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煜庭本想找杏花先去玩会儿,但是想到他答应小少爷会早些回去,脚步一拐,去了另一个方向的老朱家。
老朱并不养猪,而是养兔子。
爱吃兔肉的人并不多,但兔子繁殖快,老朱有个处理皮毛的手艺,经他手处理的兔毛没有味道,又很软,所以城里的铺子,常有人过来采购。
因着兔子长相可爱,村里幼童喜欢,所以经常在院子里杀兔剥皮的老朱,在他们眼里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
老朱的妻子很早就去世了,女儿嫁到了外乡,所以家里只有他一人。
他看到萧煜庭,抽了一大口旱烟,眉毛一扬:“来了?”
接着他指了指角落里的笼子:“前几日刚出窝的,你随便挑。”
萧煜庭点了点头,将准备好的铜板放到了院里的石桌上,老朱瞥都没瞥一眼,这几个字儿对他来说,九牛一毛,根本不在乎。
他从不单卖一只兔子,可是这小子性子实在是太犟,天天在门口堵他。
萧煜庭看着已经睁眼的小兔子,红红的眼睛,莫名地就想到小少爷。
前几日,萧煜庭就想着打算给小少爷抓只兔子。
之前在野外,他曾抓到过一只野兔,是只灰色的高耳兔。
小少爷很喜欢,抱在怀里不撒手。
萧煜庭抓兔子可不是送小少爷的,等火架好,立马将兔子抢回来,当着慕怀瑾的面,萧煜庭利落地将那兔子无情地剥了皮。
回来小少爷哭得撕心裂肺。
萧煜庭并不是一个在意别人看法的人,但一想到小少爷哭的样子,就觉得很烦躁。
因为这事儿,萧煜庭的心中一直像有根刺。
真是上辈子欠他的,萧煜庭阴沉着一张脸,老朱还以为他要把兔子活吞了。
就见他蹲下来,指着躲在角落里的那只毛茸茸的小兔子。
“这只。”
这只小兔子长得格外可爱,体格也没有他的兄弟姐妹大。
老朱闻言,粗暴地拎起那小兔子的后脖:“小子,这只可没有几两肉。”
萧煜庭不耐烦道:“回去养大了,不就能吃了!”
老朱眉毛一挑:“送小姑娘就说送小姑娘呗,偏偏嘴硬,有什么可害臊的,老子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已经亲到姑娘的嘴了!”
说完就将小兔子扔到了萧煜庭的怀里。
小兔子害怕地蜷缩一团。
萧煜庭面无表情,手上动作却极为小心翼翼,将兔子捧在怀里,一想到小少爷高兴的样子,他的唇角扬起,脚步加快,刚走到路口,就听到俏皮的少女音。
“哇,好可爱的小兔子。”
萧煜庭抬眸,杏花正穿着粉色的袄子,娇俏的朝自己笑着。
“你是要送我吗?”
杏花眨了眨眼,期待地看着萧煜庭。
可没想到,今日的萧煜庭和以往的不一样,他冷冷地瞥了一眼杏花,绕着她离开了。
杏花在身后跺了跺脚。
“你狂什么狂?不就是一个当下人的吗?无父无母,比乞丐流浪儿好不了多少,呸!”
萧煜庭听到这话,心中未泛起一丝波澜。
满脑子都是小少爷看到兔子的样子。
为了更快回去,他没有官道,而是走了后山的小路。
突然,他脚步一停。
一穿深色布衣的壮汉,单膝下跪,行礼道:“参见七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