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大半个小时。
当李非带着李梅吃完了饭,从饭店里走出来的时候。
李非抬头看了看。
子强金服二楼的灯光终于熄灭。
看来陈老大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点上一根烟。
李非不动声色的说道:“小梅,你先回家,我今晚守店。”
李梅也有点累了,赶忙说道:“好。。。。。。那你一个人小心点呀。”
李非点点头,应了一声:“嗯。”
看着李梅走进了小区。
李非便来到了自己的小店门前,搬了把椅子,坐进了成堆的苹果箱旁边,一个视觉死角里。
想了想。
李非又觉得少了点什么,便起身走进了店里。
往周围看了看。
李非便走向了角落,从成堆的垃圾中取出了一根拖布,把拖布上的烂布条都拽掉了,只剩下一根棍。
然后李非满意的点点头。
一寸长,一寸强。
长度是够用了。
坐在了角落里的椅子上,李非抬头看了看天。
天色渐晚。
街上的行人和车辆渐渐变得稀少,可是因为光污染,天空中人仍旧十分暗沉,连一颗星星都看不到。
困意袭来。
李非换了一个舒服点的姿势,小憩了片刻。
久远的记忆便再次浮上了心头。
记忆中有名利场,有杀戮,有一双双浑浊的眼睛。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
李非眼中闪烁起了莫名的幽光,看向了街对面,从阴暗拐角里忽然冒出来的一群人,正在快步向着自己走来。
“来了。”
一共十几个人。
看上去杀气腾腾。
领头的是一个很年轻的黄毛,也就二十岁出头,长的也不高,也不壮,看上去瘦巴巴的没有几两肉。
不过架势倒是很凶。
黄毛一马当先走在前面,手中提着一把四十厘米长的砍刀,后面的一群人也都拿着扳手,钢管,棒球棍。
李非坐在阴影的视觉死角里,不动声色的看着。
此刻心中忽然有些狐疑。
为什么混混都喜欢把头发染成黄色,大概率是因为想要标新立异,求关注,想引起女孩子的注意。
还是为了裤腰带以下那点破事儿。
这就是人性。
说话时。
黄毛领着十来个混混,大摇大摆的穿过了午夜时分,空无一人的马路,径直向着李非的小店赶来。
在店门前停下了脚步。
黄毛恶狠狠的说道:“砸!”
呼啦一下子,十几个混混冲了上来。
角落里。
李非忽然幽幽的说道:“你是不是傻?”
忽然有人说话。
十几个混混吓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