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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2页)

怕被有心人看出点儿端倪,有时候白湫廉也会去和梁济开房,两个人一个人学习一个人处理家里头的烂事,倒也和谐共处。

睡的时候就一张床上睡,虽然白湫廉很奇怪为什么每次梁济都把他当洪水猛兽离他八冒远,还真把他当娘们儿了?不过每次早上起来他的胸罩都会有些不明的白色斑点,白湫廉没多想,便宜小旅店卫生不过关正常,估计蹭到哪儿了,拿水冲一下穿上就行,大老爷们儿不拘小节。诡异的是梁济每次都会用炽热的眼神儿看他干完这一系列动作,白湫廉想破头想不出来为啥,干脆就不想了,反正就干三个月。

夏雨在几年的历练来越来越能打,加上根本没节操只要能打赢不出人命,什么奸诈阴险的法子都敢用,女生找的人从来没成功给他点颜色看看。

再后面那女生亲自来找他了,红着眼圈儿抽抽嗒嗒地求他把梁济还给她,她把最宝贵的第一次都给他了,她舍不得他。

白湫廉痛惜地叹了口气,这么端正喜人的姑娘咋就让梁狗给糟蹋了呢。没办法,出钱的就是大爷,这事儿得妥妥当当的做好。白湫廉收着力气给了女生一耳光,放了句狠话,不敢回头看一眼跌坐在地上哭得凄惨的女孩儿,落荒而逃。

女生总算死了心,一切也恢复了平静。白湫廉苦日子也到了头,从看场的酒吧吧台摸了把剪子比划着就要剪,却被梁济一把抢走。

“梁哥,您先用,您用完记得给我哈。”白湫廉克制住扭曲的脸,惺惺作态一笑。梁济还在干着一个b,居然还有功夫找他不痛快。

“不许剪。”梁济一扔剪子,在这昏暗的地方直接销声匿迹。

“为什么啊?那女孩儿不都是已经放弃了。”白湫廉眼角抽抽,他保不准梁狗这吐不出象牙的狗嘴能说出什么什么恼人的话,他怕忍不住给他一拳。

“你不觉得挺适合你吗?”梁济抬眼睨了他一眼,继续搂着怀里的男生快活,“以后有红灯区那边儿的卧底活正好交给你,省的浪费你这一张好脸蛋儿。”

“我操你大爷!妈的帮里好看的不止我一个凭什么就要我搞!”白湫廉青筋直跳,真想一脚踩断那狗孙子的命根子。

他们可没一个有你长得漂亮,梁济心想。一个挺腰,身下娇弱可人的男孩儿配合着一叫,又是用力几下梁济才抽出空回他:“你要是能狠下心让帮里的女孩儿去你就剪吧。”

白湫廉一下没了气儿,矮桌上的作业一把扫进书包,不想再旁观这场活春宫,扭头就走。

这不是一次两次了,有时梁济会一边办事一边和他讨论要事,也不知道是不是脑子有病干这事儿还喜欢有别人在一旁围观。

一开始白湫廉还会面红耳赤,说个话半天说不清,后面次数一多脸皮也练厚了,甚至还能一边听着耳边嗯嗯啊啊一边面不改色给梁济做账。

“哈哈,程哥真是说笑了,今儿阳光太刺眼是不是晃了您眼了,我是个真二八经的男的。”白湫廉皮笑肉不笑,被认错性别现在是他的底线,他已经够客气了。

程悦像是没听出这夹枪带棒的话,笑吟吟地拉过白湫廉手,引他到一处窄门,牵他走了进去。

白湫廉手甫一被握,鸡皮疙瘩就起了满身,摸不准这人是个什么意思,只能按兵不动跟着走进厅子,僵硬着身体被拉到木椅旁坐了下来。

程悦自然是主位,身边儿候着两个低眉顺眼的女人。程悦这地儿算是西区一大怪景了,这处处都是现代化的地方中心却突兀插进来一串儿破老旧古典的小巷,还是作为顶头人用来会客的地儿,属实让人摸不着头脑。

白湫廉这几年风风雨雨见过不少,也是枪林弹雨中走过不少回的人了,怡然自得拿起一旁矮几上热气腾腾的茶抿了一口,感慨道有钱人就是讲究多,对这雅玩意儿他欣赏不来,他就是个单会牛饮牡丹茶的粗人罢了。

主位那人率先沉不住了气儿,开口道:“梁济要是想让梁家在白这块儿站住脚,我得看见些诚意。”

白湫廉一听有戏,按捺住内心的喜悦,放缓语气开口道:“最近程哥好像被港口那块儿不识好歹的人给绊住了脚,梁哥已经替您好好教训过了。”

白湫廉知道西区一直想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扩大贸易范围,而恰好之前梁家能说上话的那处港口就是最好的选择,若是两方达成一致必是互利共赢的局面,梁家也有机会一举彻底完全吞下港口的控制权。

“不,”程悦放下手中的茶盏,语气竟有些急切,“这不是我要的诚意。”

“不知程哥有何高见?我是个愚笨的人,还希望得程哥一些指点。”白湫廉皱眉,快速在脑中回忆之前收集到西区的贸易信息。

“我想要的是你,白湫廉。”程悦猛地起身,死死盯着那张被长发模糊了的朦朦胧胧的面孔,“你陪我一晚,梁济那厮想要什么我都能给。”

“啪!”白湫廉瞠目结舌,愣愣地与程悦对视,手里的茶盏碎了一地,没人在意。

“我要睡你,”程悦一字一句地说,好心的为白湫廉解释清楚,“我想上你,或者用你更能听懂到说法,我想操你,白湫廉。”

悦,高兴、愉快。赋予孩子名字这个字的父母一定是想让他一辈子都快快乐乐的。

程悦的出生不是快乐的,他是强奸犯罪后的产物。他的童年却不愧对他的名字,妈妈很爱他,虽然流着罪恶的血,可是他的妈妈还是怀着复杂万分的心情迎接了一个新的小小的生命。

妈妈父母早亡,早早就成了社会上的打工妹,几年过去也没存下些钱去让她有能力能喂饱第二张嘴。但他的妈妈就像坚韧的小草,没有一把野火能烧尽她对生活的期望。

于是女人早出晚归,她像个陀螺一样不停地转,所有空闲时间都被工作填满,一刻不停歇去赚钱。什么钱她都不嫌:保姆、发传单、洗碗工、收废品……什么钱她都能赚:缝纫工、去工地搬水泥、困窘极了就乞讨。

程悦还牙牙学语的时候女人就把他绑在身上带着他四处奔波,婴儿日益增长的重量压弯了她的腰。程悦有记忆以来妈妈的腰就从来没有直起来过,她不停的对着各路各色的人点头哈腰;但是她的脊梁从没有断过,她毫无畏惧地给摸她屁股的老男人耳光,潇洒辞职去找下一份工作。

程悦还不是西区的程哥的时候,他穿着全是补丁的衣服,他吃着垃圾桶翻来的食物,他住着遮不住风雨的铁板房,他有着爱他的妈妈。

衣服上的破洞是妈妈为他打好补丁,偶尔的肉腥是妈妈偷偷藏下的客人吃剩的,狭小的房屋是妈妈一砖一瓦搭起来的。

程悦是个容易知足的人,他很幸福,他很满足。

天有不测风云,许是老天看不下去女人再受人间的苦厄,便决定早早引她前往极乐世界,可却偏偏留下了她最爱的孩子。

程悦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妈妈压抑着的咳嗽声、喉咙里喷涌而出的鲜血和日渐消瘦的脸颊。但是现实真的太现实了,钱,他们没有钱,光是吃饱就难如登天,光是活

着就已经竭尽全力了,哪来闲钱再去医病呢?

所以女人被痨病带走了,只留下一具冷冰冰的身体和一个趴在上面哭得撕心裂肺的男孩。妈妈老早就告诉过程悦,生活是艰难的,所以他知道这是他无法逃避的命运,所以他憎恨贫穷,恨这贫与富的差距。

后面,男孩儿的生父找上了门。男人位高权重,愿意不要名分跟着他的女人一抓一大把,底下孩子有不少。可肉就这么大一块,人一多自然是不够分的,何况男人的每个孩子都完好无损地继承了父亲的贪得无厌,谁都妄想一口全部吃下。

夺嫡的过程血腥不已,可每个人都被最后的叱咤风云的位子给诱地前仆后继、不顾生死,最后都沦落了个不得好死的下场,成为那至高无上西区王座下被钱权诱杀的一具森森白骨。

等到男人终于反应过来之时,最后一个孩子被亲弟弟的情人杀死在了床上。男人早些年被犬马声色掏空了身子,就算脚下一大簇环肥燕瘦,但也是有心无力了。

日子一天天过,男人在一天突然回想起了早些年曾强迫过的一个女人,于是他不抱希望派人去找。

最后的结局是,男人逆光打开了那扇女人和他的儿子住的地方的矮小破烂的门,看着一屋嗡嗡飞舞的苍蝇与床上高度腐烂的尸体,满屋恶臭浸润了处于其中麻木的男孩儿,男人笑得开怀,命令手下把这脏污之地处理了。

于是程悦站在火光中,沉默地看着烈火把妈妈和贫民窟里的程悦烧的一干二净,他的身上还残留着妈妈尸体的腐臭味儿。野火烧了很久很久,直到将属于西区的程悦淬炼出来才熄灭。

程悦跟着男人的手下的一个小混混做事,第一役便是打服在一中梁家那小子带领的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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