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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第1页)

兰瑟垂眸,浓密的睫毛投下一片阴影。

对于地下城长大的兽人种而言,很少有机会能脱离那里,地下城曾经是兰瑟的根,最恶心,最低劣,却难以割舍的家。

直到他遇见了森寻。

“我在14岁那年遇到了森寻,那小子穿着一身精贵的少爷装扮,搬到了我隔壁的破房子里,他独身一人,在地下城里简直是浑身写满【肥肉待宰】的标签。”兰瑟想到这里哼笑了声,应该是极为有趣的经历。

“但森寻很聪明又狡猾,我亲眼看着他在几天里就和这片最厉害的兽人种混成了兄弟,他很快适应了这里的规则,一个初来乍到的娇贵少爷慢慢变成了酒鬼。

进入地下城的兽人种有很多,但大多数是都背负了债务或者其他大问题才会躲入这里,所以,一身清白的森寻选择住进了地下城,在我看来森寻是自甘堕落。我原本对他是敬而远之,但不得不说,森寻这个兽人种很有性格魅力,我在他身上学到了很多。”

兰瑟合拢住手掌,嘴角微微勾起笑意,“他教我怎么和贵族打交道,外面的兽人种们之间如何婉转的沟通,而不是用‘操蛋’代替日安,他教我写字认字,夸我聪明,因为我学的很快,进步飞速,不用多久我学会了森寻教给我的所有知识。最后,他没什么东西可以教给我了,于是他用联邦军事学院的入学名额和我做交易:成为兰瑟的挚友,原话是这样。”

和一只在地下城长大的雪豹交心是非常艰难的事情,因为他无时无刻不再提防着你。

年轻冷漠的小兰瑟,有着高挑俊秀的容颜,同样他的拳头震慑了其他妄图接近自己图谋不轨的家伙。

他会容忍森寻的接近,无非是因为这小子身上有着和地下城其他兽人种们不同的气质。

森寻来自贵族,他举手投足间的做派令兰瑟侧目。

兰瑟脸侧飘起绯红,他揉了揉头发,几缕发丝垂落在额间,有种被破坏的凌乱美感。

舒默收敛了眼底的惊艳。

他没有想到兰瑟的过去居然是这样。

狡诈的贵族少年和阴冷腹黑的雪豹,在地下城里达成了共识。

很久以后森寻调笑着告诉兰瑟,他将和兰瑟成为兄弟当做此生最成功的投资。

森寻是兰瑟的进入联邦学院的门票,他给了兰瑟学习的机会。

而南迁,是兰瑟的知音,导师,也是教导兰瑟没有走上歪路的人类。

南迁的年纪很大了,他和库尔特将军是同窗。

彼时,南迁在联邦军事学院担任了某个闲职教授,偶尔会来授课。

南迁在联邦军事学院里发现了与其他同龄人格格不入的兰瑟。

如果说其他学生们还是稚嫩的幼崽,张牙舞爪的试图威胁别人,获取地位和尊重。

那么兰瑟就已经是处在亚成年期的青涩野兽,他用拙笨的礼仪和虚假的待客之道将自己和其他同龄人相处的很好。

【作者有话说】:先到此为止吧,原因大家都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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