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完过后他说:“沈抱山,你是松弛的。从不缺乏犯错底气的人就是松弛的。”
我一生中有用不尽的试错成本,似乎自小父母就给了我可以失误的权利——没关系,失误了我也是他们最爱的小孩,失误的结果他们也相当喜欢,失误过后我依然能得到和成功时一样的夸赞。
可人的一生被上天分到的好与坏永远是守恒的,我在溢满了爱的家庭里得到数不清的试错的权利,所以没有过爱的李迟舒一次失误的机会都不给我。我没看紧他一次,就永远失去他了。
接着上天让我重生,让我一辈子如履薄冰,让我舍去我所有的马虎与松弛来看守李迟舒,才肯让我得到宽恕。上天是公平的。
李迟舒不知道脑回路又怎么没拐过弯,沉默了半天才问我:“是因为……你要出国吗?”
“什么?”
他嘴唇动了动,又重复一遍,眼睛低低的:“是因为……你要出国读大学吗?所以他们才不看重你的高考。”
“不是——”我哭笑不得,“你一天到晚都在担心什么?我要出国不跟你先商量吗?你愿意去的地方我才会去啊。他们就是单纯地觉得我考好考坏都没关系而已。”
李迟舒点点头:“这样啊。”
过了入户车库,我带李迟舒上楼,他进电梯时估计是实在忍不住:“你家……都走电梯吗?”
“有楼梯的。”我说,“但是想着你不舒服,早点休息,就电梯上二楼好了。以后咱们的家也安电梯。”
“以后我们的家……”他从负二楼的电梯按钮往上数,“也要住五层楼的房子吗?”
他顿了顿:“如果你想住的话,我们可能要迟一点买。我应该要多存几年钱……”
我捏捏鼻梁,无奈地打断他这些担忧:“一层楼的房子也可以电梯入户的,李迟舒。”
他太不自在了。
我捏捏他的肩:“慢慢了解嘛,反正这个房子,以后几十年逢年过节都要回来的。”
李迟舒:“啊?”
我把头别开笑了笑,考虑到他脸皮子薄,没有接着说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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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过后李迟舒的感冒算是彻底痊愈,只是还在正月,最冷的时节,天黑得早又亮得晚,我和李迟舒每个早晨坐车出门时路灯都还开着,马路上一片漆黑。
我经年有晨跑的习惯,每个周一三五,一直到三十岁也几乎保持着,加之那些年李迟舒身体不好,在床上稍微有点动静我都会醒来看看他有没有不舒服,所以早上五点起床对我而言不算难事。
但现在的李迟舒就不太行。假期因为天冷,他偶尔赖床到七八点,习惯了一两个周,如今开学又要回到原本的生物钟竟成了难事。
因为了解他的口味,李迟舒从住进来以后就变成了我早起去厨房给他做早饭,家里请的阿姨也可以多睡一会儿。有几次我煎好三明治还没等到人下楼,上去一看,李迟舒困得睁不开眼睛,后来我就干脆把早饭端去房间叫他起床。
那天早上我照例端着牛奶和面条回到房间,看到很滑稽的一幕:李迟舒起床了,大概是被闹钟吵醒的。窗帘外乌压压的天,他坐在床上,被子还没掀开,一看就是刚刚离开枕头,羽绒服也只穿了一半,才套上两只袖子,还没来得及穿好,挂在小臂,像企鹅的两根翅膀——李迟舒就这么坐着又睡着了。
他歪着脑袋,额头一下一下地往前点,这让我想起他曾经告诉我,说他小时候上幼儿园的冬天,被妈妈叫起床以后自己穿好衣服,等妈妈做早饭的间隙就这么在床上偷偷打瞌睡。
“衣服又厚又重,我那时候三岁多,穿上连手都弯不了,搭在被子上,像只企鹅。”他说。
等他妈妈做完早饭回来,就回卡着他腋下把他抱进怀里,一边抱着过去吃饭,一边哐哄她的小宝醒觉。
我把牛奶和碗放在桌上,坐到床边,穿过李迟舒的胳膊抱住他。
他的头枕在我肩上,我拍着他的背轻轻喊:“小宝……起床咯。”
他出了模糊的呓语。
我侧耳过去,手仍慢慢拍打着:“小宝说什么?”
李迟舒靠着我半梦半醒:“……妈妈。”
我手上动作一顿,李迟舒也在这时清醒过来,身体微微一僵,在我怀里咳了一声,慢慢退了出来。
他揉揉眼睛,看看窗外,颇为掩饰性地自言自语地嘀咕:“是不是要迟到了。”
“还早呢。”我低头偷偷笑了一下,帮他把衣服穿好,“起来洗脸吃饭,然后咱们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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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迟舒去洗手间的当儿我顺手帮他把被子叠了,无意间掀开枕头,现枕下安安静静躺着一个笔记本。这个笔记本跟李迟舒其他的本子没有不一样,看得出来经常翻弄,但是十分整洁干净,只是卷边得厉害。
我起初以为是他很重要的错题本或者某个科目的笔记本,打算看看是哪一科方便帮他放回包里——李迟舒的东西从来都很规整,一个科目所有的试卷和笔记本都放在专门的文件夹里,再跟别的科目一起放回书包。
可等我翻了几页就察觉了它的异样。
这不是笔记本,这是他的日记本。
这本子不算很厚,可从开始记录的日期来看李迟舒已经用了四五年。
原因只是他的日记内容单薄得可怜——日期和天气一排,一整天的生活寥寥几个字只用一排。一页双面的纸就是他大半个月生活的缩影:吃饭,做题,今天又花了多少钱。
随便一排几个字,那不是他的一天,是我看见他孤苦独行的十几年。
直到两年前的某一天开始,他的日记里出现了沈抱山,这时一排文字偶尔会变成两三排,基本都是李迟舒平实地记录着与我的偶遇,我当时的穿着,加上他落笔时简短的对我行动去向的猜测:沈抱山可能去打篮球了、沈抱山可能去吃饭了、沈抱山好像朝我这边看了一眼、沈抱山应该不认识我。
他的文字像没有气味的苦果,即便在这片他最私密的世界里也不掺杂任何感情,只是单纯地记录着,记录他被沉默与自卑放逐到不见天光的一生。
“骗子……”我往后翻,终于与翻到五个月前我与他两世重逢的那天,日期下的文字陡然增多成一片一片,我的双目也渐渐模糊,“李迟舒,你这个骗子……”
和他同居那些年我曾问过他有没有写日记的习惯,那时我和他坐在家里看电影,电影里女主角患上了每天醒来都会失去记忆的疾病,当她两鬓星星时,她同样苍老的爱人就每天过来拿着一个笔记本用朋友的口吻向她叙述他们相爱的一生。
李迟舒看完这个电影时跟我说:“要是我也能得这个病就好了。我可以忘掉一切,只需要你告诉我关于你的故事,这样我每天的记忆里都只有你。我想我会快乐很多。”
我说:“好啊,以后你要是生病了,我就拿着笔记本每天早上去勾搭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