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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第1页)

时应搂着她,捧着她,拽着她,额前硬是冒出一层薄汗,他干脆不要和她废话,转头去卧室的衣柜里找衣服。

衣柜内,吊带,热裤,连衣裙等不方便的都拨一边,时应的目标是舒适的T恤和宽松的卫裤。

沙发上,身边唯一的冷源没了,程思敏像只焯水的虾米一样可怜巴巴得团在垫子上,指尖搓着狗耳朵,这东西的触感挺滑溜,小毛绒细细密密的,脆骨软软弹弹,程思敏脑子使劲转,也没搞清楚她摸的到底是沙发的哪一部分。

时应去卧室给她找来衣服,顺带拿了条夏凉被盖在她身上,挡住重点部位,把她的手从狗耳朵上揪下来。

时应长这么大只给自己穿过衣服,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他蹲在地上作业了半天,却发现这差事很难,因为程思敏并不听话,他怎么也捋不直她的腿。

加之屋里还有个捣蛋鬼,贝贝好不容易把时应迎进来,等着他给自己拿零食,这会儿看到他在程思敏身下忙活,以为他在和程思敏玩游戏,也跟着添乱。

时应给程思敏穿裤子,他便一直从时应的手里,沙发上,把程思敏的袜子和上衣抢走。

就这么和一人一狗战斗了十来分钟,时应好不容易将程思敏的两只脚塞都进裤腿里,准备起身把裤腰给她撸到屁股上,程思敏又不舒服了,拧着劲儿,忽然一脚蹬在他胸口上。

程思敏这人骨架小,身上绝大部分的重量都来自于肉,她的腿从来不是传统审美追捧的筷子腿,肉感大于骨感,最大的优点是直。

可就是这么一双大腿和小腿一边长的短腿,拧臀飞踢的力道如此狠毒。

摔坐在客厅正中间时,时应大脑一片空白,他两只胳膊撑着瓷砖,胸口完全被震麻了,心脏都少跳了两下,脸上的表情更别说,犹如油画调色盘那么精彩。

缓了十几秒,他气息才稳,朝着沙发的方向大骂了句:“操。”

始作俑者理他吗?没,只是趁他摔跤,把才套上的裤子又重新从脚上蜕下来了。

他时应是什么很贱的人吗,这前功尽弃的白费功夫,还得挨打,谁能受得了?

最终还是贝贝仁义,走到他身边,把头拱在他胳肢窝,叫他借力站了起来。时应被踢得心口来火,头顶冒烟,走到程思敏跟前厉声训她:“行,不去医院是吧!程思敏,可别去,你就别穿衣服,你光着躺这儿烧吧啊,等会儿熟了都没人管你,知道吗!”

“作吧!谁能作过你?”

末了他委屈极了,又把奶油色的脸凑过去说:“怎么不把我踹死呀?”

厉害完,再瞧程思敏,没反应,睡着了。时应这才敛起眉眼,弯腰给她捡衣服。

湿衣服甩卫生间的盆池里,干净衣服扔回衣柜,至于那两双袜子,捏起来对着灯光看,要不成了,已经被小狗把脚后跟咬掉了,切口实在整齐,仿佛被剪子绞了。

拿上程思敏大门上挂着的HelloKitty钥匙串,他出门前又走回沙发前,把程思敏的一条裸露的腿塞回被子里,怕吵醒她,时应朝着贝贝小声说:“把她看好了啊,我下楼买退烧药,一会儿上来给你喂饭。”

贝贝今天就吃了一顿饭,饿得饥肠辘辘,听到喂饭,即刻兴奋地在原地打转。

时应一关门,它很听话,虽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看,但侧耳倾听着时应进电梯的声音,立刻跑到程思敏跟前把头搭在沙发上盯住她。

顶多二十分钟,时应拎着一兜子在药房开的风寒药回来了,退烧药给程思敏灌下去,狗饭给狗搁碗里,瞅了瞅程思敏乱七八糟的家,时应最后到底是把那身孔雀开屏的西装脱了。

反正程思敏睡得稀里糊涂,根本欣赏不了他穿西装的姿色,他回家换了身宽松的衣服来程思敏家做清洁工。

湿衣服洗了晾起来,衣柜里翻乱的叠整齐,地上踩得混滑的泥印子一个个拖干净。

忙完这些时应打开冰箱给自己煮饺子,等他吃饱又把程思敏泡在盆池里的碗筷一起都洗了,打扫完厨房还不算,还得给程思敏煮点好消化的瘦肉粥。

他哪里是缴了饭费来吃饭的,雇来的钟点工都没他这么勤快,待时应终于闲下来走到程思敏身边查看她的情况,还好,吃了药,她的脸看起来也不那么烫了。

见到程思敏一直用胳膊肘搭在眼睛上挡光,时应关了刺目的吸顶灯,坐在距离她一臂远的位置借着窗外铺洒进来的月光看她睡觉。

时间接近午夜,贝贝早叼着时应奖励它的鸭肉干在自己的小床上睡着了。

程思敏打小呼,贝贝打大呼,两人的呼噜声交相辉映彼此起伏,给本来清冷的月夜平添些奇幻绮梦的味道。

时间越来越晚,按理说时应不用再陪了。程思敏是二十多的成年女性,身体敦实,不过是偶发风寒感冒,吃了药睡一觉大抵就能好个大半,他也没那么闲,明早还要上班,是该走了。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他行为上还有点恋恋不舍。

月光如滕蔓,顺着阳台上那些正在晾晒的寻常衣物爬上程思敏的侧脸,在她薄薄的眼窝,细密的睫毛,还有翘起的下巴上绘出如锦的纹理。

十年未见,程思敏的五官张开了一些,脸上也多了几颗他未见过的晒斑,但他一眼还是能透过这张脸看到她曾经还是懵懂少女的模样。

如果再仔细探寻,剥开她刻意表现的明媚,他甚至还能看到那个昔日朝他挤眼泪的小学生。

就这样望了许久,临走前,时应从塑料袋内取出水银温度计,拿酒精湿巾消毒后,弯腰撩开程思敏脖子下的小被子,告诉自己:再测一次体温,这下晚上回去不用担心她了,他也能舒舒服服睡个好觉。

时应自诩道德感极强,绝做不出趁人之危的烂事。俯身时,他手上力道控制得非常精妙,被子下移十公分,只露出单侧的肩膀,时应成功把甩好的水银温度计塞到她的腋下,再把她露出来的肩膀盖上。

看着表,十分钟后,时应垂着眼帘,再次走到程思敏身边俯身将温度计抽出来,还是一样的步骤,但这一次,他的中指刚碰到温度计,就被程思敏的右手连同食指一齐握住了。

眼神上移,程思敏半阖着眼,面孔是粉的,嘴唇是红的,至于那对琉璃似的眼珠子,正在看他,“你醒啦,喝……”时应话没说完,手掌的部分被程思敏拉着贴到她的面颊上。

她的皮肤温热,触感像某种软乎乎的小动物,惹人怜爱。

那些属于记忆中,程思敏的面貌一瞬间灰飞烟灭,现在的程思敏,有种让他心痒的娇气。

喉结滚动两下,时应眸光闪动,忘了自己要说什么了,声音有点哑地唤她:“程思敏?”

程思敏也说话了,但她喉咙肿胀,只有嘴唇在动,声音小得几乎听不清,时应见状立刻俯身,腰压得更低,将耳朵凑到她下巴跟前。

程思敏对着他一阵耳语,时应本就酥麻的心脏立刻像不要钱似的狂跳,他脊椎坍塌,仗着年轻腰好,完全不嫌累,也用一种很缠绵,很娇宠的姿态和她讲小话。

“我知道。”

“真的知道。”

“没有的事。”

“我什么时候嫌弃过你,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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