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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页(第1页)

国外有关文献也对藏獒有详细记载,证明圣伯纳、大丹、匈牙利牧羊犬、纽芬兰犬及世界多种马士迪夫犬均含有西藏藏獒的血统。公元前55年,腓尼基人将其由中亚西亚运至英国繁殖,後至罗马帝国时,獒犬被带至罗马,在圆剧场中用於和熊、狮搏斗,此外在多数的罗马战争中,藏獒亦作为军犬。

银灰色的藏獒在现代极其珍贵,因为藏獒最早的祖先就是银灰色,而返祖现象不过是24万分之一。现在压在她身上,制住她双肩的就是一头剽悍健壮如驴,凶猛威凛似狮的银灰色藏獒。观其毫无一根杂色的头颅、胸腹和脚爪,多半还是一头纯种极品藏獒。

在古代的屋脊高原,只有拥有权势的贵族和僧侣才能喂养血统纯正的极品藏獒。那麽这头藏獒必定不是区区一个队正所能喂养得起的。难道侵入村子的敌人中有地位非常高的贵族或是僧侣?然而当前情况是獒为刀俎,人为鱼肉,啥问题都容不了细细分析。只要这头藏獒俯身张嘴咯!一咬,可悲可怜的她就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挂在藏獒下颌边的那滴涎液在风中摇了摇,坠落在罗朱布满了泥灰和杂草的左颊上。温热的液体像沉积了万年的冰水,直浸蚀进骨髓里。

跑不动了,逃不掉了,她短暂的一生估计将在这片高原上永远地结束。颓然闭上眼睛,移开头颅,将左颊贴在冰冷湿漉的草地上。

静等剧痛来临的刹那间,她觉得自己向“生得伟大,死得光荣”的刘胡兰小姑娘靠拢了一点点。差别就在於一个头上悬著敌人的铡刀,一头头上悬著敌人的獒嘴;一个生得伟大,死得光荣;一个生得平凡,死得可能颇为窝囊。穿越,果然是坑爹的活计。只希望身死之後,老天能怜悯她死得凄惨,死得年轻,让她下辈子投个福禄寿俱全的好胎。

砰──

一只大脚重重踩上後背,她头脚一抽一抬,“哇”的一声,吐出一口在婚礼上吃的还没完全消化的牛肉。糜烂的肉末带著强烈的酸臭味直熏鼻子,幸而一股劲风袭来,转瞬便将这股酸臭味儿吹散了。

“你这女人不但和狐狸一样狡猾,跑得也像羚羊一样轻快。”寒光骤闪,双肩一轻,一把明晃晃的大刀插在了她的头侧。後背上空传来粗莽的男声,透著几分狠辣的笑意,“如果不是王下令所有的俘虏都要活口,我现在就宰了你。”

後领被一只大手抓住,趴伏的身体腾空翻转,她看到了一张笑得狰狞的陌生而黝黑的粗犷脸庞。

男人头戴一顶插了牛尾的暗棕色皮盔,穿著暗褐色的短袖皮袍,皮袍外从肩到胸腹至膝盖套著暗棕色千叶漆牛皮甲,一块块皮甲以银色铆钉连接。背背银色大弓,腰挎银色大刀。这身装扮比纳木阿村出战男人们的装扮更加威武肃整,整体气势腥厉威煞,简直……简直就像是从杀场中走出来的军人!

对,是军人!男人给她的感觉就是一个剽悍至极的军人!莫非袭击村落的不是一般领主所召集的散兵游勇,而是正规的军队?!因著这个可怕的猜测,她居然忘记欢庆突转为安的命运,直愣愣地盯著男人,坠入了无法置信的惊悚震撼中。

“好脏的一张脸,真是个邋遢女人。”

疑是军人的皮甲男人扯唇狞笑,冷锐残忍的目中充满厌弃与嘲弄。他将手里吓得呆傻的女人随意丢给赶来的两个手下,不耐烦地吼道:“带走!”

“是!队正。”

作家的话:

罗朱没机会看2012伦敦奥运会,所以她只知菲尔普斯,不知泳坛新一代的1500米冠军孙杨。嘿嘿,乐乐,大家一起乐乐。

☆、发现·被捉(三)

被两个五大三粗的皮甲男人像对待牲畜般粗鲁地推搡吆喝,罗朱一路走得踉踉跄跄。

沿途不时走过一队同样装扮的皮甲男人,偶尔还有一队骑兵掠过,他们胯下的马也穿戴了牛皮甲,队容素严,杀气凛然。没有错,袭击村落的果然是一支历经过千锤百炼的军队。

村子里壮实的犛牛和奶羊被牵了出来,财产被搜刮了出来,许多躲藏的村人也被翻找了出来。她这才发现藏獒不止一头,几乎每一队皮甲兵士都带著一头藏獒。虽然毛色各异,但每一头都高壮凶悍,能御狼斗虎。

尖叫已经发不出来了,连哭泣都变得艰难无比。前方等待她的是何种命运,她虽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绝不会是锦衣玉食,吃香喝辣。她唯一该感谢的是大刀没有从脖子上砍下,喉管没有被獒嘴咬断,一条渺小但宝贵的命暂时保住了。

王?哪里的王?身处的这个屋脊高原的历史出现了太多变异,可能连带著中原地区也出现了历史的变轨,这对勉强通晓历史,勉强能预知险境的她来说不亚於是一场灾难。生活了半年的安宁平静的村落已经不复存在,发誓要给她幸福的男人生死不明。在弱肉强食的乱世中,一个柔弱而平凡的异乡女人要求得生存,是件多麽艰难的事。

兜兜转转,她又转回了扎西家门口的大片空地处。拉起的祈愿经幡还在风中翻飞,熄灭的篝火被重新点燃,狼籍的矮桌和吃食全被扫荡到边角。上百头犛牛和奶羊被驱赶到远处的草地上,由数个握著长矛的皮甲兵士和十来头藏獒看管。

很多村民被看押在空草地中,空地最外围数十步一岗站著一圈手持长矛的骑兵,骑兵之前是一圈腰挎大刀的皮甲兵士,一个个剽悍凶戾,煞气横生。统共约莫一百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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