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制造障碍调解法庭无法判离
第一次开庭是在上官莹递交离婚申请的一周以后,也就是6月6日。开庭过程统共用了五分钟。法官先看了双方的护照,然后问丹尼尔:“您同意离婚吗?”丹尼尔说:“我不同意。”又问上官莹:“您呢?”上官莹回答:“我坚持自己的决定。我想了很久才做出的决定。”法官说:“请6月27日下午四点到庭。如果双方同意,那么就解除婚约;如果……”法官还没说完,丹尼尔便大声说:“我不同意!”法官说:“我说的是如果。”然后对丹尼尔说:“如果您不同意,请书面写明原因。”又转向上官莹:“也请您写明为什么要离婚。”第一次开庭就这么结束了。
从第一次开庭到第二次开庭的二十天内,丹尼尔天天都和上官莹谈关于离婚的事儿。有时他说,离什么离?你丈夫就是金子,你要珍惜。离了我,你再上哪儿去找这么好的丈夫?有时说,结婚十年是一个时间点,这是规律,许多人都可能在这个时候想离婚,过了这阵儿就没事儿了。还是不要离吧。他知道女儿的归属问题是上官莹的心病,就总拿这个问题来折磨她。一会儿说,多为女儿想想,不要离婚吧;一会儿说,我一定要把女儿的抚养权争取到手,有了女儿,我就可以多得房产了。他这样说,是因为房产证上写的是上官莹和女儿的名字,如果离婚,女儿有一半儿房产,而上官莹和丹尼尔只能平分上官莹的那一半儿,也就是说各占四分之一。有时丹尼尔心情很糟,或者多喝了点儿,就会恐吓或者讥讽上官莹,说如果她执意离婚,下场会很惨,可能会沦落到街头,没有住的地方。
丹尼尔每天的絮叨、吵闹,像苍蝇一样在上官莹身边嗡嗡乱响,挥之不去,对于上官莹无疑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她或者什么话都不说,或者强硬地和他对峙几句,内心里却是无尽的胆怯、恐慌和不安。她想到,是否需要邀请律师陪同出庭?她拿不准主意,问遍了所有朋友:金英和彦文君认为可以考虑请律师,那样或许会少些麻烦,更顺利些;莲娜认为没必要请律师,起码现阶段没有必要,实在解决不了问题时再请也来得及;安德烈认为请律师或许心理上有所安慰,但律师并不能左右离婚的进程和结果,也就是说从效率和结果上讲不会有特别大的帮助。综合考虑了朋友们的意见,上官莹决定先试试自己的力量。她请一位认识不久会点儿中文的朋友帮忙修改了离婚原因说明书,就上法庭了。
不出所料,丹尼尔在调解法庭上提出了孩子的归属问题,为了获得抚养权,他异想天开,说上官莹很可能会带阿芬娜去中国生活,这是他所不能容忍的,所以孩子必须归他。法官说如果对孩子的问题有争议,那此案将移交给地区法院审理,调解法庭无法解决这类争端。法官又问了上官莹的态度,上官莹当然据理力争,说孩子是女儿,由母亲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况且她是高等教育学历,有能力给予女儿良好的教育;还说了丹尼尔又开始喝酒的问题。法官明白双方对于孩子的归属问题有争议,马上宣布:该案移交地区法院,请等候开庭通知。
出了法庭的门,上官莹就哭了,她伤心至极,她无法想象没有女儿的生活!她很悲哀,她无论如何也没有料到,丹尼尔真的成了她的对立面,他根本不考虑她的感受,他也不考虑自己是否真有能力抚养女儿。上官莹无法控制自己的冲动,她想再跟法官说几句话。她倏忽返回法庭,哭着对法官说:“我能跟您说几句话吗?”法官点了点头,她的表情似乎比在法庭上温和了些,但还是比较严肃,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上官莹一边擦着眼泪,一边用颤抖地声音说:“女儿真会判给他吗?我不明白我丈夫为什么这么做。”法官严厉地说:“谁会判给他?谁会判给他?他看上去就令人生厌!”然后她仿佛是安慰上官莹似地问:“你是俄罗斯籍?你没打算回中国?你有工作吗?”当她得到的都是肯定的回答后说:“你放心!谁也不会把孩子判给他的。他只不过是在拖延时间。上帝保佑你!”
丹尼尔执意拖延地区法院三次开庭徒劳
丹尼尔的确达到了拖延时间的目的。地区法院的第一次开庭已经是9月23日了。丹尼尔照原样搬出了女儿归属权问题,添加了财产分配问题。他总说上官莹在中国有房,她随时可以带着女儿回国,他不可能满中国去找女儿。法官说这种情况大概率不会发生。他说很有可能,稍后解释。法官说请当堂解释,他说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他不会做任何解释。其实他就是在狡辩,却搞得很神秘而且真有什么严重问题似的。见问题解决无法推进,法官宣布休庭,让丹尼尔下次和律师一起来。下次开庭为11月16日。又一次,上官莹失望地走出了法庭,她真不清楚这一次一次地开庭,什么时候是个头。
11月16日,在地区法院第二次开庭。所有人员一坐定,法官就单刀直入,问丹尼尔他的律师来了没有。丹尼尔说律师临时有事来不了,法官马上就说那改日吧。丹尼尔说有律师的书面意见,递上了一张纸。法官似乎无意看那张纸,似乎明白丹尼尔根本就没请律师,律师不过是个借口而已。她问丹尼尔:房子的估价有吗?交税了吗?丹尼尔展示了手里的纸张,想做解释。法官只是扫了一眼就说,你写得不详细,有问题,不必解释。下次开庭时间是12月5日。休庭。又一次,上官莹无奈地走出法庭,她感觉,她的能量太微弱了。
12月5日,第三次在地区法院开庭。丹尼尔大概明白女儿归他很难,他提出了几条答应离婚的意见:上官莹必须和阿芬娜永久在俄罗斯居住;阿芬娜未成年之前,没有他的同意,上官莹不得对于阿芬娜的不动产做任何改动。另外,他必须得到法院关于财产分割的判决,而不是私下商定。还是财产问题,还是孩子问题,还是不能明确判决。开庭开了个寂寞。法官让下次开庭时带来房产原件,然后宣布下次开庭时间为2006年1月18日。
上官莹近乎绝望地走出了法庭。因为她的语言问题,因为她对于离婚的认知一片空白,她在法庭上总是很被动,被动地听丹尼尔在法庭上提出这想法那想法,被动地点头或者摇头,被动地解释,仿佛她没有想法。从第一次提交离婚申请至今已经七月有余了,如果从咨询律师开始,已经八个多月了。但是事情几乎没有进展。无论是孩子的归属问题还是财产分配问题似乎都进入了闭环,它们相互牵连,相互羁绊,绕不出来了。上官莹怎么也想不到,看上去一点也不复杂的事儿,怎么就越来越乱了呢?她深感自己的无能、无力,感到自己的弱小,势单力薄。这八个月来,她太累了!她要天天跑着挣钱,要照顾阿芬娜,陪她去学习游泳、绘画,还要看丹尼尔那令人生厌的脸,听他令人反感的声音。她觉得自己快撑不住了,她的耐心也快消耗尽了。她必须做点什么,必须加快事情的进程,否则,她的精神和身体都会被耗尽。她想到了莲娜曾经说过的话:实在不行时再请律师……是时候了,她想。
聘请律师
当想到莲娜的时候,上官莹似乎看到了一丝希望。她和莲娜是在后来的交往中慢慢成了无话不谈的闺蜜的。她们经常约着在咖啡馆见面,一边喝着咖啡吃着甜点,一边聊聊各自的私事,或者因某事征求对方的看法,或者不过是一吐为快。莲娜出院时还是她丈夫接她回家的,她还请上官莹一家三口去她家做过客。可没多久,她就跟上官莹说她早就厌倦了和丈夫索然无味的生活,一直想离婚,这让上官莹感到有点儿奇怪,因为在莲娜家做客时,看她和丈夫的关系似乎还不错。又过了一段时间,莲娜说她公司的一位她很喜欢且尊重,很有能力且懂得生活的同事,妻子由于癌症病逝了,她打算和丈夫离婚,和这位同事好。上官莹还想劝劝,但没说几句就被莲娜打断了,她说和丈夫离婚是早晚的事儿,现在对她来说正好是个机会。
上官莹不再说什么了,她太理解一个人想离婚而离不成时的焦急和无奈了。上官莹和莲娜再次见面的时候,莲娜带来了她珍爱的男友,也就是那位同事。看得出,莲娜很崇拜他,恨不得用自己全部的爱把他包围起来,而这位男友也总是笑盈盈地望着她。上官莹从心里为莲娜感到高兴,从莲娜对男友的言谈举止上官莹明白了什么是发自肺腑,什么是貌合神离。他们俩看上去更般配,更富有生活热情。上官莹很羡慕莲娜,渴望自己也能有这样的好运。
上官莹经常和莲娜聊的事儿,主要是她和丹尼尔之间的矛盾,所以,莲娜对于她的经历、感受和想法都比较了解,对丹尼尔也有一定的了解。上官莹很早就和莲娜说过想和丹尼尔离婚的想法,但当时莲娜不同意,她说时机不成熟,孩子太小,上官莹又不工作,最好过几年再说;如果上官莹能碰上一位又喜欢又合适的男人,当然可以马上离婚。几年过去了,上官莹没有遇上合适的人选,但阿芬娜长大了,她也有经济收入了,所以,当上官莹又和莲娜谈起离婚问题的时候,她表示支持,但也指出了离婚后可能遇到的困难,让上官莹做好心理准备。
令莲娜和上官莹都没想到的是,看上去很简单的离婚过程——上官莹和丹尼尔的家庭关系很简单,他们也没有分不清的财产,却开了五次庭,弄了七个月还没离成。上官莹哭丧着脸对莲娜说:可能必须聘请律师了,莲娜点点头,二话不说,把请律师的事儿揽在自己身上。她说她认识一位非常善于打离婚官司的律师,这位律师和法院的几乎所有法官都比较熟,没有她打不赢的官司,是个“常胜将军”。她可以和这位律师联系一下,看她是否愿意帮忙。
第二天,莲娜就打来电话,说和律师约好了会面时间。莲娜说她会陪上官莹一起去,因为怕她说不到点子上或者解释不清楚。上官莹听了莲娜的话很感动,在离婚过程中的至暗时刻得到如此有力的支持令上官莹信心倍增。她不再是孤军作战了,也不仅仅只是得到精神上的鼓励,而是有了一位协同作战的战友。人在困难的时候,太需要这种实质性的帮助了!上官莹和莲娜在约定时间与律师噶琳娜见了面——又一个噶琳娜,上官莹的俄语老师叫噶琳娜,这位律师也叫噶琳娜,上官莹感觉叫噶琳娜的俄罗斯人都是比较严谨的人。在律师噶琳娜了解情况的过程中,莲娜几乎成了上官莹的代言人,每次噶琳娜问话,都是上官莹先开个头,后边的都由莲娜解释。由于莲娜的伶牙俐齿,噶琳娜很快便了解了至今为止的离婚进展以及上官莹和丹尼尔各持的观点,她似乎已然心有成竹,答应帮忙打这个官司。下一步,她说先要去法官那里了解一下情况。
噶琳娜和法官谈了以后,又约上官莹和莲娜见了面。她转达了法官对上官莹和丹尼尔离婚案件的看法,以及她们共同商量的解决办法。法官说丹尼尔一会儿一个主意,又要财产又要孩子,其实他要什么并不是重点,重点是要让上官莹精神上受挫,是要和她斗,让她达不到离婚的目的。噶琳娜问法官是否可以先判离婚和孩子的抚养权,然后再说财产分配问题。法官说可以。可以先解决离婚和孩子的归属问题,然后把财产问题打回原调解法庭。这样的话,上官莹做任何决定都主动了,不必征得丈夫同意。同时,她也成了财产的主人,因为孩子未成年,作为监护人,上官莹可以代替孩子行驶权力。所以她们给出建议,先解决离婚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听了噶琳娜的一席话,莲娜似乎完全明白了,而上官莹却只明白了一半,她明白了丹尼尔为什么总强调要先解决财产分配问题,要得到法庭关于财产分配的判决。因为财产分配其实就是房产分配,房产如何分割虽然是明摆着的,但操作起来并不是很容易。如果宣判了房产分割,那么丹尼尔便从法律上获得了房产的四分之一(而不是现在的零房产),以后无论是卖掉现有的房产还是给他与四分之一房产相应的钱,他都有了主动权,也就是说,他的意见很重要,他不同意就什么都办不成。看来丹尼尔也是得到了高人指点:想离婚就先从法律上确定他的权力,否则一切免谈。而对于上官莹来说,这样的财产分配的确不可取,因为即使离了婚,获得了阿芬娜的抚养权,但因为从根本上解决不了房产的问题,仍要和丹尼尔住在一个屋檐下,那是及其难受的。丹尼尔正是清楚他的方案会让上官莹左右为难,同时可以借机消磨上官莹的意志,他才一而再,再而三地在法庭上坚持自己的观点的。而法官和律师噶琳娜的建议,正是想达到不让丹尼尔拥有主动权的目的。这是上官莹明白的一部分,而她不明白的是:如果把财产分配的事打回调解法庭,那下一步该怎么办呢?她的目的是离婚离得干干净净,而不是还留个财产分配的尾巴,难道她还要再为这个尾巴去着急,去奔波,去忍耐丹尼尔吗?她实在不想再打官司了!她问噶琳娜,噶琳娜的回答很干脆,后来的问题你可以写一个委托书,由我全权代理解决,但那要另付费。上官莹还想再说什么,莲娜用眼神制止了她,说了感谢噶琳娜的话,上官莹也不好再说什么了,谢了噶琳娜,跟着莲娜走出了律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