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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他几步跑到小艇边,贝脱和另一名水手已经上了艇,等他一跳上来,迅速离开了岸边。

“亲爱的拉尔森,不要忘了我啊!”雷利笑容满面地向拉尔森挥手告别,拉尔森痛得呲牙裂嘴,满头冷汗,歪倒在地上,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紧盯着渐渐远去的雷利,把他俊美的形貌和飞扬的笑容牢牢刻在眼底,低声地自言自语:“我不会忘记你的,永远不会!”

大船继续在海上航行,邓肯不再赶开雷利,反而经常把他带在身边,亲自考较他的剑术。

这天两人又一次比剑,邓肯略胜一筹,他赞许地对雷利说:“很好,你的剑术相当高明,跟谁学的?”

雷利得意洋洋地说:“朱萨克。”

“那个法国最著名的剑术大师朱萨克?”

“当然,除了他,谁还配教我?”

邓肯没有再理他,雷利兴高采烈地跟他讲起自己学剑的光荣历史,五岁启萌,十余年苦练,每年夏天都要在法国呆差不多三个月,基本上天天都要练剑,他是朱萨克最得意的学生——当然,这一点邓肯持怀疑态度,虽然雷利够聪明,先天条件好,反应敏捷,但他缺乏的是耐力。

雷利当然看不到自己的缺点,他兴致高昂地指手划脚,再次发挥他的演讲优势,直到邓肯铁打的耐心也终于耗尽,干脆利落地把他扔出船长室,叫他去自己找点活儿干干。

雷利愤懑了一小会儿,也就不放在心上,看到托比他们正在忙着收拾货舱里的东西,好奇地凑过去观望。

“这是干什么?”

“把货整理一下。”

“这我当然看出来了,为什么整理?”

“拿去卖啊。”

“卖?”雷利看了看他们正在整理的东西,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应该是从被他们最近打劫的那条船——也就是他原先搭乘的那条商船上抢来的。

“啊,这是我的东西!”雷利叫了起来,指着两口大箱子。

托比摸了摸头,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是啊。”

“嗯,反正我现在也用不着,卖掉算了。”雷利倒很大方,托比说:“不,会给你留着的。”

雷利认为这也许是认同了他的“海盗”身份,立即高兴起来,又问他们要去哪里出手这些货,怎么说也是赃物,应该另有流通渠道。

托比却推说不知道,雷利也不再问,晃回自己舱中休息。

第二天果然看到了陆地,雷利兴奋地等着看会去哪个港口,他对航海不熟,只能判断出是在向北航行,却不知道究竟已经到了哪里。

没想到船却并没靠岸,有几艘小帆船靠了上来,迅速把货物都接走了,看来海盗销赃早有接应,雷利觉得很有趣,他们说着他不懂的语言,似乎是一些行话,邓肯还是老样子,冷冰冰地跟那些人打交道,好象他们都很尊敬他,几乎没有讨价还价。买卖顺利做完,大船掉头又向深海航行。

雷利很感兴趣地去问邓肯:“那些东西卖了多少钱?”

邓肯正在品尝卖货的人送的一瓶波尔多葡萄酒,瞟了他一眼,没有吭声。

“有没有五千金路易?”

还是没有回答。

“我看肯定没有吧?”

……

“还是我比较值钱。”雷利得意洋洋地说,邓肯呛了一下,咳嗽了几声,放下酒杯,认真地转过头来看着雷利。

“你看,我一个人就能让你赚到五千路易,卖了那么大一堆货都不到这个数儿,当然是我更宝贵了!”

“……有道理。”

“哈哈,我学过哲学,我的老师很赞赏我的,他经常认为我会青出于蓝。”

“……”

“我们要去哪里?”

“去我们要去的地方。”邓肯的回答像哲学家,雷利耸了耸肩,走开了。

15

天气越来越冷,这不仅是因为冬天近了,还因为他们已经来到了北欧,海上的风凌厉起来,纤绳发出呜呜的响声,天空呈现出一种透彻的美。

这天雷利把自己的厚衣服找出来穿,他的衣服都是时下很有身份的人穿的那种最漂亮的服装,而且这些衣服都是整套的,他不可能只穿上衣而不穿与之相配的裤子和衬衣,也不可能不配上雪亮的小牛皮长靴。

于是他花了一点时间,把他认为比较朴素的一套衣服穿好,又戴上一顶苏格兰帽子,帽子上缠绕着几条金链,用一枚镶红宝石的奖章别住,肩上披着华丽的天鹅绒斗蓬,上头绣着花,还镶着华丽的花边,斗蓬的一侧掀到身体后面去,露出他的半边肩膀和匀称的身体。

这套装束充分衬托出他优美的身材和高雅风度,像一个正要去赴宴的花花公子,他的容貌英挺而俊秀,生机勃勃,气概非凡,薄薄的嘴唇显示出他刚毅的性格,明亮的大眼睛又流露出他喜爱冒险的精神,从他的眉宇间可以看出他有思考能力,并且有当机立断的气魄。

毫无疑问,当雷利用这幅模样在船上溜达了一圈以后,引起了所有人的强烈关注,用老黑熊的话来说,“活像一只花里胡哨的孔雀”!

其实雷利穿这样的衣服很随意,因为他平常就是这么穿的,但他也知道自己这身打扮跟海盗的身份不相配,可没办法,船上没有合适他穿的普通衣服,邓肯他们的身材跟他都不一样,他也借不到衣服来穿。

“也许我应该去打劫。”雷利闷闷不乐地坐在厨房门口,用剑鞘磕着自己的靴子,自从出了拉尔森那件事,邓肯允许雷利随身带着自己的剑,以便保护自己。

老黑熊一刀砍在案板上,几乎是咆哮着问:“打劫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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