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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2页)

在蹊水镇的日子对他的母亲而言是灰暗的逃难岁月,对他一个五岁的孩童来讲,更像是触手可及的轻松童年。

他被放出了珩京那只巨大的牢笼。

陈方旬扭头看向他,这一次却是在思考自己有没有见过齐元霜。

蹊水镇不大,二十几年前又是消息闭塞展落后的地方,镇上多了点新奇传闻,都能迅跑遍每一户人家。齐元霜的真实家境他并不是特别清楚,但他是珩京人,和母亲孤儿寡母搬到蹊水,一定会变成镇上的谈资。

陈方旬从小脑子就活泛,记忆力又好,再久远的事情,给他一个提示词就能想起来。

他清洗百洁布的动作一顿,半眯着眼看齐元霜,不确定似的喊道:“江莺莺?”

齐元霜:“……”

看见他这个空白的表情,陈方旬就知道自己没喊错,又笃定道:“你是江莺莺。”

齐元霜的脸瞬间又白又红,仿佛写满了“我想死”三个字,整张脸异彩纷呈,最后紧紧抓着碗碟,别说伶牙俐齿,直接是结结巴巴地说道:“不是,别喊这个羞耻的称呼……”

他和母亲搬到蹊水镇,是为了避祸,自然要隐姓埋名。他在蹊水镇用的都是江莺莺这个名字,连头都叫他母亲养长,只为了不让人看出来。

齐元霜几乎尴尬到无地自容,满脸痛苦,最后才反应过来一件事,猛地开口:“而且你——”

他一顿,迟疑地喊道:“……你是陈知?”

陈方旬忍着笑点了点头。他也没想到自己与齐元霜相识的时间要远早于他们在姜亦文生日宴上的初次会面。

他对江莺莺的印象很深刻,毕竟是大半年个月都没有生人来的蹊水镇,骤然来了对相貌出众的“母女”,所有人都偷偷摸摸去打听了。

他则是意外和“江莺莺”认识的。

陈方旬幼年时期不仅要干家里的活,还要出去找些小孩能做的工作勉强补贴家里,巷子里头的孩子也有和他不对付的,听家里头长辈说些不干不净,转头就对着陈方旬扯他父母的闲话。

他和人打架就成了家常便饭。破皮受伤也不敢回家,怕叫母亲担心,就自己在外找地方待着,和野猫似的缩着等血止住。

某天打完架就缩在某户人家窗子底下,江莺莺也是这个时候透过防盗窗,小声问他痛不痛。

留着半长的江莺莺偷偷拿了创口贴,给他每个伤口都贴上了,还递了糖给他。

一来二去就这么熟了,陈方旬知道江莺莺他母亲管他很严,有时候会特意到窗下给他讲今天巷子里有什么有趣的故事,给他介绍蹊水镇是个什么样子的地方,哪里会比较好玩。

这对幼年的陈方旬是个不小的挑战,毕竟他不怎么爱说话,都是干巴巴的陈述。

但江莺莺听得很开心,他不能出去,躲在防盗窗后听陈方旬讲就很开心了。

为了回报陈方旬,他会给陈方旬塞蹊水镇根本买不到的糖和饼干,有时候还会把绘本和童话书透过防盗窗递给陈方旬,两个小孩就隔着防盗窗看书。

这对只能考虑活下去的幼年陈方旬是莫大的吸引力,江莺莺会和反复和他说读书很重要,尽管那个时候比他小的江莺莺也不能说出读书很重要的原因是什么。

但陈方旬记得很牢。

这种隔着防盗窗看书的时间并没有持续很久,后来一段时间,陈方旬再去看时,防盗窗被封住了,窗户再也没有打开的时候。

又过了一段时间,陈方旬听见镇上的人说,那对母子搬走了。

他跑到那扇防盗窗下,隔壁有个阿姨探出头,对他说,那个江莺莺给他留了东西。

江莺莺给他留了一本精装版的《格林童话》。

尽管这本书后来被陈世鹏撕成了碎片,但的确是真正意义上,他人生里收到的第一份礼物。

“好巧。”齐元霜把碗碟擦干净,对着陈方旬感慨道。

陈方旬点头道:“是很巧。”

他们彼此都没有想过与幼年短暂玩伴的重逢会是那么碰巧,一个回来参加友人孩子的满月酒,一个故地重游。

“什么很巧?”王志城终于把后院收拾干净,进后厨就听见他们两个在感慨,疑惑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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