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鬃蓝马刚踏上草地就撒开了跑,很快来到距离羊圈不远的羊群,躺在毛毡上睡觉的巴尔思听见马蹄声,抬头见是王一猛,翻了个身继续睡。
王一猛跳下马蹲着巴尔思的身边:“我刚才拉水时现一头熊。”
“什么?”巴尔思一骨碌爬起了,瞪大眼睛,睡意全无。
“嘘!声音小一点,别让阿妈听见了。”王一猛转脸看看在羊群另一侧的乌日娜,“我回家找阿爸拿枪去猎熊,可阿雅说阿爸被巴托大叔找去公社开会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怎么办?”
“他不在家正好,咱们回去偷枪。”巴尔思想到有熊可猎,瞬间把之前偷枪被揍的事忘记脑后了。
“你不怕挨揍啊?”
“揍就揍,也就是皮肉伤,几天就好了。”
王一猛。。。。。。
巴尔思忽然一拍腿:“不行,偷不了,枪被阿布锁起来了,钥匙他走哪随身带着。”
王一猛道:“你有没有好兄弟有枪的?实在不行让他入股,反正不能让熊跑了。”
巴尔思想了一会摇摇头:“他们几个家里的枪也都看的紧,他们能拿到的也只能是偷,被大人知道了反而坏事,让他们知道了肯定嚷着要去,反添累赘。”
“那怎么办?”王一猛捉急,“咱们不能眼睁睁看着到嘴的肥肉就这么飞了。”
见巴尔思咂嘴,王一猛接着道:“飞回深山也就罢了,就怕被别人猎去,我能眼红死。”
“谁说不是啊!”巴尔思一拧脖子,反手拍了拍弓箭,“没枪,咱也能把它给干翻。”
王一猛一愣:“你是说,用箭?”
“用箭。用齐披箭,齐披箭也能射杀黑熊,在草原上黑熊跑不过咱们的马,咱们上去先给它放血,等它的血流完了,还不得任由我们拿捏。”
巴尔思说着眼睛就了放光,仿佛黑熊被他一箭射中,流血狂嚎。他长这么大第一次准备去猎熊,兴奋又紧张。
齐披箭是冷兵器年代,蒙古人专门用来对付没有盔甲的敌人而打造的,这种箭的箭头就像是一個铲子,形状呈倒三角,箭刃锋利,两面带有血槽,宽约五六厘米,适合近战,破坏力巨大,专门用来放血。
“齐披箭能射穿黑熊的皮毛吗?”王一猛没有用过这种箭,有些担心的问道。
“黑熊的皮毛再怎么厚实,它也是血肉之躯,在铁箭面前,别说黑熊,就是犀牛皮也能穿透。一猛你记住,动物的铠甲再怎么厚实,它毕竟是肉皮,在锋利的箭头面前都很脆弱,以前没有枪的时候,人们狩猎不都是用长矛和箭吗?”
王一猛想到早晨猎野猪时的场景,顿时心里有了底气,但他没有带这种箭:“可我没带齐披箭。”
有了枪,现在几乎没什么人使用齐披箭狩猎,打野猪用普通的重箭就够了,打熊和虎直接用枪。
齐披箭这玩意还占地方,平时带着有点鸡肋。
“我带了三支,等会给你一支!”
巴尔思的箭壶里一应俱全,什么箭都有,足足带了几十支,平时牧羊时把箭靶架起,他能不知疲倦的一练就是几个小时。
“行!”王一猛很兴奋,他还从来没有用过箭猎熊、
虽然箭没有用枪的威力大,但这是在大草原上,而且他们有快马,进可攻,退可逃,不是在山林里需要猎人翻岗子追踪熊,一旦失手了连逃命的机会都渺茫。
巴尔思道:“要不要把大黄和二黄带上。”
“咱没枪,只能使用骑射对付熊,狗在大草原上对熊优势不大。咱们都走了,阿妈这没狗不行。”王一猛稍一思索,说道。
在山林里狩猎,需要猎狗寻找猎物,而且狗在山林里比熊有优势,可以利用身形上的优势,在山地和林间闪展腾挪的和熊周旋,在草原上狗对熊还真没多大优势。
熊起怒来,度甚至能过狗。
于是二人找了个借口,和乌日娜说声后翻身上马离开,一路狂奔,很快就到了王一猛现黑熊的那片水域附近,拿出单筒望远镜,却没有找到熊,连之前在上空盘旋的渡鸦也没有了。
“会不会是离开了?”巴尔思说着,继续用望远镜在那片水及附近搜索。
王一猛道:“我回家到现在快有两个小时了,该不是被别人现,给打死带走了吧?走,咱们直接过去看看。”
王一猛这样一说,巴尔思也急了,好不容易遇见头熊,这要是被别人猎去,屁都能懊悔臭。
二人骑马持弓,小心谨慎的来到当时熊抓鱼的那个水流转折处,只见岸上遍是血迹,几大个鱼骨架上的残肉被渡鸦啄食干净,潮湿的地上有熊的脚印,很杂乱,但没有现人的脚印,说明熊没有被别人猎去。
王一猛先用望远镜确定这附近几公里之内没有熊,这才和巴尔思下马,但没有给马上马拌子。
巴尔思是第一次见到熊的掌印,他伸出手掌贴着熊的掌印比试了一下:“乖乖,好大的熊掌,应该是个大家伙。”
王一猛仔细勘察现场:“从掌印上来看,只有一头熊来到这里,熊掌2o厘米左右,不是很大,应该是一只亚成年熊,这里没有人的脚印,说明这头熊是吃饱了离开。”
“这还不算大?”巴尔思咂舌。
“大熊的掌印能到3o厘米,就这还没有算它那十几厘米的利爪呢。”王一猛上辈子猎过熊,对熊掌记忆犹新。
“现在怎么办?”见熊离开,巴尔思有些小失望。
“它吃饱了找一僻静处睡觉,我相信它明天还会再来的。这里的水温常年如温泉般适宜,最近恰逢鲤鱼咬子繁殖期,在这里捕鱼不但唾手可得,还能免费洗温泉,这对刚刚冬眠醒来急需进食的黑熊来说,简直就是天堂,它一定还会再来。”
王一猛说道,他此时站在岸边,能看见几条至少得有十几斤重的大鲤鱼,正在水草里欢闹的咬子,把水拍的哗哗响,如此容易捕食的好地方,黑熊怎么可能一去不返。
蒙古人把红鲤鱼视作吉祥的象征,没有人捕食,所以这条河里鲤鱼很多,不像后世那样,国人把泥鳅吃的快要绝种。
“好,咱们明天再来猎它。”王一猛这样一说,巴尔思又兴奋了。
王一猛道:“明天让阿爸带枪来猎,这么好的一块肥肉到了嘴边,可不能让它溜了。咱们先回去吧,帮阿妈把羊赶回圈。”
巴尔思摸着下巴:“这事吧,我觉着还是不要跟阿布说了,他带枪来一枪把熊打死,没什么意思。你不是说这是头未成年的熊吗,我觉得咱俩用箭也能对付。”
王一猛道:“可是阿爸知道了会。。。。。。”
巴尔思一挥手打断他的话:“可是什么可是,打猎就图个过程,阿布带枪来就他一人爽。你听我的,回去后啥也不要说,特别是别跟阿雅说,让她知道了非嚷着要来不可,带她烦人,不带她她立马把这事给捅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