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裴天凝望着她沉睡的面孔,视线又落到她的手掌,
她的手搭在书页上,正好露出书页的一行话,“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哪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
叶裴天久久凝视着那只手,和手指前的那句话,那手指很纤细,匀称,却布满了不该有的各种新旧伤痕。叶裴天伸出自己的手,小心地围在那小巧的手掌周围,他靠得很近,几乎已经能感觉到对方肌肤传出的温度,但他始终没有最后握下去。
我真的有资格,牵住这样的手吗?
他闭上了眼,收回了自己的手掌。
在离这个城堡不算太远的地方,有一处小小的绿洲,稀疏的灌木丛中围绕这个一湾清澈的
湖泊。
楚千寻一大早提着两个水桶到湖边来打水。
她不知不觉中就在这里居住了好几天,叶裴天的伤势早已经好得不能再好。
但这个男人的厨艺实在过于精湛,每天都能变着花样煮出让楚千寻垂涎三尺的饭菜。在废土时代吃糠咽菜了五年的楚千寻实在受不了这个诱惑,厚着脸皮待了一天又一天。
每一日她都对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日,明日必须告别回到自己家中。但第二天清晨,当厨房里飘上来的香味把她从睡梦中唤醒,都会让她忍不住再给自己找一个理由多留一天。
到了夜里,那个男人都会带着一种克制的期待,坐在屋中等她,于是她养成了习惯,临睡之前都去他的床边为他朗读一段图书,直到看着他进入沉睡。
“这样好吃懒做下去可不行。”楚千寻看着湖水中的自己,就着冰凉的湖水给自己洗了一把脸。
稀松的低矮灌木围绕在湖水四周,湖水的边缘突兀的横着一段损毁了的高架桥,大半的桥柱深埋在黄沙里,只露出了一小节被黄沙侵蚀了的路面,和那些插在道路两边锈迹斑斑的路灯,显示这这片无人的沙漠地区,曾经在黄金时代的辉煌。
这里是方圆数十里内唯一的水源,清晨的湖边来了不少沙漠中的野生动物。
有探头探脑的狐狸,也有体型巨大的骆驼,甚至还有几匹野狼。
它们并不畏惧楚千寻,当然楚千寻也不畏惧
它们,她甚至兴致勃勃准备捉一两只狐狸回去,给今天的午餐加点肉。
她住在叶裴天的城堡中,名义上是想照顾一下那位身受重伤的朋友,无奈叶裴天十分勤快,不但包办了三餐,连整栋城堡的卫生也能轻易动用异能清理干净。
导致不太好意思的楚千寻也就只能做些打打水,买买菜之类的小事。
魔种降临之后,星球上人类的数量锐减,高度的工业化文明一夕毁灭,整个星球却得到了很好的恢复,从前见不太到的野生动物,如今在野外却很轻易就能找到。如果不是那些随处可见的恐怖魔物,以如今的人口数量,依靠采集捕猎生存,人类的日子都不会生活得太过艰难。
湖水的对面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身,一位身着铠甲,背负长弓的年轻男人分开灌木丛钻了出来。
楚千寻和他面面相觑,彼此都露出了戒备的神色。
不远处的高地上,站立着悄悄跟随前来的叶裴天,看见陌生的敌人突然出现在楚千寻面前,他的脸色沉了下来,手掌凌空收紧,地面的黄沙无声无息地涌动起来。
“这种地方怎么会有女人,喂,你是不是那个人魔的女人?”年轻稚嫩的战士开口说话。
那差一点就要攻向年轻战士身后的黄沙因为这一句话及时在地上打了个转,溃散到了沙土中。
“你这个人怎么说话的,我是巴朗基地的村民,当然到这里来捕猎取水。”楚
千寻在废土时代摸爬滚打了五年,练就了一身张嘴说瞎话的拿手本领,“倒是你我从没见过,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巴朗的村民都敢到沙漠中来吗?”年轻的男人果然一下就被楚千寻忽悠住了,开始跟着楚千寻的思路走,“这里是人魔叶裴天的住处,你们难道不怕触怒那位黄沙帝王吗?”
“我们不怕他的,你不住这里不知道,叶裴天虽然号称人魔,其实倒也并不胡乱杀普通人。”楚千寻仿佛放下了戒心,开始轻松地攀谈了起来,那别在身后的手臂却已经小心地握住了刀柄,“他还时常来我们镇上买东西,每次给的魔种都比别人多。我们住在镇子上的人都对他习惯了。”
“哦?真的如此吗?我怎么听说那是一位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年轻的战士挠了挠头,“既然如此,你知道叶裴天的城堡在哪里吗?”
“人魔的住处危险得很,我可不敢去。听说那座城堡的位置时常变化,一般人很难找到。”楚千寻笑语盈盈的说话,“你一个人到沙漠中来找人魔的城堡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