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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第1页)

第23章

闻言,充当车夫的御前大太监范德才躬身道:“禀陛下,老奴从贺少卿那儿了解到,此女子不是别人,正是通政使的新婚妻子,姓季,单名一个绾字。家中是开医馆的,父亲是讼师。”

承昌帝稍有迟缓,捏了捏鼻骨。那还真是巧呢,君卿巡察未归,他的妻子上告兵马司。

从衙门出来,季绾径自去往廖家,陪在老两口的身边,无论鲁康洪如何质问,都秘而不露,看着鲁康洪暴跳如雷。

“季绾,我们的家事,你一个外人掺和什么?非要闹得鸡犬不宁吗?”

廖娇娇的尸首已被大理寺的官员运走,鲁康洪意识到事态有变,如惊弓之鸟坐立难安。

季绾喂廖家母喝药,语气平淡,“心虚吗?”

局外人毫无察觉,局中人却深感讥诮。

被一个小丫头屡次质疑,鲁康洪恨不得抡拳,奈何身手不及她身边的女护卫。此刻,他深深发觉,季绾再不是势单力薄的邻家妮子,她的胆识、人脉在与日俱增。

近朱者赤吗?

三日间,大理寺正拿到仵作的供词,供出东城兵马司指挥使、吏目等人收受临街米行老板娘邹氏的贿赂,经过刑讯,几人在拷限其间交代了实情。

大理寺随即对邹氏、鲁康洪下达了逮捕令。

公堂之上,两人矢口否认。

邹氏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敛着火气较为镇定,“我乃皇商,是在打点、疏通关系上走了歪道,但绝不会与一介赘婿暗通款曲,谋人性命!你妄自凭空揣度,荒唐至极!”

鲁康洪虽被辱到,但也比被定罪强得多,他声泪俱下,直指季绾蓄意泼脏水。

直到证物被摆在面前。

是蔡恬霜先前从邹氏贴身婢女那里得来的有关两人往来的书信,多是恶浊下作之词,不堪入目。

被婢女出卖,邹氏芒刺在背,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贴身婢女会阳奉阴违,悄悄藏匿几封她与鲁康洪的往来书信,只怪她平日对那婢子又打又骂太过苛刻。

季绾看着作茧自缚的邹氏,淡淡开口:“想不到吗?你们想不到的还多呢。”

她面向上首的大理寺正,“大人,臣妇还有另一个证人。”

大理寺正抬手,“带上来。”

证人是京城一间医馆的郎中,邹氏曾小产过,在这间医馆打的胎,打掉的正是鲁康洪的种。

听完郎中的证词,大理寺正看向一对男女,“人证物证俱在,若不招供,刑讯伺候。”

邹氏坚持嘴犟道:“不认。”

大理寺正肃目,“女上拶刑,男用夹棍。”

邹氏被拶指,养尊处优又心虚的人,哪受得了这等酷刑,没一会儿就痛哭出泪,“啊!”

鲁康洪被衙役夹住脚,哆哆嗦嗦,没等用刑,就招了供,“小人招供,招供!”

鲁康洪凭着一张小白脸,攀上邹氏,早有和离之心,奈何在大鄞朝赘婿不能主动提出和离,遂故意欠下巨债,偷取房契抵押,本以为廖娇娇会心寒至极,主动休夫,不承想,在这个节骨眼上竟查出身孕。

邹氏闻之勃怒,想起自己小产的经历,生出杀心,教唆之下,与鲁康洪在那日清早,合力将廖娇娇勒昏,整理其仪容,悬麻绳于梁上,诈作自缢。

公堂外旁听的百姓唏嘘愤懑,公堂内,大理寺正拍响惊堂木,掷地有声——

“按《大鄞律·刑律·人命》,鲁康洪和邹氏暗通款曲,狼狈为奸,谋杀致人身亡,属十恶不赦重罪,斩立决。”

东城兵马司指挥使等人被革职流放。

在听得“斩立决”,而非“斩监侯”时,季绾悬着的心终于落地。

走出公堂的前一刻,她回头看向跪地痛哭的鲁康洪,知这才是他发自真心的泪水,为自己流的泪。

却是无济于事,悔恨晚矣。

走出公堂,秋阳高照,季绾仰头闭眼,感受日光的温暖。

一片银杏叶落在肩头,还未染金黄,鲜嫩翠绿。

本不该脱枝的。

她记得廖姐姐最喜欢银杏,少时会在深秋拉着她小跑在一片银杏林里。

笑声回荡,人离去。

或许,这是廖姐姐在与她告别。

拉运鲁康洪和邹氏的囚车从街市上经过,百姓们争相砸去烂菜叶和鸡蛋。

季绾站在街道上,手里捻着那枚银杏叶。

她没有去刑场,懒得多看他们一眼,转身之际,见一男子跨马而来,风尘仆仆。

不知为何,在看到君晟的一刹,所有坚强轰然破碎,她站在原地,眼眶红肿,下颏紧绷,蓄着一股压抑的情绪,等着君晟靠近。

君晟大步走来,披风之下,是还未更换的绯红官袍。

人流攒动,君晟穿梭其中,来到女子面前,没去在意外人的眼光,将女子揽入怀中,一手覆在她的后脑勺上,无声安抚。

在入城时,他听说了这桩案子,驱马赶来大理寺衙前,未见到季绾,略一思忖,朝刑场的方向赶来,这才遇到快要碎掉的她。

“抱歉,我回来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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