后肯定能找到比三川哥更好的对象,你说是吧?”
“你胡说什么呢?”孙思思没想到她忽然把话题转到自己身上,顿时羞红了脸,“不跟你说了,我要去菜园了。”
“嗯,去吧去吧。”苏清薇笑道。
送走孙思思后,苏清薇脸上的笑也收了起来,她摸了摸手腕上的镯子,这东西的确是秦三川给原主买的,她还没有摘下来,没想到今天刚好派上了用场。
不知道孙思思听完这些话,心里是什么滋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