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叶寻能轻易毁了乐华与字节,张旭现在是深信不疑。
字节身为四大公司,固然很有实力。
而真要与曾经的英皇相比:
自然也是要低一个档次的。
字节属于是与其他三家在影视界四分天下。
而曾经的英皇却是在歌坛属于独领风骚。
可是又如何呢?
还不是被叶寻拿捏的死死的。
英皇大厦已倾,陋室空堂的场景历历在目。
那么乐华与字节又拿什么和人家斗呢?
当下认怂、当狗自然是最好的出路。
不等叶寻再问,张旭如实道:“杨雪迁是我在人民路那边遇见的!”
看着叶寻皱了皱眉,张旭继续解释道:“大概一个月前的晚上,我开车去人民路那边的酒吧。路上正好看见了她在街边唱歌。”
叶寻狐疑道:“她在卖唱?”
张旭点了点头:“那时候我见她可怜兮兮的,全身上下都破破烂烂的,明显是很久没洗过澡没吃过东西了。不过因为她唱的实在是太好听了,而且还是一我从来没有听到的歌,我便停下来欣赏了起来。”
叶寻下意识问道:“她唱的什么歌?”
张旭连忙道:“我后来专门问过她,她告诉我那歌叫《反方向的钟》。一个很奇怪的名字是不是?”
“她没有任何的乐器,总而言之她当时身上是一无所有。”
叶寻听着,更加确信了杨雪迁就是和自己来自于也同一个世界。
周同学《反方向的钟》:
也是一很好听也很经典却相对冷门的歌曲。
而更为人所熟知的是该歌曲所专属那一句:有缘之人可以穿越时空。
叶寻隐约之间突然的想起来:在原来世界,自己牵着那个盲人小姐姐过马路被大卡车撞飞的时候,背景音里就是这一《反方向的钟》的旋律。
难不成自己和杨雪迁穿越到这个平行世界,和这《反方向的钟》还有某种关系?
叶寻不动声色的看着张旭道:“然后呢?”
“然后我见很多人都只是围着听她唱歌,却没有肯定表示,我便给了她一百块钱。”
“没想到她拿着那个钱就径直走了,连歌也不唱了。我觉得有趣,便偷偷的跟在她的后面。”
叶寻也觉得有趣,问道:“她去哪了?”
“她去了附近的一个便利店,买了很多的吃的,然后便坐在便利店门口的座位上自顾自大吃了起来。”
“那时候《新之声》刚刚开始,我想着她唱歌非常好便把她直接带回了乐华。”
叶寻心想:这不是羊入虎口?
手上的力道加重了几分问好:“你有没有动过她。”
“没有!绝对没有,我可以对天誓!主要是因为……”
看着他吞吞吐吐的,叶寻不耐烦道:“因为什么……”
“因为她的样子很是恐怖!”
叶寻懵了!
暗想常理,
暗想常规设定与套路,
这个杨雪迁铁定得是一个大美女才是啊!
不说倾国倾城,也至少得是花容月貌吧!
不然也对不起这个动听的名字吧?
叶寻心中细细回想着之前杨雪迁参加《新之声》的视频影像。
虽然戴着面具,可她身材可是凹凸有致!
该大的地方也不小!
该瘦的地方一丝赘肉都没有!
恐怖?
难不成她是个白骨精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