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敏锐的人,却没看出他的暗示,方黎如何也不会信。
他只好正起颜色:“我说我要换衣服了。”
谭诺依然正襟危坐,道:“请。”
他们同为男性,换个衣服而已,没什么可回避的,可是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他对谭诺的感情愈发深了,深到他真的不敢在这人的注视中换衣服。
害羞是一方面,如果有什么尴尬的反应……
总之就是非常焦虑。
“愣着做什么?快一些。”
“呀!”
就在方黎迟疑要怎么办的时候,谭诺竟然出声催促,惊得他衣架险些脱手。
“我只想看看这套衣服是否合适,你试你的,不必管我。”谭诺安慰地说。
不必管个腿儿啊……
方黎撇着嘴,很想骂人。
算了。
他把心一横,轻轻叹了口气,手伸向了寝衣的扣子……
在对方注视中,方黎终于穿上了衬衣,他的手指在颤抖,连扣子都系不好了。
他的脸红得滴血,只能转过身去掩饰窘迫,可越紧张,他的手就越不听使唤。
这时,他听到身后传来了椅子的响动。
惊愕中,那人已经走到他的面前,他睁大眼睛,这一刻,他的慌张被对方尽收眼中。
“抱歉,我忘记你左手不太灵活。”
谭诺的脸上是安抚的笑,方黎眼睁睁地看着对方的那双纤长且灵巧的手、由上至下系上了每一颗纽扣。
直到最后一颗,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对方的指尖轻轻划过他的喉结,就在这一瞬间,方黎差点跪在地上。
他咬住下唇,才抑制住逃跑的冲动。
可是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仿佛没有看出他的窘迫,还俯下身拿起领带,以拥抱的姿势为他套上领带,双手灵活地为他打了个漂亮的温莎结。
这还是个孤儿院混得不错的人回来给他讲的,他还记得那人指指自己的领带,说这种领带的打法是绅士的象征。
那是他还很羡慕,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也有机会体验一把,还是喜欢的人亲自为他打的。
“好了。”谭诺拍了一下领带,说,“穿好外套,我们走了。”
方黎已经被这一套操作搞得迷迷糊糊,等他脚底发软地坐上了车,等开到半路上才找回了些许理智。
通红的脸也缓和下来。
“……我们要去哪里啊?”方黎好奇地问。
“散心而已,”谭诺回答,“不拘着去哪里。”
方黎姑且相信谭诺的话,可是他心中的疑惑并未消弭,毕竟这样一个忙碌的人,跟闲逛二字没有没有任何关系。
而很快,方黎就知道自己的感觉没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