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山脚下。
昨夜的雪,给山脚下的这座小镇裹上了一层银装,李寻欢坐在一个小酒馆里,才是清晨,他却已在喝酒,看桌上空倒的酒瓶,居然已有三四只。
酒馆的老板娘看不下去,忍不住劝道:“这位客人,要不要点上两个下酒菜,垫垫肚子再喝酒,不然伤身啊!”
李寻欢笑了笑,道:“多谢好意。”他摇了摇头,以示不需要,然后又把头转过去,继续盯着那一处的客栈看着,好像这样能看出一朵花儿来。
她今早去了那里投宿,随她一起的,有那个孩子,还有昨夜的老者,和……一个有些眼熟的驼背。
知道她住在这里,李寻欢就再也走不动路了。他期待着,什么时候她走出客栈,自己能远远地看上她一眼,便已心满意足。
“请问……老板在吗?”大清早的,有孩子上酒馆,实在是件稀罕事,老板娘望着这走进来的孩子,粉雕玉琢分外可爱,不由也软了心思,笑道:“小少爷需要点什么?酒的话,孩子可不能喝啊。”
“那可真不好意思,我就是想要一点酒,好不好喝不重要,浓度一定要高,”孩子一身红色的棉袄,粉嘟嘟,笑眯眯地递上银子。
有钱哪有不赚的,老板娘应了一声,随即好奇道:“小少爷的要求,我倒是少听人说,莫非不是拿来喝的?”
“正是,姐姐好聪明,客栈里有人受了伤,我娘正给他处理伤口,需要抹点酒在伤口上,才好得了,”童子作了一个揖,笑道,“劳烦姐姐啦!”
这孩子一口一个姐姐,叫得老板娘心花怒放,立即搬了一坛上好的汾酒过来,忍不住多问一句:“小少爷,你娘还懂医,是个大夫?”
“对啊,我娘行医,最近要在这里住几天,姐姐有朋友哪里不舒服,去找我娘看看便是,看诊不收钱,”这红衣童子嘴甜甜的,对老板娘笑道,“多了,姐姐,再多问一句,这镇上哪里的素菜好吃?少林脚下,应该素菜很不错吧,我好饿。”
孩子软糯的一句“好饿”,可怜兮兮的,弄得老板娘的心都要化了,差点没抱着孩子答应立即给他做素菜。
“镇子北,素鲜斋。”
老板娘还未说话,另一头已有人替她回答。孩子转头,看见一个男人坐在窗边,他的桌上摆满了空酒瓶。
这是个英俊的男人,可是他已不再年轻,他的眼角布满了皱纹,神情消散、疏懒,看起来像是个落拓的浪子。
唯有他的眼睛是年轻的。
这是双奇异的眼睛,竟仿佛是碧绿色的。但再仔细一看,却又发现似乎没什么异常的特别。
孩子怔了一怔,随即笑了,稚声稚气地开口:“这位伯伯,你是谁?”
方才那个肥硕腰圆的老板娘,他甜蜜蜜地喊做姐姐,到了他这里,竟然成了“伯伯”?
李寻欢苦笑一声。正欲说些什么,孩子却抢先他一步道:“不管你是谁,我都劝你去找我娘看看病。看你面色苍白,双颊的嫣红近乎病态,喝一点酒就要咳嗽,定是肺部有毛病吧?我娘看这个很拿手,就是酒馆斜对面的那家客栈,你过去,同店小二说,找林夫人便好。”
孩子抱着大大的酒瓶,居然一点不吃力,稳步走出酒馆,回头朝李寻欢一笑:“大伯,不用谢我,就当是还你刚刚告诉我消息的情了。”
这孩子竟是如此古灵精怪。李寻欢忍不住笑了一下,问道:“林夫人?莫非你娘的夫家姓林?”
“不,是我娘姓林,”孩子耸了耸肩,“至于我爹是谁,我也不知道。”
李寻欢不由得一愣。
孩子转身,正面对着李寻欢,脸上常挂的笑容收起,小脸居然有几分严肃:“这位伯伯,听好了,我娘姓林,名诗音。”
“我、我知道……”李寻欢低喃一声,又问:“那你呢?”
“我?我叫狗蛋。”孩子满不在乎地说。
作者有话要说: 这几章是最讨厌又难写的,努力搞定~
☆、怜花宝鉴
狗蛋。
在听见这个名字的时候,李寻欢微笑的表情有一丝崩裂。
“你娘……”李寻欢觉得自己的喉头有些发紧,“怎么会给你取这样一个名字?”昨天,她是用那么温柔的语气在和这个孩子说话,这样地疼爱他,为什么会把这个孩子的名字取得如此随便?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隐情?
“这名字不是我娘起的,是我小姨,”孩子撇撇嘴,“我原先也觉得不好听,现在倒是习惯了,也没什么,名字不过是一个代号,伯伯,你会因为我叫狗蛋,而觉得我不可爱吗?”
这孩子自夸倒是不脸红。李寻欢笑了笑。
“抱着一坛酒和你说话,好累,”孩子踮着脚,将汾酒放上桌子,“我抱不动了,麻烦伯伯替我送过去罢。”狗蛋睁着明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伯伯该不会忍心让我这么一个小孩子,因为抱这坛很重的酒而累死吧?快点呀伯伯,我娘还等着救人呢!”
这孩子一口一个伯伯,叫得李寻欢的神情也怪异起来,终于忍不住道:“按照辈分,你该叫我一声表舅。”而不是“伯伯”。
孩子看了他一眼,居然并不意外这个突然多出来的亲戚,只笑道:“那好,表舅,烦你帮表侄子送酒过去,要快些,不然我娘该催了。”
此时客栈里弥漫着浓郁的血腥气。
店小二和掌柜的都躲在柜子后头,刚才这负伤的客人被人送进来的时候,送他来的人杀气腾腾,凶神恶煞,可怕极了,少林脚下从来都是清静之地,何曾遇到过这种情况?幸好这大清早的没什么客人,也幸好有个住店的女大夫站出来,说她能治,不然,万一这人死在小店里,他们不是也要跟着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