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瞬漫长得像一个世纪,好在安之从来都是不惧等待的人。她今天没有喝酒,她很清醒,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为何要这么做。
她踏出一步就再不会回头。
“好。”
裴雪的声音很柔和。得到这句肯定之后,安之终于敢转头看他。背景是烟岚般淡紫的天,他的眼睛在暮色里微闪,里面没有惊讶,只有她未曾想到的怜惜。
“安安,”他迎着她的目光再度开口,“你慢慢说,不急。”
13分14秒,足够她问完三个问题吗?但是不够也没关系,因为裴雪说不急,他是那样笃定,相信他们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而他会一直陪她走下去。
“第一个问题,”安之心如擂鼓,“三年前,学长为什么会回华中?”
她早已听过裴雪的答案,但她还是想知道,他告诉她的,与告诉旁人的是否一样。
“我想做点什么,”裴雪直视着她的眼睛,“在生了那样的事情之后,我迫切地……想回去看看。”
安之想问他说的是哪件事,想问他回去是为了看什么,又做了什么。可她的嘴唇颤了起来,不及组织的词句在她喉间四处乱撞,争先恐后地想要往外涌。她明明没有叫喊,嗓子却痛得有如火烧。声带哑了,大脑空了,她努力了一次又一次,依旧张口忘言。
“……池冉,”她忽然说出一个名字,“你认识池冉吗?”
不,不是她说的,是它自己不受控制地冒了出来。她怎么敢提起池冉?那两个字刻在她的身体里,她念一遍,就像嚼了一遍自己的心脏,舌尖都是血的腥甜。
你认识池冉吗?
她曾经有过类似的感觉,那一晚她从方含敏的车后座上摔下,膝盖被磨破了一大片,鲜血顺着小腿往下滴,染红了她素白的棉袜。方含敏用棉签蘸着碘酒替她处理伤口,而她一动不动地坐着,就那样看着方含敏笑。
太疼了,妈妈,她轻声说,不要用棉签,把它倒在伤口上吧。
因为无法忍受被缓慢腐蚀的痛楚,宁愿它来得更迅疾更撕心裂肺一点。棉签滚遍伤口需要一百三十四秒,她数过,但如果将碘酒倾倒下来,只要半秒就能浸透整个膝盖。
为什么不呢?
她不可能逃避一辈子,既然如此,不妨直接将心脏剜出来,递给裴雪看看。
趁他对她还能这样温柔,趁她对他也生出了一点信心,一点期待。
如果失败了,今天就是他们的最后一面,她不会再喜欢他。
裴雪的手撑在膝上。他似乎想要站起来,坐到她的身边,可是安之缩了一下,他便停住了。
“认识,”他声音很低,像是怕惊扰到安之,“但我没有见过她,甚至是在她……走了之后,才知道她的名字。”
“她给我过邮件,说机缘巧合找到了我的邮箱。她让我不必回复,因为她只是一个讲述者,而我只需要倾听。她讲了很多很多故事,每个故事里都有一个女孩,那是她最好的朋友,如果可以,她希望我能感受到那个女孩的爱意。”
“安安,”他望着已经泪流满面的安之,犹豫许久,还是倾身上前,替她刮去了眼角的泪。他的手也因为疼痛而颤,但他甚至找不到疼痛的来源,“那个女孩,是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