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一只宽大的手,突然捂住了我的眼睛。
我被手的主人带回了家。
他从酒柜里拿出两瓶窖藏多年的好酒,一杯接一杯地伺候着我,直到我有些醉意朦胧时,他才开口问我。
“你到底喜欢他什么?”
是啊,我到底喜欢他什么呢?我甚至都没有跟他说过几句话,可他的歌声却是陪我走出至暗时刻的功臣。
我十三岁那年,爸爸离开我,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妈妈也跟田叔叔成了家,有了他们自己的孩子。
那一刻,我突然发现,我好像无家可归了。
“他踏入娱乐圈,出的第一首歌,名字叫‘家’,我喜欢家这个字,也喜欢他的声音,温润如水,可以瞬间安抚人的心灵。”
我就这样,成了他的歌迷。
一粉就是十多年。
我甚至还为他做过几首曲子,只可惜,他一首都没有看中,不仅如此,睡了我,还不负责!
9
我好像又喝醉了,还在酒后乱了性。
醒来时,沈域就躺在我旁边,清冷的五官少了几分防备,多了几许柔和,搭在他身上的蚕丝被刚刚遮住他的腰腹以下。
我将目光从他的上半身移回。
平时也不见他健身,但他却有着令同类欣羡的胸肌和腹肌,身材完美到,让我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
食色,性也。
女人亦然。
趁他还未清醒,我掀开薄被,蹑手蹑脚地下了床,澡也没洗,捡起地上的脏衣服穿上身,然后,慌慌张张地逃命去也。
路上,我给沈域发了条微信。
【沈总,我觉得,我好像不太适合给你当助理。】
半个小时后,他的消息终于回了过来。
【你在家休息几天,工资若不满意,可以再谈。】
我,有些搞不懂这个男人。
他在商界是出了名的高岭之花,平时对女人都不假辞色的,唯一的例外便是祝琴了,这也是大家觉得他们两个有一腿的佐证了。
但他跟祝琴又不像是男女朋友。
男人素久了,总是要寻找一个发泄渠道的。
莫非,他留我在身边,是为了解决男人的那点儿需求?可我签的那份合同上,并没有陪睡这一条。
10
我回老家待了两天,上网给儿子买了一堆玩具。
陪伴给不了,物质总要有所补偿的。
“妈妈,我好想你,我想跟你天天在一起。”
儿子三岁了,口齿还挺清晰,表达能力也很好,就是有些黏人,每次离开,都会抱着我,哭的那叫一个撕心裂肺。
“岁岁,乖,妈妈过两天就会回来看你了。”
我又何尝不想跟他天天在一起。
可是条件不允许。
外婆除了看管岁岁,还要照顾小舅那一大家子,她离不开老家,而我带着岁岁便没办法工作了。
我要挣钱养他,还要挣钱给爸爸买墓地。
11
回到A市那天,我接到了祝琴的电话。
她约我在公司附近的咖啡馆见面,还给了我一张卡。
“这里面有一百万,你若识趣的话,就不要再回公司了。”
说实话,我有些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