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氏知道苏氏竟然偷偷怀下孩子时,气得跑到浣思苑,扇了苏氏两巴掌。按理说,妻主打妾是天经地义的事,奈何这个妾是男主人的心头好。凌氏打完还不解气,把她屋里砸了稀巴烂,等李勋卓赶来时,只看到大腹便便跪在地上哭得楚楚可怜的爱妾,和叉腰怒目凶神恶煞般的妻子。
当韶华听完崔妈妈的唠叨她在普安的这些年,家中的变化时,韶华顿时就傻眼了。怎么会有这样死脑筋的主母,难怪凌氏总是要被姨娘欺负。
不管如何,即便是跪在地上的不是宠妾,就冲着她肚子里的孩子,李勋卓也不会站在凌氏这边。
而这股怨气就一直纠结到那过路道人的出现,把韶华送到普安时,凌氏哭了好几夜。对于没有爪牙的凌氏,李勋卓还是于心不忍,软下脾气,与她好生过了几个月的恩爱夫妻。直到斯陌出世,才终于把李勋卓的心给拉到天枰的中间。
用韶华的话说:凌氏就是活该要受这么多年的委屈,分明是自己把丈夫往外推,谁能拦得住。所以,但绾华叨叨絮絮把凌氏和李勋卓的吵架方式讲一遍以后,韶华更加确定,所有一切都是凌氏自己在搬石头砸脚。
姐妹赶到熹园时,凌氏正怒红了眼睛瞪着李勋卓,从那布满血丝的双眼来看,方才应该狠狠哭过一回。
“我告诉你,她这辈子就别想把女儿嫁出去!要嫁也只能嫁最下等的贱人。”凌氏咆哮道。
“你!我告诉你,三娘是我女儿,七娘也是我的女儿,你给三娘准备什么样的嫁妆,以后就得给七娘准备一样的。少了一样,我赔她三样!”李勋卓平时看着亲切好说话,发起火来也口不择言。
“你敢?!”凌氏显然是被吓了一跳,气得把牙磨得咯咯响,“一个贱人生的庶女,也配跟我嫡出的娘子相提并论,我呸!”
“你说谁贱人!”李勋卓爆喝。
“还能是谁,自己贱就算了,把女儿也教得一个模样,小小年纪倒学会勾引男人了!”凌氏完全把李勋卓的怒火视同无物,依着心头痛快,口无遮拦地骂个痛快。
“阿娘!”
绾华早早在院子就听到母亲的声音,急切地冲进来。韶华紧跟其后,听到凌氏的话,就恨不得拿块布头将她的嘴堵住。完全不懂什么叫火上浇油,雪上加霜,难怪李勋卓会常年留在浣思苑里。
躲在门外的丫鬟们看到韶华姐妹回来,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总算见到救星了。
“阿娘,爹爹,你们这是怎么了,好端端地怎么又吵起来!”绾华示意韶华赶紧开声帮忙。
韶华还没开口,凌氏一把抱住绾华,就开始痛苦哀嚎起来,哭声还颇有节奏,“我的儿啊,我的三娘,你堂堂李家正经的嫡长孙女竟被人视如贱出的庶女。我们母女在李家这么没地位,不如回普安算了,反正这个家早没人把我当正头太太看,也不会有人把你当大小姐对待。”
绾华揉了揉发胀的额头,凌氏一伤心就会来这一套。李勋卓最多拿庶女当嫡女看,也从没把嫡女贱作庶女对待,更别说旁的人有没有拿她当正头太太。
果然,一听凌氏的哭腔,李勋卓重重地摔了桌上最后一个盖碗,怒起来就要走出去。
韶华见状不对,生怕李勋卓这一离开,怕再劝回来就难了。二话不说,跪倒在李勋卓面前,正好挡住他的去路。不小心压倒碎瓷片,疼得她直皱眉,却不敢乱动。抬起小脸,泪水已经盈眶,只消一眨眼,眼泪就能掉出来。
“五娘,你这是何故?快起来!”李勋卓被韶华的模样吓到了,弯腰将她扶起来。
“爹爹,请让女儿回普安吧。”韶华的话让凌氏也忘记了哭泣,干巴巴地望着她。
为了让泪水哭得再逼真一些,韶华暗暗掐了大腿一把,顿时疼得泪如雨下,接着开始哽咽:“他们都说我是家里的灾星,只要一回家,总是不安宁。爹爹,让我回去吧,只要您就不会跟阿娘争吵了,您就当没我这个女儿,好不好!”
纵使怒火攻心,看到韶华这般楚楚可怜,委曲求全,李勋卓也生生给吞下火气。
“傻丫头,这和你有什么关系,我们又不是因为你才吵架的。”被韶华的话说得李勋卓都心酸起来。
想当初,他把刚懂事的二女儿送去岳家时,她是那般撕心裂肺的痛哭。可为了能养个儿子,他还是狠下心,不去管一路追在后面痛哭的韶华。虽说事情过去许久,但回想起来,李勋卓始终觉得对这个女儿有亏欠。
凌氏也扑过来,抱着她,“阿娘不许你说这样的话,谁敢说你是灾星,我撕烂了她的嘴!”
“是谁在五娘子面前乱嚼舌根的!”李勋卓冲门口吼了一声,没人敢出来顶罪。
“可是,可是,他们都说我在之前,爹、爹爹和、和阿娘都好好的,不吵架。”韶华哭得太用力,以至于说话都一颤一颤,“是不是因为我回来了,把七娘的份给抢了,所以、所以,爹爹才跟阿娘吵。爹爹,我、我可以还、还给她的。我不要、只要爹爹和阿娘好好的。”一边抽泣一边说话,韶华自己都累得大口喘息。
绾华正想出声劝慰,看到韶华一个劲对她眨眼,心里立刻明白过来。
听韶华这么一说,李勋卓夫妻忽然一愣,各自沉默。
虽说他们对韶华一直心有亏欠,但毕竟没养在身边,难免总是会忘了她的存在。许多东西都只预备了绾华和锦华的份,好不容易凌氏想起自己还有个小女儿,想也不用想,直接把锦华的份额拨给韶华。而落到锦华的份不是少了,便是东拼西凑送了过去。
自幼都习惯跟绾华平起平坐的锦华,因为另一个嫡姐的出现,而降低了自己的待遇,难免就会有不满。跟李勋卓抱怨了几次,李勋卓只是好生安慰,转而送了其他东西给她。可是当苏氏知道了以琛的身份时,立刻想到凌氏准备把韶华嫁过去。
因为绾华是嫡长女,又是在李家养大的,常常被凌氏带出门,是众所周知的知书达理,淑良端方。想必寻个如意郎君,倒也不是难事,而韶华因为在乡下养大,凌氏怕她应付不来大场面,又不愿她吃亏,所以嫁去刘家便是最好的选择。至于锦华,按凌氏和苏氏的关系,没把锦华嫁给穷山僻壤的山村野夫当媳妇,或者送给七老八十的富家翁当第九房姨太太,大概就是凌氏的宽宏大量了。
苏氏从来都把锦华当成嫡女教养,又因着有李勋卓的宠爱,所以一切用度都跟绾华不相上下。但她心里始终清楚,锦华是庶出,如果凌氏刻意刁难,锦华无论如何都嫁不到如意郎君。
但因着她跟凌氏的关系已经是多年宿敌,就算她肯为女儿去折腰服软,凌氏也未必肯买她的账。所以,她只能自己想办法,替女儿谋一门好亲事。
而最佳人选,不外乎就是正在府上附学的以琛。
特别是当苏氏知道李家至今尚未定下姻亲的人选时,苏氏更是积极兴奋地替女儿出主意,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锦华塞到以琛怀里,就算当年她把自己塞给李勋卓一样。只不过苏氏忘记一点,当年她跟李勋卓的关系是主仆,朝夕相处,近水楼台。而如今锦华和以琛,就不说距离的关系,以琛今年不过十七,而锦华却只有十二。纵然锦华随了苏氏的长相,也初显美貌,可到底还是嫩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