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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嫌疑人(第5页)

“牧小子,那田爷爷就直说了,既然你能给何支书把蘑菇卖掉,能不能也帮帮村里人?”

田建国看着牧晨风,叹气道:“你也知道,咱们村太穷了,我想让大家都能挣点!”

“原来是这件事呀,昨天晚上何支书跟我说了,我这里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我需要问问客户那头,毕竟人家收多少,咱无法决定!”牧晨风说道。

声音落下后,牧晨风补充道:“但是田爷爷放心,就算是对方不收那么多,也会想办法的,一定帮村里把东西卖掉!”

“好,就冲你小子这句话,田爷爷相信你!”田建国很是开心,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我先走了,吃过早饭后,我带人过来,先帮你把何支书的蘑菇运出去!”

“谢谢田爷爷!”牧晨风笑道。

与田建国分开后,牧晨风朝着狗剩子家的方向看了一眼,转身回家。

回到家后,牧晨风将《天龙拳》打了一遍后,开始给自己和何湘雪做早餐。

早餐刚做好,何湘雪便打着哈气,裹着羽绒服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

“嘶……太冷了,好怀念有暖气的日子!”

何湘雪叹了一口气,声音刚落,就闻到了一股香味,瞬间朝着厨房跑了过去。

早餐是馒头和野鸡汤。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家里除了昨天剩下的那只野鸡之外,就没有其它菜了。

不过,这对于何湘雪来讲,却是无比的丰盛。

反正比吃方便面要强上太多。

再加上牧晨风那可以媲美五星级酒店主厨的厨艺,何湘雪感觉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看着刚出锅的雪白大馒头,何湘雪迫不及待地抓起一个,一口咬了下去,松松软软,无比香甜。

“唔,真是太好吃了!”

何湘雪直接坐下,给自己盛了碗鸡汤,吹了吹上面的飘浮的鸡油,喝了一小口。

香醇的鸡汤顿时让她的味蕾绽放,让何湘雪不由地瞪大眼睛!

“太好喝了,我感觉自己这二十四年,算是白活了!”

何湘雪从来没有喝过这样的鸡汤,对牧晨风的厨艺赞叹不已,心里面对牧晨风的好感疯狂地暴涨着。

“选你做我的秘书兼生活助力,是我这辈子最正确的准定!不错,继续努力,再接再厉!”

何湘雪头也不抬地说着。

牧晨风微微一笑,坐在何湘雪面前,吃着馒头喝着鸡汤。

不过,他感觉手里的馒头和鸡汤毫无味道,相比来讲,他反而觉得何湘雪的嘴唇应该更有味道。

那粉红的樱唇,很是迷人,让人忍不住地想要狠狠地啃上几口。

“他看我干什么?不会是喜欢我吧?”

何湘雪偷偷地看了牧晨风一眼,现牧晨风正在盯着自己看,连忙低下了头,小心脏不由地砰砰地乱跳起来。

牧晨风长得又高又帅,拥有着强健的身体,最重要的是还有着非常厉害的厨艺。

只可惜,他坐过牢,就算是自己同意,家里人也不同意。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牧晨风天一亮就起来了。

他并没有练拳,而是在院子里仔细地检查。

昨天晚上,何湘雪说院子里有人,那一定有人来过。

这种情况以前并没有生过,或者说生过,何湘雪根本没有现。

很快,牧晨风找到了很多脚印。

脚印在西边院墙外的雪地里,从脚印的方向来看,有进院子的,也有出院子的。

可以确定真的有人来过,是从院墙翻进来的。

从脚印大小来看,是个男人。

鞋号应该四十二三码的样子,从脚印的深度可以判断出,这个人体重应该在一百六十斤左右,身高差不多一米七五到一米八之间。

牧晨风顺着脚印向村子里走去,可当他走到村内的主路时,脚印不见了。

这让牧晨风失去了线索。

从身高以及体重来推断,牧晨风的脑海中闪过了几道身影。

最为重要是,这几个人如今就在村里。

牧晨风沉思片刻,将目标落在了村里的狗剩子身上。

狗剩子原名吕大山,三十七岁,光棍一个,是村里有名的无赖,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就没有他不干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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