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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呀霜降时节吃柿子(第2页)

戴不了,没关系。

就绑在手腕处,做做样子,多少有个心理上的慰藉。

不过,提及法医勘察箱和外科手套。

她得抽空找陈恩老爷子聊聊…

刑部诏狱老爷子那间刑房,刑架上的刑具,都十分精致。看得出,陈恩老爷子对刑具使用颇有章程。

宋柊想要一套法医勘察工具和外科手套。

说不得…

得找陈恩老爷子帮忙。

毕竟,她现在是今上亲授的推官。

虽无正经官职,但多少也算有个牌面。

推官,职能比仵作强啊!

上辈子没做到的事,这次圆满了。

开心啊…

“习惯吧!”宋柊道。

以捆绑丝帕于手腕,祭奠逝去的一丝。

同时。

宣告此世的新生。

“我府中有几匹颜色艳丽的蜀锦,你若是喜欢,我可以赠予你。这次税银案和曹家灭门案,幸亏得你相助,否则…监察司必将颜面扫地,这几匹蜀锦算是恩谢!”崔睦道。

「这棉帕太素,不如蜀锦亮丽。」

宋柊迅摇头,回道:“崔少卿,蜀锦太张扬,给我…浪费。蜀锦是锦缎,我用惯了棉布缝制的帕子,不合适不合适,真的。”

天啊!!

用蜀锦做丝帕,宋柊不敢想。

蜀地的蜀锦,专供皇家。民间流传的蜀锦,色泽略暗。尽管如此,蜀锦价格仍然十分昂贵。

宋柊捆绑手腕的丝帕是消耗品。

用蜀锦,她自己都得心痛。

哪样的家庭能如此奢侈?!

宋家是清贵之家,钱财不多。

咳咳…

当然了,宋母是顶顶有钱的。毕竟荣阳郑家是上世家四家之一,比走下坡路的太原王家,富庶许多。

当年,宋母入京城。

十里嫁妆…

那可不是说笑的。

大半嫁妆没有入城,直接送去京郊宋母的陪嫁庄园。

世家甚少与皇家结亲。

他们嫌弃皇家粗鄙,祖辈泥腿子出身。

不过,像宋家这等清贵之家,世家还是很愿意联姻的。清贵之家,多书香传家,看似不显山不露水,实则内有传承,这种家族才能长长久久,长盛不衰。

“再有…”

“今后,我为推官。推官事多,接触的人也多,锦缎不如棉布接地气,我这丝帕算是消耗品,用完随时丢弃不心疼,可不敢拿蜀锦乱丢。”

败家,也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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