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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节(第1页)

季辞哪有心情理会无聊小女孩,本来他也不是话多的那种人。

但她满不在乎靠在竹椅上,抬头对着天空微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在夜里会变成一个瞎子。”

“我从来没有看见过星星。”

一切野生动物都善于伪装,它们掩埋足迹,藏起伤口,假装自己没有任何致命弱点。

如此坦荡地向人展示缺憾,季辞难以理解。

他就绝不会告诉别人,自己没有妈妈,非常渴望母爱,甚至想将程老师据为己有。

他一直在暗戳戳表现:知知做不到的,他可以做到。

她就是被家里人养得太天真了,路上遇到个狼崽子,也敢随便捡回家,还无所谓地暴露自己的弱点。

季辞眯眼盯了她好一会儿,觉得这个漂亮小姑娘,白长了一张聪明脸。

“你抬头,然后转向一点钟方向。”他凉凉开口。

“啊,然后呢?”她兴高采烈,依言而行。

“然后你面对的,就是小熊星座。我们当地叫他,蠢熊星座。”季辞语带讽刺。

小女孩怎么可能知道自己正在被耍,还挺兴奋:“为什么,怎么看出来它蠢的呢?”

“因为人说什么,它就信什么,下雨天被骗出门找吃的,摔进大泥坑,泥点子飞的到处都是,变成了周围的一圈星星。”

“哈哈哈好有趣!然后呢?”

天空阴云密布,哪有什么星星、小熊和泥坑。这傻子居然被逗得前仰后合。

季辞也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在她一句接一句的「然后呢」中,给她完完整整地编了一个饥饿小熊寻找蜂蜜的故事。

“所以泥坑也是很有用的,身上糊满了泥巴,蜜蜂都蜇不到小熊了,怎么能说人家蠢呢?”小姑娘满意地鼓掌。

是是是,蠢的是他,竟然没事和傻子说话。

傻是会传染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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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星色(2)

季辞回到四川,果然先下了一趟油锅,二婶再不肯继续养他,直说「白眼狼养不熟」,将他丢还给了他阿玛。

他没有争辩,跪在门外给二婶磕了几个头,拎着一个小书包,跟着阿玛回了家。

“爷爷还好吗?”临进门前,他问他阿玛。

“只能躺着,话都说不出了。”老太太回答。

从称呼中能看出,季辞出生于彝汉通婚之家。他爷爷是一名支边军人,为人古板,不能接受小女儿十七八岁未婚生子,在事情发生后便将之逐出家门。

女儿他既不认,孙子是更不可能认的,所以季辞还在襁褓里就被丢了出去,他阿玛求了很久,又把所有陪嫁首饰都给了二儿媳,才让年幼的季辞有个容身之所。

如今他能回阿玛身边,是因为爷爷偏瘫了。

只要躲着不让他看见,别惹老人家继续爆血管就行。

十岁这年,季辞终于有了自己的房间。

土夯房,煤油灯,风吹过桌上一层灰。他将三条腿的桌子擦净,用碎砖石垫稳,继续读程敏华让他带回家的书。

从前他野外观察生物,只看到皮毛和现象。书籍让他看到分子与细胞,原理和法则。

半是因为好奇,半是充满怀念,他会将读不懂的地方记下来,每个月跑去镇上,给程老师寄厚厚一叠信。

她真的会给他回信。

每次随信还寄来一大箱东西,新书、衣服、零食……以及那种明显一看就是小女孩才会喜欢的小玩意。

不用问,傻丫头的杰作。

季辞嗤之以鼻,但也都好好收了起来,用胶带纸封了口,生怕落进去一丝灰。

一直收礼物也不是办法,他穷得无以为报。除了更认真地读书,周末又想办法去镇上寻了份兼职——景区想找几个漂亮本地男孩表演骑射,季辞报了名,靠脸入了围。

夏天来临之时,季辞领到了生平第一份报酬。

不多,400元,一半给阿玛留作家用,一半去镇上买了给程老师的回礼。傻丫头也有份,藏银镶的绿松石手链,品质一般,聊表心意。

加上他去山上挖的虫草,一股脑寄去了北京。

这次回信来得更快,小姑娘将那条破链子夸上了天,说「看起来像咬碎的蓝色巧克力糖,甜甜的」。

什么傻话,他明明在信里解释过,裂痕越多代表品质越差,等长大了再给她买更好的。

她还甜上了。傻。

程老师的回信,则带给他一个意料之外的好消息——她帮他报名了全国生物奥赛,邀请他暑假去一趟北京,备考参赛。

奥赛是什么,季辞其实一直没搞明白,他只知道,程老师寄给他的书他看完了,卷子也做完了,没觉得困难,还挺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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