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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第1页)

继三川省沦陷之后,丧尸军团在丧尸王的带领下侵占了临县的一个政府幸存者基地,那是个上两百万人的大根据地,逃出来的不到五百,几乎个个是高手,也都是那个基地的核心成员。

按照分析,丧尸军团下一个目标就是古城。

明明前几天气温上了四十度,今天却又下起了鹅毛大雪,地面早已铺上了绵软的雪层,刚踩出脚印,很快就会被雪花覆盖。

外冷寒风呼啸,亮堂宽敞的候客厅却温暖如春。刘景雨静坐在沙发上,不一会儿就热得脱掉了外套。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朝他跑来,仔细一看,原来出是小参。

短短两个月,小参看起来大了两岁,穿着厚厚的棉袄,小脸依旧肥嘟嘟的。他一跑来就把外套扒了,猛地扑进刘景雨怀里。

“雨雨,你也要加入探察活动吗?”

由于丧尸军团在附近徘徊,军方组织了一批高手前去探察情况,除了军队的精英,还接纳四级以上的异能者居民,并付以一万枚二级脑核的高额报酬。季蓝就加入了,大概是城内丧尸少了,满足不了他,他一看见公告簿就报名了,于是刘景雨也就过来了。

刘景雨道:“季蓝都参加了,我当然要去。你是必须去吧?”

“是啊。”小参无奈地耸耸肩,“烦死了,你不要去嘛。”

刘景雨:“为什么?”

小参左右看了看,附到刘景雨耳边轻声道:“我打算在路上跑路,我担心他们会为难你们。”

刘景雨眉头一拧,“你想好了?”

“早想遛了。城里到处是水泥,我根本就……反正这是个好机会,到时候,哼哼。”小参邪气地一笑,可惜樱桃小嘴咧不开,只扯出了一个红艳艳的“逗号”。

“叫他们天天拔我的头发。”

刘景雨的目光不由得落在小参头发上,怪不得感觉小参哪里不对,原来是头发。明明胖乎乎的小孩儿,头顶的毛稀疏的像小老头。

刘景雨忍俊不禁,道:“那好吧,我和季蓝商量一下。“会议厅的门被推开,走出十几个军人身姿的异能者。季蓝走在最边上,却最是惹人注目。他已经不再伪装,绚丽的蓝发坦然放在脑后,也没戴墨镜。冷然的气质,高挑的身材,妖冶而精致的俊颜,无一不是吸引人的闪光点。

刘景雨一眼就看见了他。

季蓝也看见了刘景雨,正打算走过去,他旁边一个男人和他说着什么,季蓝就把目光收回了。

刘景雨这才留意到季蓝身边的男人,远远一看就知道是帅哥,染着火红的头发,嚣张至极。看着他们靠得那么近,刘景雨心里直泛酸,忍不住瞪着那红发男。

似乎是刘景雨的目光太具侵略性,男人看了过来,笑着对刘景雨摆了摆手。

刘景雨一呆,“林嘉石?”

林嘉石是近几年红透半边天的歌手,他的声音似有魔力,借着歌声,轻而易举的将一段情绪丢进人心里。平平凡凡的一首歌,在他口中就能大放光彩,因此被誉为“歌神”,是歌坛的传奇人物。

“你老婆很喜欢我呢。”林嘉石对季蓝说道,他说话的声音温柔如水,仿佛能将人溺毙。

季蓝不为所动,大步往刘景雨走去。

近距离接触偶像,刘景雨有点激动,还有些紧张。抱着自己的外套小跑到林嘉石面前,刘景雨道:“林嘉石!我很喜欢你,可以给我签个名吗?”

他早听说林嘉石来古城了,与政府基地幸存者一同来的,没想到第二天就让他见着真人了。好帅,比电视上帅多了。

林嘉石看着季蓝一挑眉,满意的见到了季蓝变脸,才面带微笑的对刘景雨道:“可以啊,很难得现在还有人视我为偶像,签在哪里?”说着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支中性笔,这支笔刘景雨认得,是他常用来给粉丝签名的。

柔和而磁性的声音径直闯进了刘景雨心里,霎时间,他几乎站不稳了。

刘景雨甩甩头,醒了醒神,有一瞬间感觉到古怪。他不是狂热的追星族,只是喜欢听林嘉石的歌而已,怎么一听到他的声音就双腿发软呢?

“签这里吧。”刘景雨扯着身上的t恤说道,却不知自己露出的半截腰肢让某人彻底黑了脸,还笑着说:“我决定这件衣服再也不洗了。”

林嘉石痴痴地笑出了声。

季蓝一步跨到两人之间,猛地扛起刘景雨,“回家。”

“啊!”刘景雨惊叫一声,稳住身体,已经是屁。股朝天脸朝地,整个人都懵了。仰头一看,林嘉石在哈哈大笑。

这么笑还是帅,果然不愧为男神。

季蓝在刘景雨屁股上重重的打了一巴掌,“不许看他。”

在大庭广众下被这么打,还是在偶像面前,刘景雨难堪得无地自容,拼命挣扎起来,“你放我下来!季蓝!”

季蓝扛着刘景雨离开了军事厅。

刘景雨挣扎了半天也没能挣脱,也懒得挣扎了,认命的趴在了季蓝肩上。被偶像看到这等糗事,刘景雨感觉生无可恋。

这时期乱的的很,这样强行掳人是古城常见的画面,没人觉得奇怪,反倒有人羡慕被掳的刘景雨。标志性的蓝发表明了季蓝的身份,如果能跟着他,以后肯定衣食无忧,而且人又帅,倒贴他们都愿意。

最后,刘景雨被丢在了卧室的大床上。他掀开被子,将自己盖得严严实实。感觉到季蓝坐上了床,刘景雨哼了一声,不想理他。

许久,季蓝才开口,声音透着委屈和不安。

“你喜欢他?”

刘景雨一愣。小蓝哥是……吃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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