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沈沛安穿着病号服,外套单薄,也不像是会带钱在身上的样子。
沈沛安也的确没有带钱,手机也没有带在身上,但他总不至于赊欠一个蛋糕钱。
“有笔吗?”他问女孩。
“有的呢!”女孩从围裙口袋里摸出一支笔和便签。
沈沛安给她写了家里的座机号码:“你打这个,会有人给你送钱来。”
“好的好的。”女孩拿着便签,转身就要去打电话。
“你叫什么名字呀?”电话拨通之前,她好奇地问。
沈沛安没有回答她,只机械地坐在那里,执着地等她端蛋糕上来。
女孩经过短暂的思考后,决定先给沈沛安上蛋糕,然后再打电话。
“你要自己切吗?”六寸的水果蛋糕被摆放在沈沛安面前。
沈沛安动作僵硬地接过了切刀,用力地将蛋糕一切到底,然后仔细看了看里面的夹心,一层蓝莓,一层菠萝,和当初任栩送他的那个蛋糕很像。
“让我一个人。”他支走了女孩。
女孩努努嘴,去角落里打电话了。
黄色的、粘稠的、颗粒状的菠萝,藏在松软的蛋糕里,如果不切开装饰精致的奶油外衣,永远都看不到内部是什么样子。
如果冬至那天晚上,他不怀着最后一丝期望,切开任栩送给他的蛋糕,也许就不会对情感和人生彻底绝望。
但他一点儿都不后悔,那个蛋糕切开了,他才能更加残酷地看清现实,看清任栩,看清自己九年来义无反顾地倒贴和犯贱。
只可惜,那个时候知道太绝望了,绝望到宁可把那个蛋糕埋葬掉,也没有想过吃一口尝尝到底是什么味道。
幸好,现在也不迟。
面前的蛋糕或许是甜的,或许是美味的,但吃到他嘴里,他麻木的味蕾什么都尝不出来。
总归还是迟了吗?
那就不吃蛋糕了,只吃中间那个菠萝夹心好了。
从小到大,他菠萝过敏,就没吃过这个东西,但他绝对不会忘记它什么样子。
正如,他暗恋任栩九年,永远都不会忘记任栩的样子。
女孩打完电话,那边的人似乎很着急,问了地址说马上就过来,让她先稳住沈沛安,不要让沈沛安再离开蛋糕店。
“呀!”她看见沈沛安只吃菠萝夹心,忍不住猜测:“你这么喜欢吃菠萝吗?”
喜欢吗?
沈沛安没有把答案说出来。
他喜欢了一个喜欢吃菠萝的男人,喜欢了九年。
所以,等量代换下来,他怎么不算是喜欢吃菠萝呢?
女孩好心说:“我这里有店长做蛋糕用的菠萝酱,要给你来点吗?”
沈沛安动作一顿,随即淡淡笑起来:“可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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