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所料,他抖得更厉害了,真是不知这鳖胆怎么做得悍不畏死亦要鉴上的御史大夫。我想想此人早晚要死,开心予他贴耳道,“日后你可是孤长公主府的驸马了,这胆子可得多练练啊。”
“啊?!!”只见他出一声凄厉的惨叫,晕了过去。
3
林逊之是个实实在在的文人,身子骨清瘦,鼻梁挺直,远看着像根拔尖的竹,只消一阵大风就能折了去。
御史大夫原负责监察百官,代表皇帝接受百官奏事,管理国家重要图册、典籍,代朝廷起草诏命文书等。后设内阁,权利逐渐转移,这项官职就成了虚名,留了个监察百官的职事儿,什么时候某某官员贪污行贿、某某官员蛮横乡里了,大多时候不用上折子,往皇帝面前一跪,滔滔不绝、引古论今一段、若是你还不懂他的意思,怕是就要往那金銮殿柱子上一撞,来求你做个盛世明君,所以历代御史大夫,都是能掉几斤书袋的愣头青死心眼糟老头、起码个个都是不怕死的。
所以林逊之是读了多少书、才把自己读傻了给读到御史大夫这个位置上去?我指尖顺着林逊之挺直的鼻梁反复描摹,等着他悠悠转醒。
林逊之才醒过来时眼神有些呆滞,眯着眼瞧了我一会才突然反应过来,想要从我塌上爬下去,我也不阻止他,任他隔了一段距离,跪趴在地上给我行礼。
我瞧着自个的指尖,还留有余温,这人的鼻子可是和魏勉极其相像的。
“醒了?醒了该知道如何做了。”我说,将赤着的脚从床上垂到地上,脚尖摇晃着点地,林逊之身体又控制不住的颤抖,只是就是杵在原地、不动。
“林大人那远在他乡的未婚妻,孤已为她寻好了亲事,是你那镇上县令,孤令他遣散院中美妾,从此只待你表妹一人好,一生一世一双人呐,一届乡坤之女,此等美事是修了多少世的福气。怎么?林大人不满足于此?”我说,将头靠在床柱上,看林逊之跪着直起身子,复又趴下一礼。
“谢长公主。”他眼皮半遮住自己的眼眸,以此压抑自己的滔天怒火,可身体却像个被愤怒塞满的容器,颤着抖着马上就要炸掉似的。
他只是个无实权的御史大夫,面对天家皇女,除了逆来顺受别无他法。我冷冷想,就算是我,就算贵为长公主,我也得跪在别人的脚下受尽屈辱,完了还得极尽奉承,哄他开心。
“林大人,别气着身子,今晚的事儿还没做呢。”我提起趾尖,等着他下一步动作。
林逊之在原地僵了一会,才提起自己的衣袍,垂着头跪爬到我脚旁。
他捧起身前一只玉足,那惯读史书的薄唇便亲吻上了我的趾尖。
他一寸寸,小心翼翼的往上亲吻、一下一下,如同蝉翼落在我的脚背,没有一点温存情意,唯独手掌心紧张的冒出了细汗,裹着我的脚心,让我忍不住蜷起脚趾。
我想起了一句诗,是我的驸马读给我的。
“愿在丝而为履,附素足以周旋。” 魏勉……我亲手杀了他。
臣愿作丝线成为长公主足上的素履,随纤纤秀足四处遍行。
“长公主……”林逊之的声音将神游的我惊醒,他外袍已经脱下搁在一旁,解开了我的里衣,露出朱红色的一片狼藉。
“公主、你……你别哭。”他说,手上慌忙将解开的衣扣合上,遮住暴露出来写在我胸房上的“端庄”与“淫”。
除了当朝皇帝与太子,没有人能对赵敏筝放肆,更何况如此放肆,结合金銮殿外的相遇。
林逊之或许误解了什么。
“别停,解开衣裳,进孤里面来。”我说。
林逊之此人,其父为江洲刺史,在职时被称为再世包青天,后告老还乡,老来得一子,取名林逊之。
怕是在职时太过清贵,得罪了不少人,告老还乡途中遇得山匪,全家三十二口人只剩下个十岁幼子,被潍州一何姓乡坤所救,后在其寄养,与其独女定下婚约。
至今,未沾情事。
【小剧场】
赵敏筝:为啥你到现在还没有经过人事?(八卦脸)
林逊之:我林家清誉不能败在我手上(正直脸)
内心:何乡坤那女儿认识的时候才两岁他乘人之危让我订婚我怎么可能下手啊摔!
林逊之:你为啥杀你老公
赵敏筝:那得问我老爹(磨刀霍霍向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