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公诉人询问其实就是我们说的明知故问,也不要说这行为咋样,公诉人就是要证明你这个人犯罪了,这是人家的职责。
前面的问题都没有出乎老唐的预料,结果公诉人突然问出了一个问题。
“被告,李梓心等人对你进行撕扯衣服行为之时,有没有侵害性的动作?”
啊?刘燕一愣,她不知道怎么说,老唐已经开口了:“反对,公诉人正在对被告进行诱导式问!”
诱导式问,又是一个刑庭中被吐槽无数次,但总有人使用的办法。
审判长开口道:“反对有效,公诉人不得进行诱导式问。”
邓辉皱了皱眉,随即道:“公诉人询问完毕。”
老唐笑了,果然对方真的掉坑了,以为他是要通过无限防卫权来进行辩护。
这个辩护工作自然会做,但核心并不在这里。
“下面进入举证质证阶段,请公诉人就指控的犯罪事实提供证据。”
邓辉看了看对面的唐方镜,随即开始举证。
“证据一,事之时厕所附近的监控视频……”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对面的唐方镜直接就道:“对该份证据的合法性,与案件的关联性,以及客观性均无异议。”
对方居然没有任何异议?
接着是证据二,唐方镜依旧无异议。
这么来了几次,别说邓辉了,连上面的审判长和审判员都有点诧异。
不过也仅仅是诧异,毕竟刑庭上的奇葩也不少,有过律师被公诉人问的晕头转向,最后陈述之时,直接说“我同意公诉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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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当时被告的脸黑的像锅底,看着想把那个律师给噶了……
一堆证据,证明存在着故意伤害行为,唐方镜这边都没有任何异议。
关巧莲几人在那里互相看看,虽然不懂,但感觉他们这边很有优势!
轮到唐方镜来举证了,他拿出的第一份证据同样是视频资料,而且同样是公安机关侦查中获取的……
除了后面刘燕动手的那段,几乎和公诉人拿出来的一模一样。
而唐方镜先要证明的是,刘燕的刺伤赵玲玲等三人的过程,符合一般防卫的条件!
果然,对面的公诉人一愣,他确实准备好了如果对方提出无限防卫时的反驳意见,但是一般防卫……
毕竟是专业的,邓辉很快就进行了质证:“证据的证明力度和关联性都有异议,殴打行为并没有用刀,而被告用刀反击明显过了限度。”
唐方镜并不在意对方说了什么,再次进行举证,他第二个要证明的,是刘燕捅刺李梓心的那几下,同样属于正当防卫。
虽然是一个伤害案件,但里面有两个阶段,需要分别进行证明。
邓辉再次进行反驳:“刘燕的第一刀之后,李梓心明显已经在后退了,这个时候可以视为侵害已经停止,但是刘燕又接着追上去捅了两刀,这两刀明显不属于正当防卫。”
这就是唐方镜觉得对方太死板的原因,在某个正当防卫里程碑案之前,司法系统就是这么认定的。
但是后面不单单有了那个经典的案子,还有了两高和公安部联合布的司法解释,那这种思维就得进行改变了。
不过也不排除控方不想背锅……
终于到了法庭辩论环节,众目睽睽之下,唐方镜伸出手揉了揉嘴……
审判长忍不住就想提醒一下对方遵守法庭纪律,但是话到嘴边又忍住了,好像法庭纪律也没有规定说不能揉嘴……
老唐却不管这些,揉完了嘴就像是热身完毕一样,开口道:“审判长,我想向公诉人问几个问题可以吗?”
审判长点点头:“可以。”
唐方镜看向了邓辉,开口道:“我想问问公诉人,你所认为的侵害行为,是只有攻击的那一个时间呢,还是一整个连续行为呢?”
邓辉听到这个问题就感觉不好,对面那个年轻人不讲武德,他在给自己挖坑呢!
但是自己能怎么回答,只能说道:“当然是一整个连续的行为了。”
这是正当防卫主流的观点。
“那好,第二个问题,当一个人被很多人围攻情况紧急的时候,他是只能根据对方的攻击方式来反击呢,还是说可以随便捡起什么东西来进行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