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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3页)

此刻的房间内光线昏暗,我猜测天还没亮。等到情绪逐渐平复之后,我问方应琢:“你醒这么早?”

“嗯。昨天睡了太久午觉,晚上就没什么睡意了。”方应琢说,“醒来之后听见你在说梦话,有点担心。”

“我说了什么?”

“你说‘好疼’。”

我将这段话题结束:“没什么事,做噩梦了。”

下了床,我直接走进盥洗室去冲凉。即便在夏天,冰凉的水珠砸在我身上、顺着皮肤流落,还是让我打了个寒颤。

没过多久,我就适应了这样的温度,一点一点变得麻木。

看着眼前带着裂缝的水泥墙壁,有那么一瞬间,我很想狠狠一拳捶在上面,用原始的、野蛮的方式泄心中的不悦。

但如果真的这么做,我这一阵子的康复训练就前功尽弃了。

我强迫自己深呼吸了一次,心里的郁结却没因此减轻半分。

不是已经过去三个月了吗?怎么还会反反复复梦见这件事?

而且今天还有方应琢在场……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又在习惯性地因为焦虑啃指甲,大拇指指尖已经被我咬出了血,我却一点没感到痛,也无暇顾及。

今早这场淋浴比以往的耗时都要久,等我走出盥洗室、回到卧室的时候,方应琢已经穿戴整齐,身上衣服和昨天的款式略有不同,今天变成了白T深灰工装裤和白色球鞋。

那时我还不懂版型对衣服的重要性,只觉得这样简单的款式在方应琢身上比其他人都好看,说不出来的干净熨贴。

除此之外,我还闻到一股浅淡的、轻轻柔柔的香气。

那股香气大概来自方应琢昨晚使用过的洗护用品,分不清是红桔还是甜橙,后来我才知道这股香调是佛手柑。

方应琢又看了我一会儿,似乎是在确认我真的没什么事。于是他放心下来,拉开窗帘,从包里取出一个气垫梳。

他这时还没有束起头,黑亮柔顺的丝在肩膀散开。

看得出他对自己的头呵护得十分仔细,单是梳头就耗费了不少时间。

我第一次见这种从头丝精致到脚尖的人,还是个男的。

一时间,一颗心脏也被一种不可名状的烦躁感填满。烦躁感的源头正是我旁边这个人。

没有人喜欢被别人看到自己狼狈的一面,尤其是在对方无论怎么看都是你的反义词的时候。

他脚上的白色球鞋一尘不染,我唯一一双白胶鞋来自中学时的一次募捐,鞋底早已脱胶裂开;他就读于名头响亮知名学府,也许根本不知道象牙塔之外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我连高考的机会都要被秦志勇惹出的事毁掉;他来自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到粟水不过是为了散心、拍毕设,我却困在这里,过日复一日的生活,从未走出过眼前一座又一座连绵的群山。

我想,我应该是讨厌他的,讨厌里掺杂了嫉妒和不甘心,像压在心口的一块巨石,让人喘不过气来。

不过,眼前的人对此一无所知。

也幸亏他一无所知。

我今天还有事情要做。红姐说过她今天出院,我准备去诊所看看她。一想到方应琢原本应该是七月旅馆的顾客,我又叫上了方应琢。

方应琢:“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往往从互相知道彼此的姓名开始。虽然我和方应琢在此之前就像两条平行线,但我们现在毕竟同在一个屋檐下,我回答他:“秦理。秦朝的秦,理性的理。”

我给余红菱拿上了几样水果,临出门前,方应琢忽然叫住我:“秦理,这个给你。”

他摊开的手掌里,有两颗糖果。深棕色包装的海盐太妃糖,看起来十分精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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