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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1页)

莎曼不知道玫瑰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个,她承认,“那是我最喜欢的画家。”

玫瑰站住,看着莎曼说,“莱斯礼送过一幅《睡莲》给你。对你所做的,他一直很后悔。”

莎曼记得那幅画,有人匿名捐赠给她的基金会。她不知道那人是莱斯礼,他为什么总是做这些无头尾的事。从长眠中苏醒,她就已经决定把他忘了。直到有一天他死了,她才发现她一直没有把他忘记。

她怎么可能把他忘记。他们开车去大峡谷;他们去悉尼游泳,躺在甲板上看星星;她坐在包厢看他打球,他去看她唱歌,送了一屋子鲜花。他笑的时候,眉毛眼睛都是有感情的。在纽约最高的那座楼顶,他笑着问她说你爱我吗,她假意不说,他说如果你不爱我我要从这里跳下去,他抱着她,夜风中他的眼光。他看着她,就好像她是世间最美的女人。

那个男人是有毒的,一生碰一次就完了。我只爱了这一次,莎曼想。

她曾经以为他们会结婚。她才不到十八岁,她最大梦想就是嫁给他。但是当她要求结婚,他说世界上女人那么多,我哪里娶得过来。她以为是因为父亲反对,于是一次次去找他,她说我们离开这里去哪里都行,她说你带我走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

当一个女人陷入爱情,往往变得愚蠢卑微不可救药,尤其当他并不爱她。她越来越痴缠,他越来越厌烦。终于有一次在纠缠中她跌下楼。她根本不想活下去。但是苏醒之后她已经很明白,一个男人不爱你,你哭也好闹也好死也好活也好,他都不会爱你。她已经死了一次,到死都没有得到她爱的男人的爱情。所以往后的日子,她只愿为了自己和家人好好活下去。

第一眼看见亚历士的时候,莎曼久久地僵在那里。

那天去酒店找利昂,她敲门,来开门的是亚历士。走廊里光线幽暗,那个人穿着白色衣裳,似一道光芒。他的幽邃眉眼,他的轮廓下颌,莎曼要用很大力气才能把眼前这个人与莱斯礼分开。到她能开口说话,觉得声音是来自另一层遥远空间。她从来没有想过,这张面孔某日还会突然出现。

进了厅堂,在上午十点的阳光中她仍然忍不住将眼前这人看了再看。她认识亚历士,每个人都认识他。只是在电视报纸上看到与突然出现在眼前是不一样的。她从未想过世界上有一个人竟这么像莱斯礼。

看得久了,觉得亚历士与莱斯礼始终有很大不同。莱斯礼站在那里永远是身体稍微后倾,手插在口袋里,有一种蔑视的风情,而亚历士站姿笔直。莱斯礼看着人的时候,眼神又邪恶又深情,他合上眼帘,嘴边会带着笑意;亚历士却是一个基本不太给出表情的人。

莎曼同亚历士聊了两个小时,她开始相信即使此刻突然发生余震房子坍塌,此人也会信步走出去。莱斯礼是那样妖艳奢华的一个人,亚历士却清新坚定如在修行。他们是那么不同的两个人,只是他们竟有那么相似的躯壳。

希腊传说中曾有这样的事。一个紫色头发的男子,当邪恶主宰他的灵魂,他的头发尽变灰白。他们是同一个人,每个人的内心也有两个自己。

一直到利昂把莎曼送走,利昂说还要留在酒店与亚历士等玫瑰的消息,莎曼说,“他真的好像。”

利昂不解,“什么?”

莎曼本来不想说的,却放不下内心的惊疑,“亚历士和莱斯礼,他们宛如双生子。”

“你是大脑出了毛病还是眼睛出了毛病?”利昂听到莱斯礼这个名字,仍然气愤难当。

莎曼挥手再见,知道不能再说下去,否则利昂又会没完没了劝她要把莱斯礼忘得彻底,他当然是为她好,只是这脾气实在让人受不了。摇着轮椅走出六七米,回头看见利昂仍站在当地看她。

利昂背对着光,黑色头发上有一层金边。他穿着一件深蓝色毛衣,肩膀骨骼锋利得像刀子。她的哥哥,她只有这么一个哥哥,以后是唯一可以相依为命的人了。隔着几米的距离看上去他仍然是那个年轻漂亮的男子,但是刚才对面说话,她看得出他已老了很多,眼角的纹路那么深。从意大利到法国,又从法国到意大利。她也曾希望哥哥与父亲修好,留在意大利,娶一个杂志上的美女。但是现在,他站在那里,为什么她会觉得这么悲伤呢?从前那个在球场上写下纪录的男子,她的哥哥,现在站在这里,坐拥一个最豪华财团,为什么她还要觉得这么悲伤。

莎曼把轮椅慢慢摇回去,到利昂面前,想说说关于父亲的事,想想还是罢了,安慰他说,“我想玫瑰是爱你的。”

“我知道。”他真的知道了,他真是后知后觉。

“她一直把你的戒指戴在身上。”

“那枚戒指,她仍然戴着?”利昂不自觉地收起手指。他已经将那枚戒指摘了,放在抽屉里。结婚的时候,他要换上另一枚戒指。事实是他辜负了玫瑰。娶自己所爱的人,爱自己所娶的人,他都没有做到,什么是一辈子。

“是啊,她把一大一小两枚戒指串成项链戴在脖子上,大的那枚是你从前戴了很多年的那一个,小的那枚我想是你送给她的。将戒指串成项链,放在距离心脏比较近的位置。”

利昂听得有点伤心,但他顾不得自己的伤心,他更觉得奇怪,“我的那一枚?你确定?”

“你戴了许多年,难道我会不认得。”莎曼笑他,“每次我都拿它跟你打赌,你输了死活不认,宝贝一样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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