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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2页)

曹青青被人气的不轻,却不敢多耽误,还是决定先拿着这消息去找张武邀功去了。

山里面本就都不是什么良善之辈,肉少狼多,各自凭借本事吃饭,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都无亲无缘的,谁也不会因为你是个小孩就多退几步。

小十三自小在山里长大,更是深谙这个道理。别看他年龄小,比起逞凶斗狠,他也算是一号人物。

大家都说,他很像当年的十一。

山上不留小孩,除了像十一这种比大人还要厉害能打,不要命的。

当年京城富人间有种玩法,叫做斗兽。斗兽并不是说让兽类相斗,而是让人。

将几个人关进一个大笼子里面,让他们相互缠斗,最后能活下来站在里面的,就是胜者。这其实和早期的斗蛐蛐,斗鸡有异曲同工之妙。虽然本质相似,都不过是富人间的一个乐子。但是相比较之下,斗兽比之其他就有趣多了。

这玩法风靡了许久,引的各地都纷纷效仿。权贵世族的富家子弟们当时都热衷于搜寻厉害的兽子。

最后还是尚且年幼的天佑王,也就是现在的太子偶然见到后觉得太过残忍了。先皇疼爱自己的皇孙,夸赞其心性纯良,有天子之风。便下令此后禁止斗兽此类活动。

此禁令一出,权贵世族们明面上不敢多言,但是背地里却对这个天佑王颇有微词。穷人们就更不高兴了,虽然斗兽是富人们拿自己的命赌博游戏,但是酬劳却是丰厚。替自己的主子赢得一场比赛,就能拿到自己几辈子都赚不到的钱。禁令一出,这赚钱的法子就这么生生断送了。

当然这都是后话。

十一在上山之前,就是长安城里面有名的一个兽子。

他生的好看,唇红齿白,肤色白皙,整个人瞧着明艳张扬。若只是生的好看,倒也没什么好说的,偏偏这漂亮的小兽子还厉害的不行。同龄的兽子里,根本找不到他的对手。

黑染上惨红的血色,凄白的脸上总也不能愈合的伤疤,小鹿般澄明的眼睛里却是猎豹般嗜杀的眼神。明明出手残忍狠厉,却又在每一次赢了之后站在一片血肉残肢中绽放出天真的笑容。

美好染上血污,天真掺杂残忍。白肤黑的少年,在泥沼中挣扎称王。

那年长安城里多少人一掷千金,只求看上一场看他屠戮的战场。

小十三被带上山的时候,还是个五六岁的小屁孩。当时他还有个双胞胎哥哥。他们父母带着他们俩过万安山的时候没有按规矩交钱,于是便被杀了。

俩小孩亲眼看着父母横尸眼前,吓得连哭都不会哭了。那把还沾着父母鲜血的屠刀很快又横在了他们的面前,只需轻轻一挥,就像割个蒜头一样简单。

“这两小孩挺乖的,让我带回去养着玩儿呗。”十一突然开口,躲过了屠刀,两小孩就这样上了山。

没人管这两孩子,只有带他们回来的十一。十一给他们取名,一个叫十二,一个叫十三。

十一他那个父亲也没教过他什么,就是贱名好养活这句,十一倒是深以为然。不然他可能早就和他那些短命的哥哥姐姐们一样见了阎王,长不到这么大。

但是那时候十一也不过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又如何会养孩子?最后小十二被他养死了,只有小十三命硬活了下来,和他一样。

小十三是十一带大的,除了十一之外,他跟山上其他人谁也不亲。

十一离开万安山后,小十三每天除了杀人放火,就是去那个破烂的客栈里坐着。

因为十一走的时候曾说过,得了空就会去看他。

曹青青走后不久,一个清高的身影从暗处走了出来,站到了小十三的旁边。

他站在高处,看着底下奔走的人群。

暗想好人有好报这句话可真是害人不浅,那傻太子实在是命里该绝,跑的方向不偏不倚,正是后山那处断崖的方向。

他绝无生路。

“我可以直接杀了那个人的。”小十三有很多不理解的地方,比如今天在客栈看见那人的时候,为什么不直接杀了他,还要费力把人再带回寨子里?十一明明不愿意见到寨子里的人,为什么还要和自己一起上山来?上山来之后为什么又不让其他人知道,反而装作是被抓的路人?现在又为什么把那人重新放走,再让其他人去追?

但是他害怕自己太笨,问多了问题十一会烦。所以就只选择了一句话说出口。

也许连小十三自己都没意识到,他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我对你是有用的。

“他需要死,但是不能死在我们的手上。”

小十三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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