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捂住了她的嘴,不让她叫嚷出声。
枕头是新作的,兔皮,填充木棉。
她奇怪的想着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
费力的挣扎,男人身体强壮,压在她身体上,她动弹不了,只能竭力去摸枕头下的军刀。
她几乎能听到刀锋划开男人喉咙的声音,热血喷出血管的声音。她用了有生以来最大的力气,刀锋锋利,第一下就扎进他脖子里。
阿鸿教过她,要杀死一头动物,要使劲往里捅;刀要是够快,割脖子切开气管和大血管是最快最省力的方法。他们的语言里没有“气管”和“大动脉”这些词,但他一说,她就明白了。
杀人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但她必须反抗。
人死了以后,身体就会变的非常沉重。她浑身颤抖,将男人的尸体推开。
她身体抖得不行,也很害怕。但她没哭。
哭是害怕,也是为了博取他人的同情。这儿除了她,和一具尸体,没有别人了。
她想着,这要怎么办
鱼婆说过,部落里没有刑事案件,自己人杀自己人是不可想象的,一个人杀人了,对方必定是敌对部落的对手。
她能解释清楚吗
这人不是阿鸿,体型大不一样,阿鸿本性天真,不会强迫别人。
这人是谁
算了,知道他是谁又怎么样结果不会有什么不同的。她也没有回想在不可描述大会上有谁注意她。其实所有男人都会注意她,这是肯定以及一定的,她是部落里的陌生女人,来了大姨妈,还没有让任何男人进过她的帐篷。
她厌烦的看着男人的尸体怎么办烧了
她环顾了一下帐篷现在是公历的9月中旬了,天气已经转凉,她在这儿住了不到一个月,讲培养出什么感情来那是有点可笑的,她每晚收拾好背包,其实心里就没有把这儿当成“家”。除了她带来的东西,她什么都不要,也不带。
涂莉莉想了好一会儿,这才慢慢的用帐篷边上木桶里的水洗了脸上身上的血污。血污必须洗干净,不能留下让动物追踪的气味。
脱了鹿皮裙和从缝线那儿撕坏的鹿皮背心,换上自己的t恤和牛仔裤,穿好帆布鞋,背上背包。
抽了树枝,扔在帐篷的几个角落。
然后,她离开了帐篷。
夜晚行走在荒野中是非常不明智的,但她也没有别的选择,只能立即离开。
夜风飒飒。
她怕狼,怕部落里的男人追上来,怕被抓回去后被分配,她什么都怕。
她什么都没有,只有一条命,她想好好的活下去,不受伤害的活下去。
但可能,真的不容易做到呢。
她往身后看了一眼,远处,熊熊火光。
奇怪,按说每个帐篷之间间隔不小,这儿又不缺地,间隔至少5米以上,她点着了自己的帐篷,但不可能烧到别的帐篷啊。
她没有转回去看个究竟。既然离开了,就什么都别管。
第三十六天
走了小半天,终于在天色将明的时候,走到了森林边缘。
森林里有狼,她记得很清楚。接下来,应该在白天,顺着溪水走。
他们会来找她吗可能性对半开,不管这么多了,真要来抓她,那就等抓到她了再说。
一晚上没睡,还连夜走了半晚上,涂莉莉居然一点也不困,想来是生平第一次杀人后狂飙的肾上腺素的原因。
杀人似乎很容易。她其实不太记得细节,也没必要记得,她希望自己能把刚过去的这个夜晚忘记。
人,先要能自保,再谈其他。
她掏出瑞士军刀,再次确定放好了它。
天色刚亮,她重新来到了小溪边。
溪水清澈,一路流淌。
她谨慎的观察片刻,然后爬上森林边缘的一棵巨树,登高往部落的方向眺望了好一会儿没有有人追来的踪迹,也没有什么大动物的行踪。
太棒了
其实想想,就是森林里有狼,也不会很多,她可能会一直走运,住上一年半载的都遇不到狼,按照食肉动物与食草动物的比例来算,如果森林里食物链最高端是狼的话,可能不会过5o头,可能有一窝,也可能有两窝,但森林里那么多食物,狼又不会饿到,不会想到要攻击两足动物的。
所以情况还是非常乐观的
重回森林,居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她没有别的地方好去,更不想再去什么原始部落了。原始人再友善,但真要有人用暴力征服你,你还是没有办法,这样还不如她一个人呢,她不见得就会死在森林里。
阿鸿,不知道他怎么样了。阿鸿教她很多,比如怎么用套索装抓兔子的陷阱,怎么用弹弓,怎么打磨石刀。他干活的时候,她总是好奇的问来问去,不知不觉就学了很多生存技能。
打火机只剩下一只,不过她已经学会怎么用木片和泥土保存火种,小心一点,也不是太难。她打算回到巨石那儿,尽快打造出小屋,同时抓很多兔子,采摘树果子,为了过冬的食物储备忙碌。一个人是很难,但在一个安全的环境比较重要。
在溪水边休息了一会儿,又洗了脸,脱了t恤,仔细清洗了上身,确保血污都洗掉了。
小瓶面霜还有大半瓶,珍惜的挖了一点点擦脸能用到冬天吗只有15克的话,恐怕用不到冬天了。原始社会的女人不懂、也没有东西用来保养皮肤,再加上风吹日晒,所以皮肤都很粗糙。像她这样皮肤细致脸上没有干皮的女人在红松部落里绝无仅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