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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页(第1页)

越纤陌摸了摸它软乎乎的颈子,看着它弃儿般的模样,又看了看沐蔓妃在寒风中孤独前行的身影,亦觉心酸。

陆九霄过来的时候,就看见这一人一狗都在风中凄凉,不知在伤心个什么劲。

“咦,这小狗还挺可爱的。”他伸出长指挑了挑旺仔的下颏处,又捏了捏它往下垂着的小耳朵。

旺仔往越纤陌怀中缩了缩,警惕地瞪大眼睛看着他,一对耳朵动了动,做了个飞机状,随后才再次垂下,顺便有气无力的对他摇了摇它的小尾巴,以做示好。

越纤陌摸摸它的小脑门:“你别吓它,它现在胆小,刚离开主人嘛。”

“打过疫苗和驱虫没有?”他问。

越纤陌道:“虫驱了,但是蔓妃说疫苗还没打完。”

陆九霄了然地点点头:“三个月左右了是吧?”

越纤陌立刻对他肃然起敬:“你好专业哟,竟然连这也知道!”

陆九霄勾唇一笑:“我虽没有养狗,但我们家里有一条金毛和拉布拉多,还有一条二哈,都是我爸养的,我爸喜欢狗。”

越纤陌咋舌:“你爸是有多喜欢养狗啊,养这么多狗。”她紧接着又问:“那你能看出它爸是谁吗?”她想知道京巴汪是跟什么品种的狗串的旺财与旺仔?

陆九霄道:“狗狗还小,这时候还看不出来,不过倒是能看出来它长的像它妈,毛是白的,也没什么杂毛,眼睛黑黑的像宝石,挺漂亮的。”

“那是,咱们旺旺是只美妞!”

越纤陌美滋滋的还没美够,陆九霄却泼了她一瓢冷水:“这个是串串,长大了会不会长残不好说,因为串的多了,品种不纯的缘故,到时候不知是像爹还是像妈,或是像别的什么,而且幼犬还会换毛,到时候它换一身杂毛,有你哭的,丑丑的狗小时候都可爱过,你就求菩萨保佑它还是越长越可爱,别长的要去整容。”

我去!越纤陌怒瞪他,没见过这么歧视串串的,你才要整容。

陆九霄摊手,实话都说不得。

他无奈地解释:“我并不歧视串串,名贵的狗儿在我眼里一样,不管是名犬还是串串都是一条生命,你养了它就要对它负责,不能随意抛弃它,还要对它好。”

“我知道。”越纤陌抱紧了小美妞。

陆九霄继而又说:“不过串串狗好养活,纯种的狗因为它们很大几率都有一点点近亲生子的基因,所以体质不好,串串是杂交,混血儿,所以它们聪明、身体好,而且勤奋、通人性,还忠心。”

哎呀,总算听到一点串串的优势,越纤陌舒心了。

“那我们去给它买狗窝,还给它买奶糕和幼犬的犬粮,磨牙骨也要买,玩具也不能少,还有幼犬的零食也要买一些……等过几天,我们再带它去打针。”陆九霄熟练的计划着一切。

越纤陌顿时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做星星眼崇拜状地看着他,此刻纵使他叫她跟他去天涯海角,她都会毫不犹豫的跟……

……

月亮湾是个正在发展中的小城,此时天色尚早,陆九霄不慌不忙地带着女友和旺仔去宠物医院。

越纤陌发现,即便是养一只小狗也不容易,要给它买好多东西,比如宠物外出便携包、牵引绳、狗毛的专用梳子,吃的玩的……她看中了一个非常精致漂亮的小狗提篮,旺旺这么小,用这种小篮子提着正好,于是也买。

再说冬天太冷,你还得给它买几件小衣服,头上戴的蝴蝶结也要买,颜色越鲜艳越要,谁叫这是只大美妞呢!

一通忙活下来,就花了一个多小时。

陆九霄付账付的很勤,他是极赞成女友养一只小狗——越纤陌性子有点宅,不爱出来遛弯儿,但如果给她养只小狗,她总要出来遛狗儿吧,这也可以给她增加点运动量,活动活动身体。

稍后,等将买的东西都放到车上去的时候,樊江在一旁看着,强忍嘴角的抽搐,暗地里感慨,世风日下,人不如狗……

陆九霄牵住越纤陌的手,柔声道:“这会差不多到饭点了,我们先去吃饭,吃完饭你看是歇一会,还是我们出去逛逛?我们今儿来的运气不错,听说他们这里的时代广场正在举办喜迎元旦的活动,人很多还很热闹,你吃完饭要是不累我们就去瞧个热闹。”

越纤陌什么也没干,自是不累,而且出来一趟肯定是要出去好好逛逛的。

她关心的是能不能带旺仔去,毕竟她现想要跟旺仔好好培养感情,如果放着旺仔在车里,她于心不忍,就不想去了。

陆九霄无奈地摇摇头:“你家的美妞现在还是个小型犬,可以带着,但是咱们还是牵好自己的狗儿,不要让它骚扰到别人或者咬到人,更不要让它随地大小便,给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越纤陌点头,表示能做到。

之后就是去吃饭。

陆九霄事先做了功课,所以选的是当地很有名的一家大酒店,吃的菜式也是月亮湾的特色菜和招牌菜,不算特别的美味,却别有一番风味。

越纤陌吃的很愉快,其中一道糖醋鱼和一道家常熏肉尤得她的欢心,觉得比江城的都做的还地道。

陆九霄见她吃的开心,眼里盛满了宠溺与莞尔,觉得不虚此行。

……

时代广场位于月亮湾的市中心,是本市最大的一个广场,不过若是跟江城的大广场比起来,那就是小巫见大巫。

不过广场上很热闹,右边是如火如荼的车展,左边艺术雕像那里有学生在表演,还有好几块供游人休憩的地方也不甘落后,正举行着各种花团锦簇的活动。

正前方则是一溜的展览摊位和临时商家,鳞次栉比,让人目不暇接,人们似乎对这些摊位和商家更感兴趣,成群结队的流连于此。

越纤陌一样一样的看过来,发觉好些都是令各路吃货眼花缭乱的美食摊位,她立时兴味盎然。

被她放在粉红的宠物便携包包里的旺仔比她对这些美食更感兴趣!一直把小脑袋伸出包外张望,早忘了刚开始将它放进包内的害怕与胆怯。

它适应良好的做好奇宝宝状,一双明亮的眼睛格外地烔烔有神。

陆九霄揽着她,防止她和小狗被行人撞到或碰到,见到一些感兴趣的东西,也会和她一起驻足欣赏。

两人站在人群里着实打眼,男的年轻贵气,高大挺拔如一颗松,举手投足皆是优雅与矜贵,脸部的轮廓惊人的漂亮,只可惜他戴着一副很时尚又很能装逼的黑色墨镜,几乎遮去了半张脸,但从他不薄不厚的完美唇形来看,不难看出他是位帅到炸裂的大帅哥。

女孩子的颜值简直要高出天际,穿着也很简单,上身是一件中长款的精美修身棉服,一双诱人的美腿则完美地包裹在弹力贴身牛仔裤中,又直又长,足蹬帅气的马丁靴。

她没有戴墨镜,露出一张滑如凝脂的脸蛋,很令人惊艳,而且她好像连淡妆都没有化,却依旧美的让人不住回头,频频朝她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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