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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第1页)

“老婆,什么意思?”

年轻时,林予安的脸上不太能藏得住东西,这么多年过去,如今那张桀骜俊气的脸上依旧有情绪浮动。

程雨比他大一岁,总觉得自己既然比他大,先爱上的人先输,就该让着他,所以每次吵完架,自己总是先低头。

可这回程雨只是站起来,推开他往外走,轻吐了一句,“没意思,没意思透了。”

林予安似乎不敢相信程雨会这么对他,被程雨那么轻撞一下,他平日里稳当的高大身躯也跟着倾斜了一点。

程雨知道,男人不会追出来的,便没有在原地停留,大步往衣帽间走去。

等他换完衣服出来,林予安竟然还在家里,奇迹般的没有同之前一样离开。

男人坐在客厅拿着烟没有点,垂眸深思的模样柔和了锋芒的棱角。

茶几上那瓶林予安常换常新的粉玫瑰,好几天没打理,也萎靡不振地垂着脑袋。

那是程雨最喜欢的花,林予安别的不会,知道他喜欢,从好几年前开始便一个星期往家里带一次,次次不落。

这个星期,男人却忘了。

程雨的心酸涩难当,便强忍着想要开口的欲望,拿着车钥匙正要出门,林予安却先开口,“这么晚还要去哪儿?”

程雨看向他,“见朋友啊,怎么,就许你晚上出门见朋友啊?”

林予安似乎还想说点什么,可这会儿被程雨的话堵得哑口无言。

习惯被哄着的人,是绝对不会率先低头的。

程雨没想从林予安这里拿到台阶,他换了鞋子,在林予安的赌气沉默中,离开了家。

夜晚寒凉,多走几步就开始冷了。

程雨找到自己的车,开着往会所去。

他不是和林予安赌气玩什么离家出走,是真的要去见朋友。

如果今天林予安前脚走了,他后脚也会跟着出去的,只是很不幸,他们吵架了。

程雨甩了甩头,把烦乱的情绪通通抛到脑后,他眼前专心把车开到会所楼下,一眼就看到好友钱高峻。

见到他,钱高峻马上迎了上来,“可算来了,干什么去了?”

“没什么,稍微有点事耽搁了。”程雨整理好自己的情绪,像往常无异,笑,“你不在里头坐着,干嘛下来?”

“还不是等你,”钱高峻搭着程雨的肩往里面走,“我看尧哥都等急了,你又不回消息,有点担心就下来看看。”

“是吗?”

听到温旭尧的名字,程雨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很多年前邻家哥哥温柔高大的样子,心情稍微好了点,“好久没和他见面,他变化大吗?”

“大也不大。”

程雨小时候是留守儿童,父母到大城市里打工,他跟着爷爷奶奶一块儿长大。

后来没几年,父母做了点生意,有了闲钱,于是顺理成章的,程雨又有了一个弟弟。

这个弟弟跟当留守儿童的他不一样,爸爸妈妈把弟弟带在身边亲手养大,他们三人感情浓厚,是真正的一家人。

以致于程雨需要上初中,而被父母接到城市里一同吃住时,他和父母弟弟三人之间,更像是维持着表面亲情的陌生人。

他想要打破这层关系,却什么都做不到而感到痛苦之时,邻居家的哥哥温旭尧如天使一般降临在他面前,给予他除了爷爷奶奶之外的关爱。

初中到高中的这六年里,他受到了温旭尧很多的照顾。

不过后来男人悄无声息地出了国,从此没了音信,程雨没能和他分享自己靠上重点大学的消息,也成了往事的遗憾之一。

幸运的是,昨天钱高峻告诉他,温旭尧回国了。

今天晚上,是朋友之间的小聚,程雨以为,凭温旭尧的亲和力,来的人应该很多,没想到除了他和钱高峻以外,包间里只有几个以前就眼熟的人。

多年未见的邻家哥哥,除了看起来更加成熟,外貌上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男人坐在明亮的包间里,举止优雅,谈吐得体,见到他的时候笑容如沐春风,“鱼儿。”

程雨见温旭尧看过来,叫着他记忆里的那个很久没有人唤过的他的乳名。

各种情绪夹杂在一起,程雨忽然感性得鼻酸,他艰难地滚了几番喉结,才扬起笑脸,“尧哥,好久不见。”

程雨没见着温旭尧脸上出现什么浮动,只见那人还是同记忆里那般温柔,笑,“嗯,好久了。”

这天晚上,程雨喝了很多酒,可惜这么多年的职场经验,已经把他练成了千杯不醉的酒桶子。

他没能借着温旭尧回国这件喜事把自己灌醉,反而埋在心里的委屈,终于借着酒劲如同泄了闸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

“程雨,别喝了。”

钱高峻按下他端着酒杯的手,轻声问他,“怎么回事啊你今天?”

“抱歉,”他盯着酒杯,不受控制地傻笑了几声,“尧哥回来,我太高兴了……”

说着,程雨拿着杯子往温旭尧那边倒,改不了的场面话脱口而出,“尧哥,我敬你一杯,以后弟弟还需要请你多多关照。”

程雨视野里的画面稍稍有些乱了,他没能看清温旭尧脸上有什么表情,就被男人轻轻拿下酒杯,“别喝了,我和高峻送你回家。”

“家?”

程雨听见这个字,抿唇不语,他早就没有家了,在爷爷奶奶去世以后,他就已经没有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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